霸王别姬

作者: 阳城鱼king | 来源:发表于2017-08-06 20:34 被阅读117次

    写在前面的话

    霸王别姬

    我未看过李碧华的小说——《霸王别姬》,不知道与陈凯歌的《霸王别姬》差了多少。电影和小说是相互独立而又息息相关的关系,很少有导演愿意完全尊重原著小说。小说是一个独立的作品,它有完整的情节和人物设定,但是有一个缺点,它只属于一个人,无论是名义上还是实际上。这个缺陷成就它也限制了它。导演要想赋予他新的生命,就必须用心血来重新塑造。每一部作品,无论是小说、电影、舞台剧,都是作者思想的阐述,灵魂的发声。

    一部电影是导演在荧幕上建造的大楼,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视野。而观影者所占的角度基于他们的受教育程度、生活环境、情感经历等反面决定的位置。我要为这部与我同龄的电影写篇东西,只是想说出我看到的东西。

    若果从个人角度出发,是无法做到公允的。每个人都有喜恶,众口难调,我没办法迎合每个人各口味,只是凭借自己的喜恶来写一些我认为的对或错的东西。这有点像厨师在做饭时,以自己的口味来酌量添加调料。

    很多人把《霸王别姬》当做是同志电影,我是在80s上下的这部电影,这个网站也是将其归类为同性。这一点是我不能苟同的!《霸王别姬》讲的是年代和爱情。年代是兵荒马乱;爱情是“真虞姬”与“假霸王”的爱情,还有“妓女和黄天霸”的爱情。如果将它视为同志电影,可能只是看到了段小楼和程蝶衣,没有看到霸王和虞姬。当然,电影的确讲了两个男人的爱恨情仇,这是无法否认的,但只是作为同志电影来看,可惜了这部精妙绝伦的故事。

    我要写的东西全部来自于陈凯歌导演的电影,如果与小说有冲突,以电影为主。带我有时间,定要好好拜读李碧华的《霸王别姬》。电影和小说是一对兄弟,像而不同。中国的汉字真是玄妙!一个“像”字就已经标注出了联系和区别。

    还有,电影涉及了京剧、昆曲、文化大革命等特殊时期的产物,如果有解读错误,在此恳请大家给以指正。

    艳红

    霸王别姬

    她是小豆子的母亲,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妓女。身为妓女的她连乞丐都不如。关爷说:“都是下九流,谁嫌弃谁呀?”可言语间分明透着冷漠与鄙夷!

    小豆子刚到戏班,以为是“窑子里来的”,被师兄们欺辱。艳红本身就是窑子里的一份子,平时所受待遇可想而知。在三从四德的笼子里,妓女是唯一跳出来的女性,可正因为如此,被笼子里的人歧视、鄙夷。还有一类人,一边咒骂妓女的道德水平,一边羡慕妓女的生活水平。这是我所不齿的。既然想留在高处,就要耐得住高处的寂寞和风雨。

    我如今写艳红不是想为妓女立牌坊,也不是要讴歌妓女这一职业多么无私高尚。我只是写身为母亲的艳红的决绝与智慧。

    因为西太后的垂青,伶人的地位明显高于其他下九流。也正是因为西太后,京剧的发展才会如此迅速,由这一点来说,西太后也不是一无是处。

    艳红已经是社会最底层,她必须将自己的孩子向上推,上层社会是可望不可及的,那么成为伶人是最好的选择。关爷说:“自打有唱戏的行当起,哪朝哪代也没有咱京戏这么红过,你们算是赶上了!”的确,底层人民要想富贵,唯一的办法就是顺应潮流,最赶潮流。一如80年代紧紧抓住改革开放的人们。

    老师爷说:“要想人前显贵,您必定人后受罪。”虽然伶人人后受罪,但有可能人前显贵,即使不能显贵,那也是下九流中的高层。艳红如此考量,做如此决定也就不足为奇了。对于为什么要把小豆子从身边推开,她是这样说:“不是养活不起,实在是男孩大了留不住。”的确如此,她有自己的体己,能养活,但留不住。人来人往的妓院肯定不是一个好的成长环境。《鹿鼎记》里的韦小宝与小豆子是一样的身份,但他们都走了同样的路——脱离妓院。可惜,小豆子没有鹿鼎公那样的运气!

    艳红在孩子面前还是想努力保留母亲的尊严,面对熟客的骚扰,她拒绝得义无反顾,不为别的,就只因为怀里抱着孩子。她是一位妓女母亲,所以才能做得出寻常母亲不能做出的决定,比如说,切掉小豆子的六指。十指连心,痛的恐怕不只是小豆子吧!

    妓女虽说是低俗的,但母亲是伟大的。可能这也是艳红区别于其他妓女的标志!

    小赖子

    霸王别姬

    小赖子是死在黎明的人。马云曾说过:“明天很美好,今天很痛苦,大多数死于黎明。”我想写小赖子是因为他和现在的年青一代一样,有一个美好的愿望,可惜却经不起现实的摧残。

    小赖子的愿望是成角儿,目的是“把糖葫芦当饭吃”。这是一个很朴素、很有目的性的愿望,不过在他看来实现不了了。在逃跑又回来后,害怕管业的刑罚,自缢而亡,地点是平常练功的地方。他最后算是成角儿了吧,因为他说:“吃了糖葫芦,我他妈的就是角儿了!”在最后时刻,他吃了用小豆子三个大子买的糖葫芦,由此看来,他心愿已了。

    小赖子死后,《同光十三绝》下的一块木板兀地拍下来,惊起一阵尘烟,扑过小赖子悬在空中的遗体。年轻的生命也和尘土一样随风而逝。

    小赖子和小豆子去看了一位角儿的《霸王别姬》,双双落泪。他们还太小,不懂霸王与虞姬的凄美爱情,他们哭,是为了自己的未来遥遥无期;是对自己成角儿之前的恐惧。其实在生活中也是这样,看到前辈现在的辉煌,就会想到自己所承受的苦难。现在所面对的看似不可能承受的痛苦,在将来会被我们不经意间提起,不再是自顾自怜,一切不过如此。

    小赖子即使或者也不一定成角儿,他并不是一个有智慧的人,也不够努力,不愿为自己的梦想全力拼搏。这样的人除非前世修了很大的功德,否则,成功的几率很小。最不确定自己有那么大的福报前,努力做事、抓住机遇是最好的方法。

    小赖子是在冰糖葫芦的叫卖声中出殡的!

    关爷

    霸王别姬

    关爷是一位传统文化里的师父,与现在的老师不同,他负责学生各个方面的教育。关爷手中的刀坯,堪比学堂里先生的戒尺,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关爷是一个极其骄傲的人,这种骄傲是有局限性的。在下九流中,他的脊背总是挺得直直的,可为了讨好上层社会也愿意为五斗米折腰。这种尴尬来自于他当时所处的尴尬地位!关爷是个认命的人,他说:“人纵有万般能耐可终也敌不过天命!”所以他无法拒绝小豆子独自去谢恩。可他又说:“人得自各儿成全自各儿!”他极力向两位徒弟灌输这种观念,就像现在的老师,明知道现在的社会想要获得地位和金钱不一定要靠努力,可还是要想学生灌输“努力是成功的不二法门”。这种观念看起来是矛盾的,如果细细想来,不过是关爷在强权下妥协的自我安慰而又渴望改变的复杂心理。

    一个人没有能力时千万不要有吹毛求疵的自尊,否则,这自尊将会折磨的你痛不欲生!关爷就是这样,为了讨张府定戏的差事在戏院老板面前卑躬屈膝,一点也不觉得羞耻。如果他觉得这是耻辱,那整个喜福成就没衣服穿。所以一个人的尊严要与能力相适应。尊严就像手指,修长固然好看,过长就成了妖怪。当然,也有例外,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活得反而更加有气节,更加逍遥自在,前提是他有惊人的文采。

    关爷对菊仙的态度与对艳红的一样,言行举止充满了鄙夷。否则,他不会称徒弟的妻子为“花满楼的那位姑娘”。他对自己悉心培育的徒弟感到无比自豪,称徒弟“两位角儿”不只是要讽刺徒弟,同时还有自傲的情绪。

    常香玉说:“戏比天大!”这句话正是关师傅骄傲的原因,“哪朝哪代都没有咱们京戏这么红过,你们算是赶上了!”他也认为自己也赶上了,所以对徒弟格外严厉,因为徒弟承载着他的理想,他无力实现的理想!

    张公公与师爷

    霸王别姬

    张公公与师爷没什么交集,也没太多的台词,但两人有一个共同点——两人都是清朝遗族,一个代表旧清统治阶级;一个代表满清落魄文人。

    张公公说:“不对!今天是大清宣统二十四年!”师爷说:“今天是破题,文章还在后头呢!”这话听起来迂腐可笑,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一直坚持的东西早已过时,在别人看来好可笑!

    霸王别姬

    戏班里的师爷结局没有交代,估计会不错。段小楼和程蝶衣成名后戏班里会有稳定的收入,师爷估计会有个善终。而张公公的结局恐怕就没那么美好了。在北平解放前夕,段小楼和程蝶衣于戏楼前见到了张公公。此时,张公公已经神志不清,口里一直念着:“抽一根,抽一盒。”不再是高喊:“大清宣统二十四年”的忠心旧人。张公公手里握着一匝厚厚钞票,但以当时的通货膨胀的程度糊口都做不到。

    宦官,在历史上是一种特殊的存在,既可以说是三纲五常的牺牲者,也可以说是皇权的体现者和殉葬者。从日常接触的故事和传说来看,太监好像坏人多一点,可能与长期压抑至扭曲的性格有关。在中国官场,宦官的地位最低,但权力最大!翻阅中国史书,宦官的辉煌时期是明朝,在无数头颅堆成的高台上捧着玉玺,行天子事。压抑与缺失放大了宦官的征服欲,他们用变态的贪欲来填满缺失的人之常情。

    张公公是整个故事的转折点,张府的剑是整个故事的一个线索。一把剑几经易手,沾上了程蝶衣的血,赋予他的使命才算完成。

    那坤

    霸王别姬

    成也那坤,败也那坤。

    那坤是一个十足的商人,商人以利益为目的,除了人性中的贪婪与自私,有多一点奸滑、不择手段。

    那坤不是完全的坏人,但却是十足的小人。那坤,聪明,有眼力,能从众师兄弟中一眼挑出小豆子,并举荐到张府上唱堂会,这种慧眼识英的本领非同一般!由此看来,那坤算是一位伯乐,伯乐找到千里马就是为了卖一个好价钱。程蝶衣不过是那坤的工具,赚钱的机器。为了利益,几次将程蝶衣置于炭火上。因为钱,将程蝶衣推上张公公的床、袁四爷的怀;因为怕,将段小楼推向断头台。种种不义行为,完全合乎商人的身份。

    电影也没交代那坤最后的结局。整个科班受批斗时没有见那坤,他最后一次出场,好像是在举报段小楼的时候,身子已经佝偻,头发也不如以前油亮,中山装也不再是干净的蓝色,露出头发般的灰白色。忍下砖头,拍拍手,步履蹒跚地走了,走了,就再没出来。像他这种“反动戏园子老板”很难挨过文化大革命的,死,是种解脱,也是唯一的出路。

    但是,那坤在段小楼和程蝶衣之间起到的连接作用是不能不说的。虽然他是以利益目的,若不是他,段小楼和程蝶衣的关系恐怕在菊仙挽着段小楼的时候就已经碎裂成片。那坤就是胶带,勉强维持着段与程的合作关系。

    那坤,无论电影还是故事,都有具足轻重的作用!另外,那坤的确是一个好演员。

    袁四爷

    霸王别姬

    袁四爷是个有背景的人,背景是什么?我不太清楚,“到哪朝哪代人家都是爷”!正是因为这种背景在新中国成立的时候,就以梨园戏霸的身份被枪毙了。袁四爷的死正式拉开了程蝶衣与段小楼与菊仙的悲惨命运的大幕。

    袁四爷对程蝶衣的感情不能算是爱情!最多是带有玩弄的欣赏。这是明清留下来的风气,就像是未央生与剑鞘、书箧一样,不存在爱情,只是需要与被需要的关系。不然程蝶衣以汉奸罪被逮捕的时候,不会等到一行人带着东西求他,他也不会纠结到底是七步还是五步的事。袁四爷就像嫖客一样,大手挥霍金钱,以搏美人一笑。程蝶衣对他来说不过是一个独得两性之精华的人。

    “方才检察官声言,程之所唱为淫词艳曲,实为大谬!程当晚所唱是昆曲《牡丹亭》'游园'一折,略有国学常识者都清楚,此折乃国剧中之最精粹,何以在检察官先生的口中竟成了淫词艳曲了呢?如此遭禁戏剧国粹,到底是谁专门辱我民族精力,灭我国度尊严!”这是袁四爷在法庭上为程辩护的说辞,真是让人拍案叫绝,即洗白了程,又泼了一盆脏水。可惜程蝶衣没有抓住这根稻草,程获释完全是因为国民党领袖的私欲。那时候,戏子就是戏子,不是艺术家,没那么高的地位。

    袁四爷是个讲究的人,请程吃饭用的器皿真的是奢华,送的翎子也是千挑万选从活稚鸡上生取的,还有亮闪闪的头饰。他的这种讲究得益于他优渥的生活。一个人的生活环境和教育水平决定了他的眼界和行为方式。那些每小时拿着3000块去上贵族礼仪课的人在走一种捷径,结果是什么?只有时间才能证明了!人对上层生活的向往自古有之,民间有大量的关于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故事,比如游龙戏凤、灰姑娘。这种希冀很正常,但不择手段就是畸形了。

    袁四爷不是坏人,却得到了一个坏人标配的结局。

    小四

    霸王别姬

    小四是一个坏人,一个十足的怀人。也许他父母知道他会如此,才把他遗弃的

    我认为小四的坏来自于他的不满,他的努力和能力还不足于支撑他想要达到的高度,他想要的高度源于他所处的环境。程蝶衣付出了极大的努力才有今天的成就,而小四没有流满三车五船的汗,当然不会懂!

    曾经听一位英语老师说过,人在某个特殊的年龄阶段会出现不满和不安,我们要做的是让不满成为动力,改变现状,改变不安。很可惜,大多数人不是这样做的,因为不满,所以不安。很明显,小四属于后者,可是他采取的当时就不那么上的了台面。

    《三字经》说:“教不严,师之惰。”而程蝶衣恰恰相反,小四的反叛与过严的师教绝对有关系。程蝶衣一路苦修才走到今天的高度,所以他认为这是成功的唯一方式。以自己的模式要求别人是人类的通病,可是这不应该成为忘恩负义的借口。

    小四的背叛和当时的政治环境有关。横刀立马的彭大将军都被打到了,何况是身世不清白的戏子程蝶衣!那个年代的风吹活了小四心中不满、嫉妒、仇恨的小火苗。火借风势,越燃越烈,以至于将小四自己也烧成粉末。时事造就英雄,可也会毁了一个人的良知。

    关师傅去世后,在灵堂前,程蝶衣问小四:“还想唱戏么?”小四说:“唱,要饭也要唱。也要成角儿!”这个回答很好!肯定地回答了程蝶衣的问题,即表明了决心,也表明了目的。小四打小就有这样的心机,成年后的不满可想而知。

    小四与程蝶衣的矛盾可以延伸为父与子的矛盾。父母总是一厢情愿地为孩子设计人生道路,在他们认知水平上给出最好的安排。而孩子呢?总是想跳出当前的生活,矛盾由此而生!有一句话说得特别好,“你以为你以为的就是你以为的!?”世界不如我们想象中美好,也不是想象中那么邪恶。

    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或者金钱的权力,但是以牺牲别人的利益为代价是不道德的。“生虎易近,熟人莫亲。”伤你最深的总是你最爱的。

    一个人,不要失去爱的能力,也不能失去最基本的良知。

    菊仙

    霸王别姬

    “你当出了这门,把脸一抹洒还真成良人了!你当这世上的狼啊、虎啊都不认得你啦!”这是菊仙为自己赎身时老鸨说的话,没想到一语成谶!最后菊仙穿着嫁衣自缢而亡,背景音乐时《红灯记》,是一出革命样板戏。铁梅,根正苗红,与菊仙的出身截然不同。

    菊仙和以往的妓女形象有天壤之别,在妓院也不是一味的委曲求全。我很喜欢菊仙直爽泼辣的性格。她是个聪明人,面对袁四爷不卑不亢,几句话让袁四爷哑口无言。但段小楼抛出橄榄枝时,她及时抓住,并自己赎身,不留一点后路。她一心想要和段小楼过安稳日子,可是天不遂人愿,作为旧社会遗毒,怎能在新社会活得长久?事在人为,而又命中注定。

    菊仙对段小楼的爱时真实无虞的,自己为自己赎身,不留一点后路。若是段小楼不收留,她必定流落街头,不可能再做头牌,至多是“暗门子”。一个妓女的纯洁爱情,或是一个妓女的赤子之心,听起来都是那么荒诞不稽。俗语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可正是因为菊仙所处环境之复杂,在面对一个对自己好的人才会如此决绝地回馈。看透了世态炎凉后的感情付出才是菊仙的可爱之处。段小楼的最后一句“不爱”,使菊仙在动荡的波涛里彻底失去了求生的欲望。一点点冷掉的不只是尸体,还有希望。当然,段小楼的自保对于一个人来说无可非议,但是作为丈夫,是要受到千夫所指的。

    菊仙对程蝶衣的态度也是一变再变。不屑、厌恶、憎恨、原谅、惋惜,菊仙的态度也是也是一条暗线,是程蝶衣处境的一个写照。菊仙和观众一样,越是了解程蝶衣越是心疼,程蝶衣在戒毒时的呓语更是激起了菊仙极大的同情心和母性情怀。程蝶衣对段小楼的感情付出,菊仙明白,可无可奈何,她不能阻止程对段的感情,但也不会放手,所以尽可能阻止他们在一起唱戏。程蝶衣与段小楼的缘分是天定的,谁也阻断不了。最后,只能放弃。其实也不是放弃,只是承认了程蝶衣的存在。

    菊仙去世时穿着嫁衣,这是冒着极大的风险保留下来的。“破四旧”之风之盛,看看今天地面保留的零星古建筑就可窥见一斑。都说女人最漂亮的衣服是婚纱,可能菊仙也是这样人为的,用最美的妆容来面对死亡。也或许是,想保留初嫁段小楼是的那份美好。

    总的来说,菊仙是一个可爱的人。关于菊仙与段小楼,那爷说得最妙,“服!这他妈的本身就是一场大戏!”

    段小楼

    霸王别姬

    我是假霸王,你是真虞姬。

                                                                    ——段小楼

    行走于这群狼环饲的世界上,多数人变得越来越软弱、胆怯。这也是人们为什么总说:“成长,就是失去为一件事义无反顾的勇气。”段小楼就是多数人中的一个。

    在街头卖艺时,段小楼拍了搬砖,博得一阵叫好声,接了师父的困厄,当时安然无恙;在妓院里,拍了一只紫砂壶,救菊仙于危难,当时头破了一点皮;文革前夕,在剧院里,排了一板砖,没能是自己摆脱灾厄,反而坦白从宽,但是他鲜血顺着额头留下来,像溢出铁管的红油漆。可能是年纪大了,有点骨质疏松,头没以前坚硬,心也不似以前勇敢。

    段小楼说自己是假霸王,的确,他这霸王越来越窝囊。这和霸王回营与虞姬详见走五步还是定然七步无关,是演霸王的人越来越出戏。戏班整体被批斗时,只有程蝶衣盛装而来,所有的行头,该有的妆容,一如平常。反观段小楼,妆是花的,行头也是不全的。段小楼对唱戏没有太多的情感,这只是谋生的手段,为他带来荣誉的职业,对做霸王也不耽著。而程蝶衣一生都在唱戏,或者说,在做虞姬的过程中演了一回程蝶衣。这样看小石头成全小豆子时也有其它的目的吧!

    程蝶衣对段小楼的情感,那坤知道、菊仙知道、戏班里的其他人知道,可惜段小楼假装不知道!段小楼有一句话可以看做是对程蝶衣感情的回应,他说:“不疯魔,不成活,唱戏得疯魔不假,可要是活着也疯魔,在这人世上,在这凡人队里,咱们可怎么活哟!”段小楼知道袁四爷打的什么主意,他没阻拦。程蝶衣衣装不整、妆容半残漏液给他送那把剑时,他只说了一句:“好剑!”没问这剑如何来,从何而来,更没问程蝶衣如何成了这副模样!这些问题他都自动屏蔽了,不去问,就不会知道答案,还可以继续装糊涂。

    在孔庙前被批斗时,段小楼为了保住自己,揭发程蝶衣,在众人惊异的眼神中问程蝶衣是不是给袁四爷做了相公。程蝶衣就是因这一句话崩溃的!这一切你都知道,却又假装不知道,为了保护自己,有不惜牺牲我,程蝶衣说:“我早就不是什么东西了,连你楚霸王都低头了,那京戏它能不亡吗?报应!”

    关爷走了,菊仙走了,最后程蝶衣也走了,茫茫人海,滚滚红尘,只剩段小楼茕孑一身,这也算是一种报应吧!没好好唱戏,负了关爷,在爱情上又负了菊仙,在这两件事上都负了程蝶衣。

    突然想起了《红楼梦》上的一句话,“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文革后,段与程在剧院走场,段小楼拉着程蝶衣的手进场!这一幕还是很感动的,无论是一种依赖还是别的情感,都算是一个好的结局。

    程蝶衣

    霸王别姬

    一笑万古春,一啼万古愁,此境非你莫属,此境非你莫有,

                                                                    ——袁四爷

    这句话说程蝶衣也好,说张国荣也好,都是恰如其分!没有一丝一毫的不准确。张先生活着,《梅兰芳》必定比这有客观性。

    程蝶衣因为长相清秀,被师父吩咐专攻旦角。记得他初唱《思凡》总是错的,“小尼姑年方二八,正青春被师父削去了头发,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如果一直错下去,就不会有后来的程蝶衣,多亏了师兄的“成全”,小豆子不再错了,小豆子也没了,真是一曲误终身呐!程蝶衣自戕前,与师兄走场,段小楼旧事重提,程蝶衣又错了。程蝶衣幡然醒悟,以前的一切都是错的,错得离谱,错得荒唐,错了一生!可惜,错过的时光追不回来,犯下的错也不能弥补。也许血涂宝剑是最恰当方式。“人生在世如春梦,且自开怀饮几盅。”醉后能长眠,不问世间生死事。

    程蝶衣厌恶菊仙不只是因为段小楼的,还有菊仙身份的缘故。一句“窑子里的东西掉了”小豆子烧掉了母亲留下的唯一件东西。可见他是极其厌恶这个身份,烧掉衣服时那决绝的眼神,比他母亲切掉他手指时还要狠厉。认识一个矛盾体,程蝶衣一边鄙夷母亲的身份,一遍又忍不住思念。程蝶衣总是让那坤写封信送到老地方,艳红生死不知,但小豆子权当她已经死了,只有死了,才能寄托心中的那份牵挂。

    袁四爷最懂程蝶衣,他既能高高在上地欣赏,也能坐而论道。但是程蝶衣对他来说只是一个玩物,像豢养的鸟,高兴时,金杯玉盏;不高兴时,可能就是桌上的一道野味。他们两个互相利用,各取所需。

    程蝶衣是一个极度敏感的人,又有些偏执。“说好的是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这一辈子太长,难免会遇到诸多变故,一心一意唱戏不就好了吗?何必要求太多。一个人对一个人的耽著,像是牵着风筝的线,越轻越好。放过风筝的人都知道,风筝线都是弯的,这是因为线本身有重量,过长过重,只会使风筝飞得远而不是高。

    电影开始及最后,两师兄弟走场。物是人非,段小楼不再是那个气度威武的楚霸王,十年的摧残,程蝶衣也尽显老态,但走场时依然是莲步款款,一颦一笑还是已入纯青之境的虞姬。

    有人说:“幸福就是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爱上对的人。”其实,爱就爱了,没有对错。只是人不满足,想要一个结果,但好多事情是没有结果的,或者说没有一个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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