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产品经理
2018今日头条产品经理笔试题的解读

2018今日头条产品经理笔试题的解读

作者: 澄祯 | 来源:发表于2018-09-02 14:37 被阅读704次

    以下是8.12场的,9.9场的笔试见下次更

    1. 如何理解信息流和搜索的矛盾

    • 信息流:用户无明确目的,是被动接受的姿态,一般是抱着来逛一逛的心态,多数时候是闲时来消磨时间。常见产品类型:新闻资讯类、购物类。
      • 特别解释:新闻资讯类为什么是被动接受的姿态?在资讯类产品出现之前,人们是从电视上、报纸上获得新闻。这种获得新闻的方式,其实就是被动地接收推送的方式。在资讯类产品最开始出现的时候,是仿照了报纸的模式,只不过把信息从线下搬到了线上。人们并不能选择自己想看到谁的新闻。到后来新闻资讯越来越多,才出现了根据喜好来向用户推送的模式。
        所以新闻资讯类产品,他的基因里面就带着信息流的模式。
    • 搜索:用户有明确的目的,是主动查找的姿态。一般是为了解决某个问题或找到某个目标来使用产品的。常见产品类型:购物类、找房类、浏览器类。
      • 特别解释:为什么购物类既用了信息流模式也用了搜索模式?还是回到线下场景,顾客进入超市后,会有明确想买的东西,也会有随便看看,哪个好看/降价买哪个的心理。所以购物类产品会兼具信息流(随便看看)和搜索(明确想买的东西)两种模式。
    • 信息流和搜索的矛盾:两者的使用场景是不同的,那到底用哪一种还是两者都用呢?看产品目标和用户需求。
      • 在大多数产品中,两者是都具备的。比如微信信息流+搜索、百度信息流+搜索、淘宝推荐+搜索。因为用户使用这两个产品时,对“逛”和“找”的需求都有,都应该被满足。
      • 对于某些特定的功能,如微信看一看、淘宝有好货、子弹短信资讯流,是只有信息流的,设计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用户来了之后无脑看、无脑逛的心态。
      • 类似薄荷食物库、12306这种,用户是抱着强目的性来的,信息流推荐反而会对用户的寻找、决策做出干扰,所以只会做搜索功能。

    2. 如何解决Facebook假新闻问题

    我认为应该善用举报机制。

    当前的举报机制没有完好的奖惩、反馈,对用户来说颇有些形同虚设的感觉。虽然技术上的方案正在被努力研制中,但假新闻的整治可以不只靠技术,也可以让数以亿计的用户出一份力。

    可以是这样一个流程

    用户阅读过程中发现假新闻(怀疑为假新闻)-> 举报 -> 平台鉴别举报者账号的真实性(通过账号活跃度、个人信息等)-> 鉴别真实性通过,新闻被举报数+1

    -> 新闻被举报率超过10%(被举报数/阅读量,具体数字可视实际情况定)-> 新闻被标记标签“真实性有待核实”,该标签所有用户可见

    -> 新闻被举报数率超15% -> 启动深度审查(机器、人工)-> 审查合格-> 撤销“真实性有待核实”标签。or -> 审查不合格 -> 证实为假新闻,新闻被标记标签“假新闻,待接受处理”,该标签所有用户可见

    针对举报设置奖惩机制和反馈机制。
    • 举报者
      • 举报正确:奖励平台货币,可兑现实物,且兑现实物的门槛会降低。(如300币可兑现一个杯子,每正确一次,兑换价降5分,变成295币,同时奖10个平台货币)
      • 举报错误:每错误一次,使用平台货币兑现实物的门槛即提高。(如300分可兑现一个杯子,错误一次涨到310分,错误两次涨到325分)
    • 被举报者
      • 被举报并证实为假新闻:下架该新闻,且封号2天。封号时间随假新闻数量增加而增加。
    技术与举报机制并行

    如新闻并未触发举报审核机制,但通过平台的AI手段也证实了该新闻为假新闻,同样遭受封号处罚。

    对特殊重要新闻实行特殊风控

    如涉及到政治、国家领导人等方面关键词的新闻,只能由经过平台认证的账号来发布,如:人民日报、中国共青团等。未认证的账号发布时如检测到相关关键词,则审核不通过。

    3. 从产品角度分析拼多多

    我。。我没好好用过。。惭愧

    挖个坑,等我仔细用完再来反馈。。

    4. 设计一个功能or玩法,将即时通讯IM和小视频联系起来

    这个题目暂且就看作是针对抖音来设计的吧。缩小一下范围,提高针对性。

    我们先来分析一下,拿抖音和IM界龙头老大微信对比,会发现两者的差距还挺大。虽然大家都说头条有做社交的野心,但此社交非彼社交。

    1. 抖音是公开社交,微信是私密社交。公开社交是指,用户发的内容,平台上所有的人都可以看到,都可以对其做出点赞、分享、评论等操作,也可以和作者以及其他浏览者进行私信互动。私密社交是指,用户发的内容,只有自己的朋友才可以看到并进行互动。甚至也没有直接的转发操作,确保了圈子的私密性。
    2. 抖音的用户,是follow内容,或follow大v;微信的用户,是follow朋友,甚至不能用follow这个词,用查看(look at)更合适一些。
    • 在抖音里,朋友之间联系不多,用户更多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以观众身份出现;或是以一个内容生产者的身份出现,期望吸粉以完成商业目标or心理成就目标。但可以肯定的是,内容生产者和内容消费者的身份是不对等的,且生产者和生产者之间、消费者和消费者之间,也更多是以独立个体的身份存在,不容易产生沟通欲望和沟通场景。
    • 在微信里,不会造出大V,大家的身份是对等的。而且微信群聊的模式,以事、兴趣、家族关系等理由聚集起来,让用户形成群组,产生归属感,很自然地就能营造出聊天场景。

    以上两点说明,抖音的对标产品更像微博。曾有调查显示,90后用微博的人中,有大部分(40%左右,记不太清了)是为了追随idol(明星、博主)动态而使用,还有一部分是为了看最新的热搜、热门微博,其他选项中消磨时间的占比也较高。抖音的用户的心理特点恰恰与微博用户很像。

    而follow大V、follow内容的微博式公开社交模式,在即时通讯上是注定比不过follow朋友的微信式私密社交模式的。仔细想一想微博的私信功能,对比微信的聊天功能,就知道了。这里无需展开细说。

    但这是不是说明,公开社交就注定与即时通讯无缘了呢?
    不,我们恰恰需要抓住这些特点来深挖,为用户营造一个聊天场景,让他们从某个契机开始,先开始慢慢习惯使用抖音来交流,随后再进行下一步动作。

    利用粉丝效应,以大V为交集,引导用户分享、交流
    • 大V节日祝福视频+视频发红包,但视频为秘密状态不可查看
      • 分享秘密视频到群,集齐10人方可解锁观看。(该类视频需控制数量,否则引起用户反感)
      • 举例:代古拉K在圣诞节发了一个只有分享才可查看的秘密跳舞视频,用户只有分享给抖音里的聊天好友,或分享到抖音里的好友群,集够10个人点击页面上的“我想看”按钮,这10个人才可以看。激励措施可以是小姐姐的跳舞视频本身,外加视频中的红包雨。
    • 催更群/粉丝群/教学群
      • 大V建立和粉丝的互动交流群。类似不用付费即可加入的小密圈。
      • 举例1:一个专门发布“教你如何做家常菜”视频的大V,建了一个做菜交流群,感兴趣的用户可以加入群里互相讨论做菜小妙招,也可以对视频里讲得不太清楚的地方提问,大V来解答。
    强化产品内分享机制,引导内容消费者之间的朋友分享关系
    • 在“消息”tab中推荐“可能认识的人”,引导用户从其他入口进行站内分享视频。

      • 强化“可能认识的人”入口,点击“消息”tab即可在聊天列表上方看到。只有把加好友的入口放大推到用户面前,用户才会想到要去点击。
      • 在“可能认识的”人中,按钮文案不是“加为好友”,而是“推荐视频”。用户点击“推荐视频”按钮后,默认将其加为好友,并弹出“我喜欢的视频”页面(类似相册选择照片页),用户选中想要推荐给朋友看的视频,点击“确定”,即可发送视频给对方。以这种方式不露痕迹地加好友。
    • 强化聊天入口。在首页右侧的按钮中加入与好友讨论入口,一键分享给站内好友进行讨论。

      • 还是那句话,想做IM就要强引导。让用户用最方便的方式,以短视频为连接契机,与好友在站内进行沟通。但前提是要先引导用户与身边的朋友在产品内加上好友,遇到激起分享讨论欲望的视频时才能有人分享。

    最后,其实细节部分也是要注意的。比如“私信”这个词,就没有“聊天”更有即时通讯的感觉。“私信”更像邮件,有种延时感和正式感在里面;“聊天”更有种简单轻松、沟通交流的感觉。在具体进行产品设计的时候,哪怕一两个字,一句话没斟酌好,也会提高用户潜意识里的使用门槛。

    5. 从发展历程、产品机制、运营机制、发展瓶颈等方面对2-3个产品进行比较(抖音、火山、快手、小红书、微博、朋友圈、B站、INS)

    这里面的每一个产品都很值得写。

    但我说说在这里我不写的理由。。

    1. 对小红书、朋友圈、B站使用的比较多,但这三个产品我认为不具备太强的可比性。挖个坑,下次写一写关于小红书的看法。
    2. 抖音、微博虽然用,但用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功能。尤其是微博,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产品(没接触过它所承载的追星属性),我不认为自己有足够的熟悉度和大局观去分析。
    3. 火山、快手、INS,只是看过几眼。我真的对他们不太感冒。

    虽然我知道做产品不应该这个样子,但还是希望大家能对产品经理宽容一些。。允许他们先把自己感兴趣的做精。。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 青年人_9a1b:最后一句话,甚得我心
      • d807b20e29db:在“可能认识的”人中,按钮文案不是“加为好友”,而是“推荐视频”。用户点击“推荐视频”按钮后,默认将其加为好友,并弹出“我喜欢的视频”页面(类似相册选择照片页),用户选中想要推荐给朋友看的视频,点击“确定”,即可发送视频给对方。以这种方式不露痕迹地加好友。
        ------------
        文章分析的很棒~但上述段落有一点疑问..以模棱两可的文案且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加为好友 是否会引起用户反感 或许用户并不想添加这位可能认识的人?既然目的是加好友即时通讯 为何不强化"加好友"按钮 引导用户增加点击欲 让用户自主选择呢?无其他意思哈 仅为交流学习~
        d807b20e29db:@艾兔 优秀~ 希望以后多多交流 哈哈~
        澄祯:@艾兔 修改一下:引起用户反感
        澄祯:@Yalv 1.想想应该会引起用户方案..可能放在选择完视频之后,系统给出弹窗:“推荐视频给ta,同时加ta为好友”,让用户选择会合适一些。2.这个笔试题的回答其实是有点偏想法和创意多一些,如果写“加好友”,那就和现状或者和别人的想法一样,就不能让阅卷人看到亮点了。3.其实之所以要把按钮功能设置为“推荐视频”,也是有实际的理由的,如果我们主动提供给用户一个加别人为好友的动机和理由:加了好友可以干嘛呢?可以给他推荐我喜欢的视频呀(或者是些别的互动行为),这样用户就不需要多思考一步:我为什么要加这个人为好友? 所以如果把“加为好友”的功能改为“推荐视频”,我认为用户点击按钮的可能性会大一些。
      • xuuuuuu:关注一波,学习学习
      • 特特啊:楼主有个性
        澄祯:@特特啊 少侠好眼力

      本文标题:2018今日头条产品经理笔试题的解读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vormwf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