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默葳是我的大学同学,他在蓝白条纹的衬衫领子上,用金色的线绣了四个字——一期一会。
我们在开学不久后的老乡会上初识。事实上只能算半个老乡,他生长在东北,祖籍天津。
程默葳身高182,体重140,肤白貌美,睫毛浓密,彬彬有礼,成绩优秀,爱好广泛,人际融洽,家境殷实,简直不可方物。
程默葳讲话时一向自称默葳,不说“我如何,我怎样”,这习惯搁别人身上你会觉得这人太自负吧,是谁赐了你爆棚的优越感,而程默葳每每说出自己名字时,却毫无违和感,让人听着舒服。
第二次老乡会之后,我便经常能遇见他。本不是一个学院,我们却能在专业课的实验室偶遇。后来他说,想搞到我的课程表是件很容易的事情,还有我所不知道的,他经常会去我上课的教室坐在最后一排旁听,大部分时间盯着坐在第一排左起第一个位置上的我,听着真是让人后背发凉。
很显然他是在追我,当时处于空窗期的我,简直没有任何拒绝的理由。也没有问他为什么追我,反正谈一天算一天,他这么养眼,我,不亏。
跟程默葳谈恋爱,是件极有趣的事情,让我至今怀念,我说的是有趣,并不是甜蜜或者美满。
程默葳从小受到大量日式教育,极度自律,对无常观深信不疑。一期一会是他最先向我提起的,他说,与我恋爱,要把每一次相见都当成最后一次,用最大的诚意和爱,来对待。他还送了一把我只在电影里见过的日本武士剖腹用的肋差给我,让我放在枕头底下防身。。。那肋差所见的第一滴血是我左手无名指的血,当时我们互相给对方写了一份矢志不渝的与爱有关的契约,并誓血为证,极为庄重。
2007年,程默葳是不用手机的,因为手机会影响他做数学题,程默葳所在的专业4年间要学习16门与数学有关的课程,我至今没有记住他是什么专业的。如果我考上那个专业,我宁愿去服毒,是服毒,不是复读。
他说,任何时候,想要找他,最好的办法就是——等。
程默葳带我去吃各种精致美食,对于一个穷酸的我来说,那段吃哈根达斯,穿李维斯的日子过的有点虚幻。他喜欢逛进口商品的超市,买很多文具。B5大小的适合写日文的行高的笔记本,他记了好几本的《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语言》笔记。程默葳字如其人,干净漂亮,有力道又不失文雅。
我们在学校附近的公园散步,在雨过天晴的天气,柳树梢有晶莹剔透的水滴,河水清澈见底,有数不清的蝌蚪。程默葳把我拥在怀里的时候,我摸到他起伏的心跳,非常强烈,非常非常的强烈。我想,这是他第一次拥抱吧,这是装不出来的。那一年,我们20岁。
程默葳带我去网吧看了3遍《耶稣受难记》,别的同学在通宵打游戏,我们俩为耶稣哭的死去活来。
2008年初夏的一个中午,程默葳用公用电话打给正在午睡的我,约我10分钟后在宿舍楼下见面,语气非常焦急,搞得我一下子醒了盹。结果,他穿着人字拖风风火火从他的宿舍跑过来跟我说,他正在冥思苦想一道微积分的时候,忽然间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他觉得他可能要失去我了。我们坐在树下的长椅上,我认真的听着他像个预言家一样描述他那个一闪而过又极为强烈的念头,他滔滔不绝说了很多,我只记得,他最后说感觉很害怕,他怕他要失去我了,他怕的要死。
在大二暑假之前,他终于消失了,没有一句再见。我被分手了。我依然是没有问为什么的,因为2008年,程默葳是不用手机的。
从此,每一个夏天,都是有回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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