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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读MBA是几个意思? | 法务实务大家谈(48)

法务读MBA是几个意思? | 法务实务大家谈(48)

作者: f494c21bceaa | 来源:发表于2019-06-05 19:27 被阅读0次

【阅读说明】——上下班路上专用

这是法务阶梯微信实务群的群聊实录。常见的实务问题,不同的处理方式。不一定正确,也不一定唯一,欢迎补充。

每周【三】7点,不见不散。🚶👭👪

1、Q: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大家:原告(住所:深圳)已将起诉材料邮寄至法院(北京知产法院)。收到通知,材料齐全,需要当事人或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内去现场办理立案登记手续。本来邮寄的目的是为了能够省去时间成本和差旅费,如果仍然需要去现场,那么邮寄这个环节对于那些能够一次备齐材料的起诉人来讲,意义何在呢?求解惑,谢谢大家。

A1:我想请问,有多少家法院能够凭你寄的材料就给你立案的?这材料的真实性怎么确定?我怎么知道是你这家公司要起诉而不是别人假冒?

北京法院邮寄立案处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对于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将审查结果告知当事人,并告知其到法院进行身份审核,办理立案手续。

A2:上海也有网上立案系统,先填信息上传起诉材料的扫描件,法院线上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受理后邮寄也可以本人去交也可以的。

(Q:刚刚打电话问了知产法院工作人员,表示邮寄主要是出于诉讼时效的考虑。看了一下,前同事处理的所有商标案,都是踩在deadline当天邮寄。)

2、Q:咨询个问题,现在要跟渠道签一个总的协议,但后期每单的具体金额或比例还没定,这条款怎么拟? @所有人 谢谢解答。

A:(1)为便于实际操作,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作为双方签订的框架合同,以此规范双方在本合同项下货物销售事宜的权利与义务。在每次进行货物销售活动时,甲乙双方将另行签订采购订单,以确定每次具体销售货物的数量、金额、交货方式等内容;

(2)在每次具体货物销售时经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除本合同明确规定以外,双方因采购订单内容与本合同的规定不一致而产生争议,均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确定甲乙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

3、Q:麻烦问问怎么算工业土地已动工开发面积?比如工业土地上修了房产,但是修了4层,建筑面积挺多,但是已动工开发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怎么算?

A:已动工开发面积/报建面积。

(Q:麻烦问问已动工开发面积我是看什么文件可以查到?)

A:在建中的,企业自己内部掌握;建设完毕的,看规划验收。

4、Q:各位同仁过年好,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请问各位有没有遇到过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实际用工地不一致的情况,也就是异地用工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异地员工的社保该如何缴纳?用人单位A公司的注册地在甲地,但是其员工在乙地工作。甲乙两地同省不同市。甲在乙地没有分支机构也不打算设立分支机构。

A:我们是看员工个人意愿,在乙地缴纳的话就委托当地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社保。最合规的其实是走劳务派遣,只是大多数员工不愿意,所以还是走社保代缴比较多。

(Q:嗯嗯,如果社保代缴是不是要人力资源公司与A公司员工另行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并在网站上进行用工登记,以备后需。但是现人资公司不愿意签劳动合同,说只是代缴,不存在劳动关系,其是第三方。)

A:只能用人单位才可以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嘛,所以人力公司只能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去代缴。他们不签劳动合同是为了规避风险,因为严格来说是禁止虚构劳动关系缴纳社保。

5、Q:“乙方作为甲方财务顾问为甲方提供资本运作等专业化财务顾问服务”,与证券公司的财务顾问协议服务内容都这么空泛吗?

A1:看这个乙方的作用是什么了。一般这种条款出现的时候,就是为了走费用签的协议了。

(Q:我跟我们领导说了,他说金融的都是这样的。觉得很奇怪,但很少接触这类合同,所以请教下。还有这一条:甲方承诺将聘请乙方担任其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的辅导机构;待辅导验收合格后,若甲方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关发行上市要求,甲方将聘请乙方作为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A2:你说的这种情况,大致就是上市之前的财务顾问,主要就是由乙方对甲方进行资本市场运作提供服务。一般会包括对甲方IPO提出整改规范意见、引入投资者或者市值管理等。具体需不需要约定清楚,还是要看甲方的诉求,乙方是否同意。毕竟乙方也算大乙方。还有就是楼上说的情况。

(Q:再请教一下,这个时候的财务顾问服务跟上市辅导顾问服务的服务内容有什么区别?)

A3:后者至少得是乙方认为甲方符合上市条件。

A4:在辅导之前的顾问工作有没有相应的成果交付?成果要看你们的诉求,基本的乙方一般会出具整改意见,备忘录啦。

(Q:好哒,非常感谢。)

A5:FA协议一般也不会签的这么泛泛,而且一般和他们帮你们获得融资金额挂钩(收一定比例)。

6、Q:向大家请教个问题:A公司在与B公司合作期间,曾偷用B公司100名人员信息虚报个税。最近,因个税APP的填报,这100名人员中已有大部分人发现信息被盗用,找到A公司并要求A赔偿。请问:A公司盗用信息虚报个税会涉及刑事犯罪吗?A公司需要作出赔偿吗?谢谢!

A:企业盗用自然人身份信息虚假申报个税将受到严惩。其中,虚假申报但未导致税款少缴的,依照征管法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最高罚款五万元。而虚假申报并导致税款少缴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盗用信息进行虚假申报的企业,一经查处,按情节轻重给予纳税信用评价扣分,其中如果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的公告》(2015年第40号)第三章第二十条情形之一的,直接评价为D级。

7、Q:问下大家:对业务人员试用期的风险是如何把控的,比如第三个月的考核结果是在次月发放工资之前才能核定出来,也就是在此时才能判断是否可以转正,但试用期到期到考核结果出来期间算转正还是未转正呢?有没有遇到过此类问题的同仁?

A1:所以一般公司是次月发上个月工资啊。

(Q:是提前发。公司统一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但销售人员是要计算业绩的,财务第四月才能算出销售人员第三个月的业绩,也就是四月中旬才能知道销售是否完成任务,是否可转正。问题是:第三个月最后一天无法评定销售是否可转正,第四月怎么算,按照法律规定是转正,但业绩不达标又不能转正,如何处理这个矛盾?)

A2:这个没人解决,过了试用期,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A3:每个月一评,第三个月算半个月或20天,这不是法律问题吧,而是人事部门怎么去考核的问题吧。2个月+15天或20天。得给人事评价及淘汰不合格人员的时间吧,如果真那么严格的话。

(Q:对啊,那试用期期限就是少于三个月了,是得给考评时间,需要一到二周,所以实际试用期成了2.5个月了。)

A4:不要拘泥于三个月,法律规定试用期不能超过上限,没说不能低于上限。

A5:即便是销售,也可以追加一些业绩之外的辅助性的评价项目,正好把剩余半个月用到。比如工作态度、投诉率之类。

8、伙伴们,我有个问题想要咨询下大家。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甲公司投入600万给乙公司做项目经费,该项目有收益后按照一定比例分成给甲方,现二者约定,如果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破产清算的,这部分收益则给丙方。这种约定是不是无效的呢,侵犯了破产企业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不知其他伙伴有什么看法。

A:你既然提了这个疑问,那设定就应该是:该合同行为不属于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也不在1年或者6个月的可撤销范围内。在此前提下有两种结果:一是,该行为不侵犯其他债权人利益,该合同合法有效,所附条件达成,生效时甲的应得财产权利转移到丙处,这是个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应当对该合法合同的延时后果进行干预;但是,二,从以上的角度来看,这样就为债务人合法转移财产提供了路径,不免以后会有人以此逃避债务,我个人觉得法院会倾向于后一种,定性为侵犯其他债权人权益。

轻松一刻

论法务读MBA的必要性

A:请问有同行读MBA的吗?想读,不知道对于法务来说有没有必要性。

B:没有法律硕士可以先读法硕,有法硕有钱有时间,可以读MBA。

C:看你的需求,读MBA的也是各有想法,但是获得多少,就因人而异了。就知识点来说,如果你偏向于企业管理理论的,跟几个导师可能更直接一点,学实践的,在这个群里学习也可行,纯镀金的,花钱读藤校更闪。更多的取决于你自己,如果你没想好自己干什么,读什么都不会给你带来你所真正需要的,因为你不知道自己要什么。

D:学校里理论学习是居多的,但是同学之间有火花,企业走访,如果是自己内部关系够铁的话,是可以聊到很多实质性的东西。

E:女同学的火花吗?

F:还是女老师的?

G:就不可以是男同学了?

H:可以,读mba的男同学有钱。

I:你们都很合格了呢,思想觉悟已然可以拿C线了,MBA=Married-But-Available。

A:感觉我的楼已然是歪了……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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