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读书生涯正式起于十五六岁,也正好是中国新时代文学兴起的时间大约90年代初,在那个时代,我读了很多中国的当代文学,包括一些新锐作家,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残血的这一篇《公牛》,当时收在一个叫争鸣小说集的小册子当中,那个册子里面大概收了20多个短篇,其他的作品完全都忘光了,只能记得残雪这一篇。可见其影响力巨大。
读残雪的第一感觉就是有一种力透纸背的准确,这种感受并不是长篇累牍的描写或者,自然主义细节的堆砌,反而是他那种天马行空的,对于细节的想象和关注。 即使到今天,我仍然记得公牛当中几个非常有趣的意象,紫色的光芒,丈夫老关的黑牙,以及在他牙缝里跑来跑去的老鼠,公牛把牛角伸进板棚,残雪的世界肯定是扭曲的,变形的,但难得的是他把这种变形的过程和状态捕捉得那么准确,当时我的感觉就是这要不就是一个天才,要不然就是极其刻苦的作家。后来随着对她了解的增加,发现她两者都占。
在中国写小说特立独行是一件非常难做的事情,一不留神就彻底变成了哗众取宠,但残雪几十年如一日的,保持她敏感神经质而细腻的风格,而且几乎看不出枯竭和重复的现象,对于笔下的人物高度的负责,总是能挖掘到,被时代大叙事,压抑的女性主义的人性,并且以他自己的风格叙述出来。从某种意义上,很像卡夫卡,但它展现出来的是与卡夫卡平行的一个属于女性的隐秘世界,在这个世界当中,女性被异化,她们的声音被吞没,他们的生活被碎片化,而残雪以他精细的努力,对抗并逆转这一过程,这就是她存在的价值。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