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乡贤文化

作者: 和芷雪 | 来源:发表于2023-08-08 21:17 被阅读0次

            “乡贤”从字面理解即是乡里中德行高尚的人。在漫长的中国历史进程中,一些在民间基层本土、本乡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而深为当地民众所尊重的人,都被称为“乡贤”,由此而形成了乡贤文化。

            乡贤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乡贤文化是扎根于中国家乡的母土文化。

            “乡贤”是封建农耕文化的一种产物。中国古代社会乡贤的地位是通过取得功名、学品和官职而获得的。传统时代的身份等级制度是赋予他们拥有独特地位的制度性基础。

            科举制度下,乡土绅士的身份具有双重性质。科举制度以其具有外显标志和社会文化内容的“功名”身分,把社会力量的绅士同政治力量的官僚紧密结合在一起。

            乡绅作为一个居于乡村领袖地位和享有特权的社会集团,在维系正常社会秩序的官、绅、民三种力量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

            在漫长的中国历史进程中,乡绅或乡贤始终是乡村社会建设、风习教化、乡里公共事务的主导力量。虽然乡绅并不像官员那样拥有国家强制的权力,却拥有基层社会赋予的“天然”权威。

            在实际生活中,权力拥有者和行使者常常发生分离,皇权并不能直接深入到乡村社区。一个属于朝廷命官的知县,要顺利地完成属下的各项公务,重要的依靠力量就是乡绅。面对幅员广阔而又相互隔绝的中国乡村社会,只有借助于乡绅阶层这一社会文化权威力量,中国国家的统治才能延伸到乡土社会底层,乡绅们承担着宣讲圣谕的职责。

            在中国传统农耕社会里,乡绅阶层是唯一享有教育和文化特权的社会集团。中国传统村落中的乡约、族规和家训等,都由当地的乡贤参与制定,带头遵守,以达到和睦乡邻、规避词讼、调解纠纷、严惩盗贼、保护环境、孝悌修身、主次尊卑等目的。乡绅拥有着文化,拥有知识,成为农耕时代一个文明得以延续发展、社会秩序得以稳定的重要角色。

            自新中国成立以及改革开放以来,乡贤被赋予新的意义,被称为“新乡贤”。随着市场经济和城乡一体化的逐步推进,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业人口向大城市转移,进城务工。中国农村物质文明在不断丰盈的同时却导致了乡村精神文明的畸形发展。

            原有的乡村和谐正在不断地消失,乡村教育凋敝,礼俗秩序崩塌,而重构乡村价值文化成为城镇建设的迫切要求。在城镇建设中,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农村得以实现的必然要求。

            在农村精英大量涌向城市,乡村治理主体和手段呈现多元化的背景下,破解农村困局,并不是把乡村精英强留在村中,弥补“主体”缺位,最好的办法是利用“新乡贤”这一资源。

            因为“新乡贤”多有成就,又都怀有浓浓乡情,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文化道德力量可以教化乡民,在反哺乡村、助推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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