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在公司里按流程办事,是不是过于理想化?(在中国)行得通吗?这是不是一种视图用简单化的方法来解决复杂问题的妄念?
读《古人的天平》,有些启发。从我们的先人走过的路,多少能够明白些人治与法治的异同,以及他们在应用上的差异。
先说下我的阶段性结论:
1、法治体系化(R&R设定还有权责划分)成本高,后期维护相对容易,适宜于相对微观、静态的治理场景;人治set-up便捷、成本低,但后期风险很高,适应相对宏观、动态的治理场景;
2、我国历代数千年来的社会结构主要特征:大金字塔+纵向流动性,让从上至下的法治变得极为困难,导致我们缺少法治的传统和基因;
3、当代社会结构的变化以及治理技术的发展,会使得我们的法治权重上升,但仍需要在和人治的平衡下摸索恰当的治理体系。
第一点是读书后的主观感受,和本书关联度不高,先展开说说第二点:
大金字塔:中央集权的大国,导致法外之地太多
首先国家太大,统一的法律条文和标准难以形成,条文太宽泛达不到加强中央管控的目的,而条文太细致则各区域差异太大,缺少有效执行落地的主观意愿,同时行政和司法体系也缺乏打通到毛细血管的客观能力。
而在法外之地,解决方案往往是“情”与“法”之间的灰色地带,如“结拜兄弟”的核心法则其实就是偏向于“法”的“利”与偏向于“情”的“义”。
纵向流动性:制定法律的人,屁股和利益总在变,“无恒法”
中国古代社会建立起了严格的身份等级制度,同时允许人们在这个严格的身份等级之中进行纵向的流动。换言之,身份的阶梯是严格的,但是站在阶梯上的人却是可以变化的。
这本是皇权和中央政府为了钳制贵族集团的产物,典型如“减等继承法”。而随后的副产品,则影响远超出于中央集权本身——因为制定法律的人,屁股和利益总是在变,于是“无恒法”——不仅仅是“皇帝轮流做”,而且是“一朝天子一朝臣,一套法”,同时也有不同的主流价值观。
同时,早熟的流动性带来的另一个后果是,人们更注重的是个体命运的转换,注重于个体脱离本人身份登记的可能性,很少会考虑到整个社会的合理性,忽视整个社会阶层的转换身份、进而思考社会等级本身是否需要取消的问题。正如同,梁山泊诸多游离于体系外的兄弟,潜意识里还是认同和向往体系内,他们推举并服从的,还是具有体系内身份的宋江。所以才会有“反贪官不反朝廷”——即便是想建一个新朝廷,哪也不过是原有体制的翻版,只是将特权阶层换成了自己而已。
综上就是,在古代中国,血缘和地缘的纽带,远远牢固于行政组织中的社会关系,从而社会治理更偏向于维系前者的稳定和权威,很多事务在亲族乡谊中而不是法制体系中得到解决。或者可以说,我们在基层治理中更依赖道德,在顶层治理中更崇尚暴力,总之不是法治。
这就是典型的缺少法治意识了吧。法治意识就是对事不对人,不因人设法,而高流动性下的金字塔形中国社会不太具备客观条件。
当然,中国的社会结构在过去一百年产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主要还是社会的商业化带来的。具体地说:
作为个体,我们的亲缘血缘和地缘在削弱,而与经济生活相关的社会关系在加强(当然在持续性和稳定性上还是不如前者);
作为地域,我们和外界的连接程度加大,而与中央的关系弱化(但并不是脱钩,这个在中国不可能)。
同时信息化和数字化技术在治理上的应用和发展,也让法治体系化的初始化和复用成本得到了进一步的下降,也就是说法治的应用条件变得越来越成熟。这也是为什么我判断,我们的法治权重会上升。
但同时,我们的商业化仍不完全,经济生活的主旋律地位不是那么有保障,全球化随着我们国家地位的上升也面临着挑战,而“大国”的复杂客观现实并未改变,我们的法治是不太可能一蹴而就的,仍需要在和人治的平衡中持续摸索合适的治理体系。
或许,未来会是地域层面的高度法制化+地域之间的人治关联?听起来有点像邦联的意思?
对于我们更熟悉的公司环境,也存在着类似的推演——随着公司规模的持续扩张,更多区域化、产品线化业务,以及M&A的产生,或许会是一个治理体系的节点——在之前,高度的(业务运营层面的)流程化更对路;而之后,更多的相对松散的资源上的管控(例如集团化),才是正道。
正如同,秦以(严苛的)变法而强大,吞六国并天下,但那一套法律体系却在大一统的中国后遇到了滑铁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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