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二四七:天理与人心
问:“《易》,朱子主卜筮,程《传》主理,何如?”
先生曰:“卜筮是理,理亦是卜筮。天下之理,孰有大于卜筮者乎?只为后世将卜筮专主在占卦上看了,所以看得卜筮似小艺。不知今之师友问答,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之类,皆是卜筮。卜筮者,不过求决狐疑,神明吾心而已。《易》是问诸天;人有疑,自信不及,故以《易》问天;谓人心尚有所涉,惟天不容伪耳。”
程颐在《周易程氏传》中讲:“有理而后有象,有象而后有数。《易》因象以明理,由象而知数。得其义,则象、数在其中矣。”由这段话可知,黄修易所说的“程《传》主理”并不准确。程颐先生的意思非常明确,对《易经》的恰当把握,能够结合现实生活中的现象,准确地把握规律,进而对事物的发展趋势作出正确的判断。其基本原理在于“有理而后有象,有象而后有数”——事物的规律决定了它所呈现出的表象,现象背后是规律使然的定数。有了这个基本原理,人们便可以依据事物呈现出的现象,去推导它背后的道理——规律,也能透过现象精准把握它的发展结果——定数。
很显然,中国人因为所处地理环境的原因,有着更为宏大的天下观,甚至宇宙观。从时间维度来看,中国人的根本计时单位是“年”。因为所处维度的农耕生活使得中国先民心目中格外看重四季变化,四季变化的一个周期恰是一年。然后先民们向下拆分才有了二十四节气的概念,有了以“朔望”为周期的“月”,进而有了“日”、“时辰”等计量单位。先民们以“年”为单位向上拓展,以三十年为一“世”,六十年为一“甲子”,孔子更是结合自己的经历,将时间维度上的生命变化标注为“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从空间维度来看,中国人以波纹形式定义地理。城内有宫,城外有郭,再远一些是野。《周礼·夏官·职方氏》更是以“九服”来标定地理,以王城所在的方圆千里为“王畿”,以“王畿”为中心,以五百里为概算单位,由近及远分别命名为侯服、甸服、男服、采服、卫服、蛮服、夷服、镇服。藩服。这其间有个深层的逻辑,那便是承天命的天子威德的影响力所及,这也就让天子本人有了强烈的自身文明建设需求——以保证自己的“威德”影响力。
在对中国先民“宏观”观念理解的基础上,再来看《易经》所揭示的象、理、数,便容易多了。很显然,这里所说的现象、天理、定数同西方近代科学视野下的现象、定理、定数有着尺度上的不同。《易经》所讲的现象、天理、定数,更像是一种大趋势、大境界。把握住了这个大趋势、大境界,也就把握住了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用《大学》的话讲叫“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天管的本来就是大趋势、大境界,哪里是人的小尺度所能度量的?
黄修易问:“朱熹先生认为《易经》的主要功用在于卜筮,程颐先生的《周易程氏传》主张《易经》的主要功能在于阐发天理,先生怎么看?”
阳明先生说:“卜筮是理,理也是卜筮。穷究天下至理,哪里还有比卜筮还要重要的?只是因为后世将卜筮局限在占卦上了,所以在君子心目中卜筮便等同于雕虫小技了。殊不知现在师友之间的问答,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之类,都是卜筮。所谓卜筮,本质上就是‘求决狐疑,神明吾心’——决断狐疑之事,让人思路清晰、明白如有神助。《易经》是向天寻求帮助的书,人有了疑问,又没有足够的自信,所以才借助《易经》向天寻求帮助。因为人心往往会有所涉着或偏颇,惟有天却是掺杂不得半点虚伪的。”
朱熹先生关于把握宇宙规律有一个观念,他认为事物有事物的分殊之理,所有的分殊之理之中,又蕴藏着宇宙真理——一理。要把握“一理”,先要通过“格物”穷究一个又一个事物的分殊之理,当穷究的分殊之理足够多时,便能够自然洞见一理——宇宙真理。如此一来,《易经》其实就是人在把握分殊之理的基础上,借助卜筮联通窥伺一理的过程。没有卜筮,“一理”是不会凭空产生的,没有卜筮,《易经》也就失去了意义和价值。
准确来讲,朱熹先生没有说过《易经》只能用来卜筮,程颐先生也没有说过《易经》只能用来帮助人洞悉天理。说到底还是“文字”之害,本来可以通过“良知”洞悉的,一旦过分依赖文字,过分穿求文义,反而失去了“道”之精微。
天理与人心之间,没有任何隔膜与介质。说天理就是人心,人心就是天理,多少有些令人费解,但两者的一体同然却是“真实不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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