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BBC的INDIA'S DAUGHTER,才真切地感受到落后的文化传统和狭隘的视角对个人甚至女性的吞噬。
在这个事件中,真正让人不寒而栗的不是那个叫乔迪的女孩儿被轮奸致死,而是这个国家的人们对这件事情的态度。在采访中,此案的辩护律师这样说道:“我们有最好的文化,在我们的文化里,女性没有一席之地。”另一位辩护律师甚至激情澎湃地声称:“如果他的姐妹、女儿或者家庭的女性成员发生了婚前性行为,他会把她拖到草坪浇上汽油当众烧死。”这样赤裸裸的宣言甚至不需要任何掩饰和伪装,让人想来不寒而栗。一位主犯这样说道:“我认为这个社会大约有20%的女孩儿是好女孩,她们应该待在家里,而不是在晚上七八点中还和陌生男人一起在街上闲逛。她不能想当然地觉得可以穿的和电影里一样。”甚至在谈到犯罪动机的时候,他是这样说的:“体面的女孩儿不会再晚上9点还在街上闲逛……我们有权给她一个教训。”印度男人甚至认为这是一项天经地义的权利,女性完全是社会的附庸品甚至是装饰品,她们在男人的脑海中不需要对社会发生任何实质性的作用。“女性就像花一样,是要被保护的。而男人就像尖利的矛。”主犯不仅认为乔迪才是应该为强奸事件的发生负责的人,他甚至觉得乔迪不应该反抗,而是“乖乖地接受强奸,这样大家在完事之后就会放她走”。
印度的首都新德里被戏称为“强奸之都”,原因是在新德里平均每20分钟就有一位女性遭到强奸。由于印度立法上的缺陷(如受害者需要证明本人端庄无不良行为)和司法效率的地下诉讼程序的拖沓,加害者很少能够绳之以法,再加上风俗上人们普遍都是“受害者应该遭到谴责,被强奸的女孩儿都是不贞洁”的心理,许多被害人不敢报案。惩戒的不到位,法律的缺失,造成了印度强奸案的多发。
强奸只是印度女性遭受的众多伤害的一种。在印度,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胎儿被流产,婴儿被溺死,其中99.99%都是女孩子。如果她们在如此高的堕胎和溺婴率中存活下来,那么大多数将无法得到教育。女孩儿出嫁需要高额的嫁妆,如果嫁妆不能使夫家满意,那么她们还需要提防不知哪一天在做饭的时候就会被丈夫或者婆婆推到灶台里烧死伪装成意外事故。
性别,成了印度女性的原罪。
公交轮奸案在印度引起了轩然大波。乔迪用生命燃起了一把火。印度掀起了大范围的游行、抗议,但是很快被催泪瓦斯和高压水枪驱散。但是至少,更多的人愿意站出来,愿意为了消弭性暴力和性别歧视而战斗,这本身就是一件充满希望的事情。就像乔迪的爸爸在采访最后说的那样:“在临死之前她点燃了一束火把……无论这个世界有多黑暗,这束光终将能驱散黑暗。”
可是性别歧视,并不仅仅存在于印度社会。在阿拉伯国家,在中国,甚至在西方发达国家,谁又能够保证看不到性别歧视的影子呢?
性别,并不能成为歧视的理由。一位西方女性主义者西蒙娜·德·伯瓦尔曾经提出这样一个观点:“女人不是天生的,是变成的。”这就提出了SEX和GENDER的区别。我们所认为的传统意义上的女性仅仅是指sex即生理意义上的性,你看到她的雌性性征,所以判断她是一个女子。我们应该关注的是GENDER,即社会意义上的性别。性别意识的养成有很多因素,一个人形成性别意识,并从心理上悦纳自己的性别,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并不能简单粗暴的一概而论。女性被片面化地贴标签简直是男权社会阴魂不散的幽灵在作怪。所以粗暴地流产腹中的胎儿,将刚出生的女婴溺死,将女性束缚在家庭中是一件多么残暴的事情。如果人之为人的权利都被剥夺,那么还有什么能力能对这个世界怀有更多的憧憬呢?
需要从标签化解救出来的并不只是女性。甚至,性别歧视也对一些男性造成着伤害。我们希望男性应该孔武有力,希望他睿智,希望他顶天立地像一个男子汉,那么那些天生细腻安静的男孩子他们必然会从社会期望和自我认知的不平衡中受到心理创伤。我们不能单纯地说,你在sex上是一个男性/女性,所以你应该如何如何……一个真正文明的社会应该悦纳每一个拥有健全性格的人,并给予他们自由发展的空间。女性不应该永远活在男性的阴影或者期望之下,男性也不应该只能按照社会的刻板形象来打磨自己。自由,在法律的禁区之外,能够成为自己想要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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