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毛贼佬

作者: 叶绮红 | 来源:发表于2018-11-19 20:51 被阅读69次

    他着实很喜欢浴室中那块边角带有丝丝锈迹的方形镜子。由于某些他解释不了的物理原因,在这块总是点缀着零星牙膏渍的镜子里,他那张比常人大一倍的脸庞看上去似乎刚好恢复到能吸引现代女性主动向他抛媚眼的大小。他迷恋那种看着镜子,然后觉得镜内的自己真他妈帅得理应迷倒华夏大地上所有雌性生物的感觉。但根据他一位素来以口直心快著称的女性朋友所说,他在如今的婚恋市场上其实属于极端边缘的一小撮人。通俗点说,他不是现在年轻女生所喜欢的类型。倒不是因为他的脸大和腿短,甚至长相过于平凡也不是主要原因。问题出在他那头波涛汹涌的黑长发上。蓬松油腻的长发倾泻下来,使得原本就不苟言笑的他看起来更觉阴郁乖戾。正如大多数女生会用同样的话来形容他,那句话怎么讲来着?啊,“不够阳光”。是的,她们都说他不够阳光,而任何一个心智正常的女生都不会愿意和一个不够阳光的男人依偎在床上互相喂食冰淇淋。况且,在这个保守南方小城的人们看来,留长发的男人就和黑乌鸦一样,一旦出现在身边,似乎总预兆着什么不好的事情。毕竟,就像他年迈的奶奶常抱怨道,“男人好端端的留个长发像什么鬼样?”

    他也不能确切地说出究竟自己是从何时开始迷恋上长发的,但确实在他从小到大看过的所有影视剧中,长头发的男性角色,无一例外,都对他有着谜一般的,直达灵魂深处的吸引。自他记事以来,他就觉得长发更能彰显一个男人应有的魅力与气质。

    对这么一个偏好长发的男生来说,人生中最深恶痛绝的,莫过于读书时期的风纪检查。学校会要求男生的刘海不能超过眉毛,两边的头发不能盖过耳朵。更有甚者,直接要求男生只能剪寸头。“这是自纳粹暴行以来,人类史上所发生过最反人类的无耻行为。”每每提及风纪检查,他总是如此愤慨地评论道。他可会料想得到,正是在他彻底丧失对自己发型的自主权时,自由,这个人类热衷于在各类艺术形式中反复探讨的经久不衰的主题,才首次在他的脑海中从一个镜花水月般的空洞概念转化成某种实实在在感知得到的强大精神存在。从此,束长发已经不仅仅是一种审美上的追求,更是某程度上一个反抗校园自由迫害的闪亮标志,里面蕴含着浓浓的一股渴望掌握自己命运,且不愿与世俗同流合污的孤傲清高。

     但,就像历年来所有致力投身于反抗校园自由迫害的长发斗士一样,在每次风纪检查与老师领导们的拉锯战当中,他都只能铩羽而归,无可奈何地任由万恶的级主任将自己严重违规的发型进行一番彻底的拨乱反正。之后他总会痛恨自己的懦弱,并为自己竟然如此窝囊地屈服于级主任那些有名无实的恫吓之下感到羞愧无比。重新振作后,他总会带着狼牙山五壮士式的坚定决心,振振有词地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让别人任意摆布自己的头发。然而,在下一次的风纪检查如期扫荡而来时,就像八、九十年代的港产喜剧演的那样,他依旧会呆坐窗前,再次任由级主任那把有点钝的剪子在他的头上肆意乱舞。

    要说在校园时期,大家上那些枯燥乏味的古诗课时真的记住了什么,那必定是这么一个事实:几乎所有的好诗,都是曾被贬过官的人写出来的。写诗,被古人证实了是超脱于人生四乐——吃喝嫖赌,之外的另一种更为高雅得体,而且,也更为经济实惠的抒发心中苦闷的绝佳手段。发型长期被拨乱反正的他,心中积聚的满腔愁闷自然一点也不比被贬官的古人少。于是,在一次老师布置的半命题作文作业中,他上交了一篇带有浓厚象征主义色彩的现代诗,意在嘲讽老师们(特别是级主任)除了压制学生自由和对他们进行拙劣的思想洗脑外,实则上一无是处。尽管作文体裁不设限制,但他的这首现代诗还是严重离题了。然而,当老师抛开应试教育的狭隘评判标准,也就是说,当老师开始重新以一个真正的“人”的角度来看待事物时,他认为这首诗写得,确实挺妙。老师甚至在全班面前朗读了该诗,以示对他的表扬。这极有可能是校史上首次,一篇离题的作文,被老师以一种赞颂的语气在全班面前公开朗读欣赏。从老师声情并茂的高昂朗读声中,他可以肯定,老师其实并没有领会到这首诗的真正所指,而这正正让他从中体会到了一种精神上前所未有的强烈快感。因为于他而言,老师的赞赏实际上一文不值,但老师作为在诗中被狠狠讥讽的对象,非但没有意识到自己被嘲弄,甚至还对这首诗推崇备至,这就油然而生一种你骗了别人,别人还帮着你数钱的非凡成就感。

    看着站在讲台上字正腔圆地朗诵着的老师,他自豪地笑了。

    从此,他爱上了写诗。

    他写同学们如何在老师眼皮底下通力合作完成一票惊天大作弊;他写女班长如何滥用职权包庇自己不交作业的小男友;他写宿友们如何精妙地布置宿舍里的机关好让宿管在晚上巡视时看不到他们手机发出的亮光;他写老师如何把一堂理应生动有趣的历史课上成呆板的爱国主义教育讲座;他写常年驻扎学校后门附近的烤串大爷如何操着东北口音向插队的未来国家栋梁们爆粗;他写各年级里的各大小帮派如何就放学后足球场的主权归属问题而手执利器齐聚小巷谈判。他逐渐把身边所发生的一切统统换上诗歌的新衣,使得原本平淡无奇的生活也带上了一丝值得玩味的诗意。

    他把自己这些实验品放到网上某个诗歌论坛,出人意料地,竟有不少网友对他诗作中那些平白质朴的措辞与露骨尖锐的冷幽默大加赞赏。这无疑令他大受鼓舞。他开始越来越频繁地混迹于此,倾听各路网友对他诗作的各式褒贬,与他们热切地交流诗歌创作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在那段日子里,论坛里的每篇帖子下面,几乎都能看到“长毛贼佬”(他的笔名)的评论,同样也是在那时,他向自己立誓,自己生为作诗人,死为作诗鬼。

    他说自己不能停止创作,好让自己配得上“诗人”二字。

    ******

    他半个小时以前已经做好了出门的准备,但现在他仍伫立于浴室的方形镜子前,苦恼该如何正确安置好垂下到左边脸庞的那一撇油腻的长卷发。他把马尾解了又绑,绑了又解,足足试验了数十种扎马尾的方法,却始终扎不出一个令自己满意的发型。命运总是如此低级趣味,闲来无事时,就那么往头上随手一扎,也能扎出个气度超凡的摩登发型;一旦要赶着出门,似乎再怎么费尽苦心,扎出来的效果总让他看上去像是个男扮女装的失败样本。要不是眼见自己就要迟到,他绝对能够为了扎出一条夺目耀眼的马尾而耗上一整天。

    他一路小跑,成功赶上一台快要关上的电梯。来到大厦七层,他在公司门前把自己紊乱的呼吸理顺,好让自己看上去更加从容自若。一进门,他便把简历递给那个试图用艳抹浓妆来掩盖自己惺忪睡眼的前台小姐。她让他在走廊的沙发上稍作等候,他便走过去落座于一个同样在等待面试的女生旁边。女生很巧妙地用余光瞥了一眼他那撮垂下的油腻长发和后脑勺那修长的马尾,然后几乎是下意识地做了一个很微妙的厌恶表情,随即把屁股往远离他的方向挪了挪。就这样,他心想,这个女生成功毁掉了一段潜在的露水情缘。

    每次遭到美丽姑娘的白眼,他总是会第一时间想起自己的前女友,感叹她超凡脱俗的品味,皆因前女友曾跟他说过,“你要敢把你的长发剪掉,我们就立刻分手。”他不太肯定这是不是句玩笑话,但确实,到目前为止,她是唯一懂得欣赏他的长发的人。因此尽管他对她的态度似乎是性多于爱,而且她飘忽无常的小脾气也经常会粉碎他原本不错的心情,但他还是离不开她。他需要,甚至某程度上,依赖这种对自己长发趣味的认同。更难能可贵的是,她能让他毫无顾忌地投入到诗歌创作当中。她有一份体面的工作,那足以养活他们两个人,而且,生活质量还不赖。他丝毫不认为自己是在吃软饭,更恰当的说法应该是“受资助”,正如当年达芬奇、波提切利等艺术家也都曾受过美第奇家族不菲的资助一样。她也不认为自己是在养小白脸,“这是个诗意空前匮乏的时代,我只是尽我所能保护一个纯洁的诗人不被必然庸俗的凡尘腐蚀掉。”他们一致把这种情况定位为“对一个未来伟大诗人的培养”。

    后来种种迹象表明,她极有可能就是传说中的“贫困青年诗人猎手”,因为后来当她结识了另一个更加“有灵气”的青年诗人后,就一脚把他踢开了。再后来,他无意中打听到,在结识他以前,她已经“培养”过不少“未来伟大诗人”了。当然,一般是他们负责“陪”,而她负责“养”。

    但真正令他难过的不是被甩,而是,他要开始为生计发愁了。

    如果写诗能挣钱,我早就穿金戴银了。他心想。

    “如果”真是个残酷得叫人发指的词。

    “长毛贼佬”,这个连简历都没有写过的隐世诗人,要开始入世谋生了。

    他提醒自己,工作只是个用来糊口的“兼职”。写诗,才是自己生活中的“主线任务”。

    因此,虽然他自诩为聪明人,但他实在不想干一些需要大量脑力劳动的工作,他认为过度的脑细胞消耗会严重磨蚀掉自己的诗作灵感。而说到不太需要消耗脑细胞的工作,首当其冲的,自然就是服务员了。

    他在自己新找的出租房附近找到了一家吃烤鱼的餐厅,其装潢十分雅致,看上去颇为高档。他进去问主管是否还招服务员,主管随即炮语连珠地把薪资情况和各种福利待遇喷到他脸上。他自觉没什么问题,自己随时可以上班,怎料主管忽然甩出一句,“你先去把头发剪了吧。”

    他顿时傻了眼,“为什么?”

    “做服务员,男生都不能留长发。”

    “为什么?”他整个人呆住了。

    “因为头发长容易掉,万一头发掉到食物里面去了,客人会投诉。”

    “那女生不也是长头发吗?女生的头发就不会掉?”

    “女生都得把头发扎起来。”

    “我的头发也可以扎起来啊。”

    “哎呀,那这个形象也不好嘛,男人扎个头发这样。反正这里规定就是男服务员都要剪短发。你要来上班,就必须得剪。规矩就这样。”

    他忘了自己当时有否冲着主管破口大骂,但他确实记得,从那天起,他发誓以后都不会再吃烤鱼。

    之后他又陆陆续续找了几家餐厅,但都一律要求男服务员剪短发。最后他终于在一家对发型没有要求的大排档里找到了归宿。他其实颇喜欢大排档里那种自由散漫的工作氛围,他尽可以板着臭脸给一群已经丧失交配能力的秃顶大叔点菜,也可以对那些向他疯狂招手催他上菜的暴躁大妈们爱理不理。但一个月只有两千多的工资让之前一直被女友圈养在小康温室的他有点儿受不了,他觉得这样的生活质量实在是太低了,而这严重阻碍了自己诗作灵感的迸发。

    工资太少,长期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他决定还是得去从事一些稍微需要点脑力劳动的工作,那样收入会可观不少,生活质量也会提高不少,自然,也就能让自己更加安心地作诗。

    没过多久,他就把自己人生的第一份简历撒在了各大求职网站上。面试邀请倒是收到过几个,但最后的结局都令人失望。他的能力其实足以胜任这些岗位,但这些公司,无一例外,都对他的长发颇有微词,认为那会“影响公司形象”。

    那个刚才坐在他旁边,同样等待面试的女生已经一脸失落地从面试官的办公室里出来了。前台小姐随即把他领了进去。面试官是个约莫四十岁的中年男人,脸上任意一个毛孔都在呼喊着憔悴。他把他的简历从前台小姐手中接了过来,十分随意的扫了一眼,然后硬撑起厚重的眼皮,打量着坐在对面的他。

    “先自我介绍一下吧。”中年男人疲惫地说。

    五分钟后,面试结束。又一次,他被认为会“影响公司形象”。

    ******

    “刚才那个怎么样?”

    “一般吧,他头发太长了,又不愿意剪掉,对公司形象不太好,”李凯兴揉了揉眼睛,“还有来面试的吗?”

    “今天没有了。”

    这头话音刚落,李凯兴便长呼一口倦气,随即起身,硬是把自己拖向了楼层的洗手间。李凯兴如释重负地扯松领带,扭开水龙头,疯狂地往自己脸上泼水,面容狰狞,那模样吊诡得像是被人下了某种神秘的巫毒一般。他猛然抬头,看着镜中的自己,发线上移,眼袋浮肿,皱眉蹙额,面色枯槁,活脱脱一个纵欲过度的中年瘾君子。就在他开始感觉对自己的生活有点力不从心的时候,手机响了起来,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他疑惑地划过屏幕接听,是他儿子的老师打来,告诉他,自己被他儿子打了。

    李凯兴和儿子从学校里出来时,天已经黑了下来,两人决定在学校附近的馆子里随便吃点什么。点完菜后,两人默默地呆坐着,相对无言,在煞是喧闹的小馆子里显得格格不入。李凯兴看着对面的儿子,因挤痘痘而留下的小坑不规则地分布在他光滑的脸蛋上;饱满的额头被丰厚的刘海重重包围,把眼睛都快遮住了一半,看上去有点像披头士全盛时期的约翰列侬;故意改窄了的校服衣袖与裤腿使得原本就纤瘦的他更显瘦骨棱棱,好一个典型的青春期初中生。

    “帮你剪个头发而已,至于把老师给打了吗?”李凯兴尽量显得漫不经心。

    儿子仍然面无表情地盯着隔壁桌的牙签罐。

    “哎,跟你说话呢。“李凯兴不耐烦地敲了下台面。

    “我让他剪了吗?拿个剪刀在那儿乱晃。”儿子不屑地说。

    “那老师让你自己去剪,你偏不去,你这不给老师找碴吗?”

    “留点头发怎么了?我平时书照读,作业照写的,留点头发影响到什么了?”

    “这是学校的规定啊,你在学校就得…”

    “我管他什么规定,他规定不合理我为什么要遵守?我是真看不出来这个风纪检查有个毛用。”儿子翘起双手,一脸愤慨。

    李凯兴紧皱着眉头,严厉地盯着儿子。

    “待会儿吃完饭,赶紧去把头发给剪了吧。”李凯兴拿起一根烟。

    “不剪。”儿子略显嚣张的语气有点惹毛了找不着打火机的李凯兴。

    “我给你再说一遍,待会儿吃完饭,去剪头发,听见没有?”李凯兴已然处于易燃易爆的高危状态。

    “不,剪。”儿子显然是个无惧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真汉子。

    “你他妈这书还要不要读了?”李凯兴扬手“啪”一声猛击在玻璃桌上,周围的食客吓了一跳,纷纷扭头看了过去,老板更是紧张地注视着李凯兴,似乎生怕他会把玻璃桌给震碎。

    “不读就不读呗。”

    “你说什么?”

    儿子依旧翘起双手,故意避开李凯兴犀利的目光。

    “你说什么来着?”李凯兴挑衅地问。

    “我说不读就不读。”

    李凯兴轻蔑地笑了。

    “不读书你要去干嘛?初中都没毕业你能去干嘛?啊?而且,你留个长发,还想找到好工作?”

    儿子的两个大鼻孔被气得鼓胀鼓胀的。

    “我说,剪个头发就这么难吗?你觉得你现在这发型很好看吗?整得像个小女生似的,一点男子气概都没有。”

    “对,就你这丑不拉叽的短寸头有男子气概!你知道吗,就因为你太他妈有男子气概了,妈妈才受不了你跟别人跑了!”

    李凯兴一时被气得说不上话来,只见他从椅背上猛地弹起,止不住地大口喘气。他不经意间瞥了一眼自己左手那只小时候因为打球弄伤了的,不能完全直起来的无名指,上面有一圈几乎难以察觉的,淡淡的戒指压痕。

    ******

    他隐约记得,那股不屈的尿意在太阳苏醒前就已经向自己袭来。但直到现在,当自家那不争气的膀胱实在是不堪重负时,他才迷迷糊糊地从床上爬起来,恍惚地往厕所晃去。不费吹灰之力成功破了“连续撒尿不间断”的世界纪录后,他已经毫无睡意了,便晃悠到电脑旁,打开邮箱,一向孤独的“收件箱”旁边竟然闪烁着一个“(1)”。

    他收到了面试通知。一份电话销售的工作。

    诚然,这对于一个不善言辞的诗人来说算不上是什么“可口”的工作,但对于一个已经一个多月没有收到任何面试邀请,且身上的积蓄已所剩无几的人来说,这简直就像忽然空降在撒哈拉沙漠中央的一大桶冰镇佳得乐。

    他知道自己这次不能再搞砸了,他一定得喝上这桶佳得乐,味道也许有点不对头,但起码能让他活着走出沙漠。

    他不断地在脑中回顾之前所有失败的面试经历,试图能从中得出自己不断被拒绝的主要原因,但这并不是什么难题,他自己其实早已知道原因,只是不想轻易接受这个事实罢了。他看着镜中的自己,浓密却散乱的长发垂落胸前,他不舍地轻抚自己的发丝。

    他不能再搞砸了。

    不能再搞砸了。

    他劝慰自己,要成事,有时得学会取舍。正所谓,古有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今有长毛贼佬剪发求职。

    他一连干咳了好几声,胸腔像遭遇了自杀式炸弹袭击般难受。他已经连续咳了好几天了,但他觉得就这种小毛病,没有去医院的必要,休息几天自然就会好,而且,还能省下一大笔钱。直到今天,他才改变主意。他怕要是再这样咳下去,他很快就会羽化登仙。他懒散地把长发随手一扎,便出了门。

    城里凡是可以发动起来的公交车,似乎都会在他楼下的公交站里停靠,却唯独只有一辆能到达医院附近。在打完第二十六个哈欠后,这辆“大牌”公交终于慢条斯理地驶来。他软绵绵地走上车,瘫坐在某个空座上,打算先好好地睡上一小会儿,忽然,一只手战战兢兢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扭过头去,只见坐在自己旁边的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人仔细打量着他,然后咧开嘴笑了。

    “喂,长毛,还认得我吗?”

    他一头雾水地看着旁边的这个帽子男,大脑马上开始疾速运转。

    “阿源?”他记起来了,一脸惊喜。

    阿源点点头,开怀大笑,“想不到你现在真的变成长毛了啊。”两人在狭窄的座位上激动相拥。

    “多少年了都?”他难以压抑自己的喜悦。

    “初中毕业到现在,少说也有九年多了吧。”阿源感慨道。

    “毕业后你怎么就销声匿迹啦?大伙儿聚会都找不着你。”

    “毕业之后我就没往下念了,去外地了。”阿源笑盈盈地说。

    “干嘛去了?”

    “自己写歌呗,然后到处跑场子去唱。”

    “行啊你,还真去唱歌啦?”

    阿源是他在初中时最好的朋友。他寄情于作诗,阿源却偏爱唱歌,两人对文艺的喜爱以及对应试教育的厌恶使得他们之间十分投契。他们一起谈论理想,一起调戏女生,一起怒骂老师。如果说风纪检查像个注满千百条活蛆的腐烂脓包一样令人呕心,那么,跟阿源相处的光景,就仿如在某所空无一人的放映厅里,就着顶级的杜比环绕立体声和不可一世的IMAX 3D放映系统观看一部简单粗暴的无码AV一样叫人心生愉悦。那种无拘无束使人无限舒心。阿源甚至曾为他的其中一首诗谱过曲子,那是一首相当露骨淫秽的风月诗,而阿源的曲子也谱得恰到好处地下流轻佻。两人这次无心插柳的合作,令这首“诗歌”意外成为了当时校内传唱度极高的一代金曲。那都是叫人怀念的好日子。

        他继续追问阿源去外地后的情况。

       “老坎坷了,刚开始在那边,谁都不认识,房租又贵。哎呀,那个房租真的老他妈贵了,我他妈得一天打三份零工才不至于睡大街上。”

       “跑场子应该能捞不少吧,还得打零工?”

       “唉,大场子没关系根本就进不去,没门路,只能去小清吧咯,那也就图个饭钱而已。大城市,不是那么容易混啊。”

    阿源接下来用了六个公交站的时间来讲述自己如何日复一日地白天到餐厅和便利店打零工,晚上到小酒吧去唱歌,下班回家后还独自写曲创作到深夜,然后睡上短短的三个来小时,就又起来去上班。

       “每天这么操劳,晚上还有精力写曲子?”他语气中无不渗出羡慕。

       “可我要是不写,就永远只能打打零工,到三流酒吧唱几首周杰伦了,”阿源叹了口气,“你总不能让我去写字楼过那种朝九晚五的生活吧?”阿源嘴角上扬,露出他标志性的得意笑容,那曾经迷倒过班上所有会来月经的生物,“好歹我也是个有态度的音乐人。”

    阿源的站到了,两人这时才匆匆交换了微信,狠狠地又拥抱了一把,并互相许诺会常联系,然后阿源便下了车。他这次回来只逗留两天,处理一些家里的事情。

    阿源走远后,他拿出手机百度了一下阿源的名字,发现他已经是A市地下音乐圈子里小有名气的歌手了。他带上耳机,听了几首阿源写的歌。尽管羞于承认,但此刻,他的内心确是满溢着嫉妒。

    今天医院人不多,他很快便拿了药。天色尚早,选择回家绝对是种不可饶恕的罪过。他环顾四周,看见不远处高高耸立在商场上的巨幅广告牌,他记得商场里有一家颇为精致的书店,但他已记不起自己上次进书店是什么时候了。

    隐匿在熙熙攘攘的商场中,这家书店仿如桃花源一般的存在。空气中只有墙上小音箱发出的淡淡歌声,人们浏览书柜时若有若无的脚步声,以及书页翻动时的簌簌声。一切都恬静得像个破灭已久的古老童话。他缓缓走向书柜,抬头看着里面的巴勒斯,阿多尼斯,埃斯库罗斯……那些自己曾信誓旦旦要读完的书,如今仍然尘封在磨蚀风化的待读清单中。

    新出的布考斯基诗集被摆放在书架的边缘,沉甸甸,很厚重的一本。他忽然忆起当年看布考斯基的《苦水音乐》时那种怦然心动的快感。

    “是什么驱使你写诗?”

    “是什么驱使你大便?”

    这曾是刻蚀在他骨髓里的座右铭。

    他抬头看见书柜上方贴着一块木制小横匾,上面刻着艾米莉·迪金森的诗句,“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我本可以忍受黑暗。”

    阿源沙哑的声线这时飘飘然地从他脑海中传来,“好歹我也是个有态度的音乐人。”

    霎时间,他想到自己竟然为了腐朽的物质生活而放下作为诗人的尊严,去应聘当电话销售,当段子手;想到自己刚才竟然打算为了一份糊口的工作而剪掉长发,那可是标志着自己曾誓死捍卫的信念,一个连自己的信念都坚定不了的人,谈何写诗?谈何创作?顿时,一股浓烈的自我鄙弃感在他心底某个角落喷涌而出,将他彻底吞没。

    “好歹我也是个诗人!一个诗人怎么可以屈尊去当段子手?去当电话销售?去写字楼坐班?”他对着自己日益黯淡的灵魂怒吼着。

    他把手机掏出来,将里面所有的招聘应用统统删掉。

    他打心底感谢阿源,感谢布考斯基,感谢艾米莉·迪金森,感谢他们让他记起来,自己是那个生为作诗人,死为作诗鬼的“长毛贼佬”。他像个阔别多年终于重返擂台的拳击手一样激动地互锤着双拳,心中那团火又再次熊熊燃烧起来。正当他沉浸在“涅槃重生”的喜悦当中时,不料右拳用力过猛,狠狠击中了左手那只小时候因为打球弄伤了的,不能完全直起来的无名指,那可是钻心的痛啊。

    “这就当是我曾经背叛了‘长毛贼佬’的报应吧。”捂着自己左手微微弯曲的无名指,他笑得很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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