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时期、不同的阅历、不同的思维来读同一本书,会有不同的感受。确实如此,《音乐课程标准》我不是第一次读了,以前曾经断断续续地读过几遍。但这次读,感受又不一样了!
可能是因为近两年跟着新网师和叙事者团队读了很多理论方面的书籍,《音乐课程标准》中的内容对我而言,不再像以前那么枯燥难懂了。相反,我体会到了本书作为国家纲领性文件文字表达的严谨性与规范性。
1.音乐是什么?
课标中提到: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有组织的音响实现思想和感情的表现与交流必不可少的听觉艺术,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重要形态和载体,音乐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这一段真的很眼熟,想必是曾经在各种论文中看到过,的确,这一段对于音乐做了一个很规范的阐释,确实很有借鉴性。
2.音乐课程的价值是什么呢?
课标中提到:为学生提供审美体验,陶冶情操,启迪智慧;开发创造性发展潜能,提升创造力;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增进对世界音乐文化丰富性和多样的认识和理解;促进人际交往、情感沟通及和谐社会的构建。
用我现在的眼光看来,上面的这两部分提炼得非常好,表达很精准,字字珠玑,值得反复阅读体味甚至背诵下来。
3.教学领域划分的前世今生。
后面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基本理念也有同样的感觉。
到了课程设计思路这一块,我对教学领域的划分这一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总是听到名师专家们说“四大领域”,其实我自己还是分得不太清。
现在通过阅读,总算厘清了概念,弄懂了四大教学领域的前世今生。
2001年以前,音乐课堂教学内容,包括唱歌(低年级是唱游)、欣赏、器乐、识谱四项;2011年版进行了整合补充,原有的四项整合为“感受与欣赏”和“表现”两个教学领域,并拓展了“创造”和“音乐与相关文化”两个领域。当然,这四个领域在书的后面一部分还会有更加详细的解读。
这样一来,既实现了平稳对接,又体现新的时代的发展趋向,又进一步体现了音乐课程的性质和理念。
4.明确相应的学段目标和课程内容
在“课程设计思路”的第四点中提出:根据学生不同年龄段的心理发展水平和音乐认知特点,分学段设计梯度渐进的课程学段目标及相应的课程内容。
简单的一句话,做起来确不容易。
首先要了解“学生不同年龄段的心理发展水平和音乐认知特点”。宏观上,我们要了解心理学、教育学的相关知识,懂得自己所任教学段孩子的心理发展水平;微观上,我们要对所任教班级的孩子做学情分析,了解他们当前的音乐认知水平。
然后,在此基础上,结合课程标准,制定教学计划,设计出合理的课程教学目标,并细化到每一节课的教学设计上。这,才是教学设计的正确打开方式。
同样的一节课,在面对不同的班级,不同的孩子可能会有不同的教法。因为,教材是不变的,但孩子是活的,是变化的。我们的教学就必须随着孩子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做出相应的变化。
虽然做到上述要求并不容易,但这是值得我们去努力的。
或许,这也正是教育的魅力所在:永远在发展中、变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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