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我给自己涂了金色的带珠光的眼影,之所以不用日常的少女粉是因为不想落了俗套,这种带有“哗众取宠”心理的行为后来在我妈那得到了证实——她说我就像有毛脸雷公嘴的孙悟空,活脱脱一只母猴子。
只是这种程度的尖酸刻薄,对于一个心里有些小想法的人来说并不能造成什么伤害,更加改变不了什么。私下里想着、安慰着自己:一个靠跳劲舞、秀美腿的人气主播,怕是也不敢对着自己老妈这么open吧!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这种不愿意承认,或者说羞于启齿的想要获得关注(应该说就是成为网红)的愿望就在心里暗暗生长。一朵花的盛开也许本就有她的天时地利,刻意不给阳光像是默许她能够扭曲生长。我的家庭教育,我的“三观”告诉我不可以,但是我的心告诉自己:她们可以,你为什么不可以。
本来以为在自我包装,自我推销,自娱自乐的路上会走得既远又孤独,但是就算在这种不上台面的领域,上帝也不容许我一枝独秀。岁月静好,云淡风轻,身边那个与我一般大身高却矮了我一截的娇小女孩给自己染了个五颜六色的头发,怎么说呢,面容姣好的人确实怎么折腾都美丽。我一直都很羡慕她小小的个子,大大的眼睛,是别人口中的小可爱,在我眼里就像个小精灵。
但是此刻,小精灵摸着她一通折腾之后有些干枯的头发,准备着把新鲜出炉的自拍作品上传到微博,与此同时抱怨着在同一社团的某个姑娘微博粉丝早已经上万而自己却只有寥寥三百人。
那姑娘的微博我也曾悄咪咪地研究过,日系风格,大多是些自拍,或者是日常混着自拍,一杯柠檬水,反扣的书本,半张脸,只露出一只眼睛什么的…
藏不住的是精心烫过的刘海,还有自以为藏得住的内眼线。
套路我都懂!这条路一点都不孤独,相反还很热闹,甚至有点竞争意味。
不由得想起初高中,那时候「惊艳了时光,温柔了岁月」的女子应当也算是那个时代的网红了吧,这种现在看来有些中二的句子在那时被奉若经典。我还记得当时与好友总在课上偷偷练字,像是把些“金句”写的娟秀了,自己就也能活出一世肆意洒脱,明媚灿烂的人生。
那时候充满了希冀,甚至有傻瓜般的虔诚,却没有此刻的羡慕,甚至是嫉妒。那时唯独不懂粉饰自己。
也并非什么理想主义般的纯真年代,犹记两个男同学的对话,一个说“你觉得有什么办法能让我们快速在年级里出名?”答:“中午放饭时候,人流量最大,我去楼梯口扒你衣服…”他们去实现了吗?不知道。这么些年,记忆犹新。
我们所喜欢的人应该都是值得我们对其忠于人品的,这样的爱才不会是心血来潮。那么如果我值得被喜欢,难道不是同一个道理吗?
突然有些庆幸自己没有在公共平台上发什么过于露骨的东西,同样也庆幸自己没有打开过摄像头。更像是在庆幸自己的平庸与怯懦。那些分享着,享受着的女孩,希望她们在这一刻,停留在这一刻,也能感受到满足和快乐,强大的精神世界可以互通有无,眼波明媚留给自己沉迷就好。
原来你也想当个网红?
是啊,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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