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方发是村里最穷最脏的单身汉,神经叨叨的,大家都叫他“发邋遢”。从我记事开始上学时,他已经是中年了,常年穿着一身破烂的黑棉袄,不分四季,油光发亮,破洞里漏出些发黑的棉絮。他顶着一头乱糟糟的长头发,低头含胸地走路,从不抬头看人,从不主动搭话。
他家在我回家的必经之道上,从我家出门走15米左右,向左拐经过他家,然后再往前走5米,才能到村里的青石板主干道上。他家的门常年是关着的,一扇薄薄的带着破洞的木板门,门上是小孩子恶作剧地粉笔乱涂乱画。门从来不锁,里面常年黑乎乎的,盖着瓦片的屋顶有个大洞,漏下些光照在房子里,最里面是空空的灶台,一张破床,看不出颜色的破烂蚊帐。爱捣蛋的小男孩们很失望,找不到可以破坏的,他们在他的棉被里放几块石头。是的,即便对小孩来说,他也是一个可以随便欺负的人,不会有任何麻烦。
小时候每次回家或出门一个人经过他家门口时,总是慌张带着害怕,但是还是会和他不期而遇。大部分看见他的时候,他总是在门口的石板上拔鸡毛或者鸭毛。他很少去地里干活种粮食,经常去村里垃圾堆里翻捡点死鸡死鸭的拎回家。这些鸡鸭都是病死的或者瘟疫,没人敢吃才扔在垃圾堆里,他却什么都不怕,从井里打了一点水,就着门口靠近水渠的石板,拔毛开膛,拿点洗衣粉洗洗,然后煮煮吃了。妈妈和隔壁邻居有时候会送剩饭给他,但我从来没有跟着或者走进他家里去过。
我一直以为他从小就是这样精神不正常,或者是他太懒不肯去地里干活造成的。一次偶然的机会,听父亲说张方发不是天生这样神经兮兮的,在那个吃集体饭每天一起出工干活的年代,曾经他也是一个五讲四美的好青年。他个子高且俊朗,是不错的小伙子,但父母早逝,兄弟三个,个个都等着娶妻,家贫如洗。
变故的开始缘于一次心动。他喜欢上村里的一个姑娘,一起干活的时候,他红着脸向姑娘表达了爱意。姑娘脸红扑扑的,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姑娘回家后告诉了寡母,寡母自然不同意,姑娘自此以后避着他。几天之后,姑娘突然约他去她家楼下等她。他刚到她家门口,姑娘家几个亲戚小伙冲上来,抓住他,骂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把他拉到公共女厕一顿暴打,把他头按到粪池里去,极尽各种羞辱……
从此以后,他就疯疯颠颠了。从此村里就没有了一个叫做“发”的年轻人,多了一个“发邋遢”的精神病!变成了一个大家口中恐吓哭闹孩子的口头禅:“你再不听话,就把你送给‘发邋遢’去!”后来村里人大部分都出去外面讨生活,在城里买了房子,村里只剩下留守的老人。听说有人问他,为什么不直接去要饭算了,还能吃饱饭。他说,他可不能做我们村第一个人要饭的人,丢村人的脸。后来又听说在一个冬天,他饿死在了自己的破屋里,很久之后才有人发现。
自尊和面子到底有多重要呢?如果知道结局,还会有那样局促地表白,不安地赴约等待吗?如果从此以后远走他乡,改头换面,以后再带着一个漂亮姑娘回家,衣锦还乡,岂不是故事的另一个完美版本?可惜人生没有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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