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傲慢与偏见》

作者: 温情炙焰 | 来源:发表于2018-07-08 01:15 被阅读90次

        这是一本经典,也是一本经过时间洗礼的书籍,这才我选择阅读它的原因,读书人的圣经《查令十字街84号》中写到过作者的态度,“我从不买我没(阅读过的书)试过的衣服。”一本书就像我们的朋友,不管你读多少遍总能发现新东西。

    这本书是19世纪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所创作的一本文学作品,她是世界文学史上最具影响力的女性文学家之一。《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21岁时写成的第一部小说,也就是说是她的处女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流行的伤感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初读这本书就已经被人物中的对话和情节给吸引住了,里面幽默的言词处处不透露出嘲讽的意味,笑后不免深思其中的内涵和寓意,贝内特先生的睿智、刻薄、洞悉和她的太太的愚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就告诉了我们阅读的重要性和长大后一定要学犹太人娶学者的女儿为妻,不要娶一个花瓶(笑)。小说中还叙了贝内特太太最小女儿,被威克姆甜言蜜语而哄骗而独自私奔的事情,也意在告诫我们:

    有人住高楼,有人住低沟

    有人光万丈,有人一身锈

    世人万千种,浮云莫去求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这句话正好寓意了《傲慢与偏见》的爱情观,幸福是要靠自己去追求和判断的,但并非盲目和牺牲自我去追求所谓的爱情,这样爱情并非爱情,也不会使对方满意,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

    《傲慢与偏见》中的达西明显是一个理智型的人物,喜欢独处、爱思考、冷眼旁观并作出判断,有属于自己的骄傲。而小说中的利齐有现代女性的一切特点,比较感性容易听信谗言从而产生偏见,但也善于归纳和分析表面的事物,是一比较聪明但不理智的女人。从一场舞会的认识,到达西小心翼翼的对她的产生兴趣和观察,慢慢由轻视转为喜爱,听说聪明的人眼睛总是绽放着深邃的光,所以达西自然喜欢上了她美丽的眼眸。对于贵族子弟的他越是接触和了解她,越发的热爱上了她,然而利齐却偏听从了威克姆的污蔑之言而对达西产生厌恶之情,认为他是一个高傲、内向、记仇的人,情节随着威克姆骗走贝内特太太小女儿作为缓解,达西暗中帮助威克姆还完借债还给了一大笔钱,才使利齐的妹妹贝内特夫人的小女儿顺利完婚,以不至于被威克姆玩弄并抛弃的命运。

    利齐知道达西对自己家的帮助后,惭愧不已的她甚至对于自家人的不优雅得体和愚昧产生了厌恶和忧愁。直到后来的林边漫步,达西放下了他的高傲,利齐放下了她的偏见,那时爱情已经水到聚成,谁也不可能使他们分开了,达西是一个独立主的男人作品中也可以看出来,利齐也是一个人格独立追求平等权利的女性,她们爱情必定会很美好。


    语录:

    虚荣和骄傲是大不相同的两码事——尽管这两个词总是被混为一谈。一个人可以骄傲但不可以虚荣。骄傲多数情况下,无非是我们对自己的看法,但虚荣却指的是我们过于看重其他人对我们的评价。

    ————《傲慢与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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