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中的女生,常常会问男生一个问题:“你为什么喜欢我?”
但凡这个男生想要偷懒,都可以一本正经地回答:“我喜欢你没有理由啊。”
顶多面对女生撅嘴假装生气的模样时,再含情脉脉地补充一句:“假如我是因为某个理由喜欢你,一旦这个理由不成立了,我对你的喜欢就变了。所以没有理由才永远不会变呀。”
基本上恋爱中脑力可以忽略不计的女孩子都能成功被收买。因而这种套路式对话代代相传,女生听得顺耳,男生说得省力。
可是喜欢一个人,怎么可能没有理由?
假如喜欢一个人没有理由,茫茫人海芸芸众生,你为何要苦苦穿越人潮手捧玫瑰只为跪倒在那个女孩的石榴裙下,怎么不在大街上随便拉过一个买菜大妈对她道:“嘿,我喜欢你。”
连追星都有理由。喜欢林志颖的人为什么不去喜欢郭德纲,喜欢黄渤的人为什么成不了吴亦凡的死忠粉?
喜欢一个人必须有理由,那个女孩和买菜大妈在你眼里的区别,就是理由。
你所谓的没有理由,有时候仅仅是因为懒得一一说明。
我们因为什么会喜欢上一个人,理由不胜枚举。大到长相身材、人品家世,小到那天阳光正好,他正好穿了一件我爱的衬衣。
能够让你喜欢上的人,身上必然拥有令你欣赏的特质。只是有时候这种特质并不是单一的,也许它是好几种理由的结合体,又或者仅仅是因为你和他在一起的那份感觉,感觉恰恰是最难说明的。
所以当一个人难以把自己对另一人的喜欢归结为“你给我递饭的样子让我想起举案齐眉那样的词”或者“我第一次见你就想给你生猴子”之类直观简明的表达,他便习惯性地用“没有理由”来搪塞,毕竟对不少男人来说,这种说法比“因为你长得像范冰冰”安全有效,免得她继续追着问“那我和范冰冰一起掉进水里你先救谁?”
你喜欢他的理由,并没有那么重要。
既然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那么是否意味着当这个理由不成立时,就会不喜欢呢?
答案是未必。
喜欢只是一道门槛。好比你从一个姑娘年轻貌美的时候就开始喜欢她,那时候你的确因为她的美貌喜欢上了她,并和她在一起了。可久而久之,她早已不是当年的模样,很可能早已与街边买菜的大妈无异,在你眼里她却依然发着光。
“年轻貌美”这个理由早就不成立,但这并不影响你继续喜欢她这个人。因为经年累月积攒起来的情感已经远远超越了当初那薄如蝉翼的喜欢,你们的目光交织在一起,轻微的老花眼中,看世界有点糊,看彼此却越来越清楚。
所以,当有人问起你为什么喜欢她的时候,大大方方地告诉她诸如“我当初就是看中了你的脸呀”这样的理由又何妨。反正时间会告诉她,牵起你的手,我就再也没想过要放开。
若对方实在不服,就把这篇文章甩给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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