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所成为的,并非是他们想成为的人,而是不得不成为的人——毛姆
《月亮和六便士》相信大多数人跟我一样,都有听过《月亮和六便士》这部小说,但只是听说而已。它就是这样一部小说,很多人都知道,但是没有多少人真正读过。我也是偶然听到吴伯凡老师从“灵与肉”这两个维度介绍主人公的内心世界,吸引了我的好奇心。于是周五下班,从公司图书馆借阅了这本书。小说读完后才发现文章内容跟月亮跟六便士没有半毛钱关系,作家毛姆取名《月亮与六便士》是从一句英国谚语受到启发。这句谚语是这样说的:两眼只盯着天上的月亮,却忘了脚边还有六个便士。
人活在这个世界,不能够只是一个知道六便士的人,还必须要看看天上的月亮。苏格拉底曾经也说过:未经省察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你不往上头看,没有一个独立于你现有生活维度的生活,那就是一种浑浑噩噩的生活。也有人把苏格拉底说的那句话理解成“浑浑噩噩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毛姆通过小说《月亮与六便士》的故事,也是想像苏格拉底那样提示我们:人不能老盯着脚下的六便士,还要有一种看六便士的心情、性质和能力。当然,这也不是说你要只盯着月亮,那也是单维的,只有把“月亮和六便士”合起来,才构成一个矩阵的生活。
《月亮和六便士》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是一位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有稳固的收入很不错的社会地位。有漂亮贤惠的妻子和聪明机智的儿女。但他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绘画,离开了幸福美满的家,只身一人去巴黎追求绘画的梦想。他的行为让所有人不解,唯独他自己明白自己要干什么。他在巴黎穷困潦倒,饥饿贫穷他都在所不惜,但他始终没有忘记他自己的追求。最后离开了巴黎去了塔希提岛,与世隔绝的小岛上他终于找到了灵魂的宁静和自己的绘画风格。他创作了一幅又一幅的伟大作品,在他染上麻风病双目失明之前,在自己住的地房的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在去世前命令跟自己同居的土著女子用火烧毁。他就是这样一个为了自己的梦想,抛弃了世俗社会,然后一心追求艺术的怪才。这小说使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故事情节取材于法国后印象派画家高更的生平。
《月亮和六便士》或许大多数人都跟我一样是个普通人,不太懂得欣赏那些绘画艺术。一提到画家,脑子里大概也就只有梵高这样家喻户晓的画家了。这篇小说虽然讲主人公为了追求自己的艺术生涯,但并没有过多的笔墨介绍那些作品。大多数艺术家都是疯子,不擅长社交,生前的作品也不被人承认,死后才出名,可这些都不是小说要表达的观点。有多少人能够为了自己的梦想像主人公一样,抛弃自己原有的生活,勇敢的追求自己的梦想。这才是小说突出的主题跟重点吧,我们一但习惯了自己所在的舒适区就很难再想改变。温水煮青蛙的故事都听过吧,但有多少会想到自己其实就是那只青蛙。看完这小说让我想起了一部电视剧《北京青年》,男主角何东本来有着贤惠的女友、稳定的工作。在结婚登记的时候,他却忽然反悔,闪电般分手、辞职,他突然觉得自己的人生是被安排的,这种生活并不是自己的生活,而是别人期待的生活,何东觉得这种状态是错误的。他想重走一次青春,去找自己真正的人生目标。他在重走青春的路上,重新认识了自己,改变了心态,迎来了人生的新高峰。
《月亮和六便士》我们谁又有勇气,改变早已经习惯了的早九晚五的工作?谁又有勇气,改变一段平淡无奇的恋情?谁又有勇气,改变下每天浑浑噩噩过日子的状态?谁又有勇气,追逐下那个放在心底很久的梦想?没错,我说的那个谁就是正在读文章的你。尊敬的读者,读到此刻,给自己几分钟想想自己的生活状态哪里有自己一直想改却又没有勇气改变的地方么?
我给大家分享下我的故事。我毕业于一所普通高校,毕业第一份工作并不是像大多数应届生一样,什么朝九晚天天加班啦,而且工资还不够自己花。我比较幸运吧,一毕业就月薪上万,而且从不用去公司上班打卡,工作时间特别自由。想起旅游了,拿起行李箱就是可以说走就走。也没有住在什么地下室,而是跟我大学室友租着两室一厅,每天可以睡到自然醒。日子过着确实舒服,现在回想起来都在笑,天呐,曾经的我竟然可以这么没心没肺。但是过年的时候我果断辞了这份大多数人都觉得不错的工作,唯独我自己知道再待下去我命运就会像是那只青蛙一样--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月薪上万又如何,永远在原地打转,在小公司什么都学不到。那时候的我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道理,刚毕业找工作赚多少钱真的不重要,你能学到什么才是最重要的。看不到的未来或许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能清楚的看到未来,而那个未来不是你想要的。
《月亮和六便士》辞去了工作后,我有过一段焦虑的阶段,社会发展的那么快,而我却一直停留在了原地。辞去工作后我并没有立马找工作,而是静下心来分析了自己的职业规划。看完《月亮与六便士》,主人公抛弃一切追逐自己的梦想的时候,也触动了我的心弦。我的内心深处是不是也有什么特长或者兴趣爱好被搁置了很久。我因此分析自己的成长经历,上小学的时候,除了语文课本就真的没有什么课外书可以看了。我记得很清楚,有次奶奶给我买了本作文书,那里面的作文我不知道反反复复看了多少遍。上高中以后,学校才有图书馆。那时候我很兴奋,每次都会把自己的借书证期限借满,一到假期我就把同学的借书证也拿去借书。大学以后,图书馆的书就更丰富多彩,泡图书馆看书对我而言又是家常便饭。因此大二分方向的时候不假思索的选择了文学,我是英语专业的,我选择了英语文学方向就是为了可以随心所欲的看书。大学期间我确实看了好多书。一开始的书虫英文原著,还有中外名著和各种小说。读到此刻你一定会想,哇真厉害真牛掰,竟然看了那么多书。可是也只有我知道,之前看书只是为了娱乐打发时间。很多书看完后就再也没看第二遍了,看完书后也没有写书评写读后感。而现在让我复述曾经看过的好几百本书,除了书名外,其余大部分都已经遗忘了。
对,现在的我是不甘心,我心很静,很喜欢独处,更喜欢阅读,我不甘心曾经看的那么多书就这样不了了之了。于是我开始追随自己的内心,重读经典,写书评写感悟,希望我的文字能让更多人跟我一样喜欢上阅读。就像三毛作家曾经说过“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过眼烟云,不复记忆,其实它们仍是潜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中。”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