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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批评儒家“假仁义”,你怎么看?

有人批评儒家“假仁义”,你怎么看?

作者: 抱朴讲堂泽溪 | 来源:发表于2021-05-04 15:00 被阅读0次

    最近发了几篇关于儒家的文章,收到一些朋友的反馈,说儒家“假仁义”、“伪君子”。我们从道家如何批评儒家的角度来分析,看看儒家是否真的“假仁义”。

    自由道家将矛头指向社会规则,儒家 “仁义礼智”等价值理念成为其重点解构的对象。《外篇》开篇前两章《骈拇》《马蹄》就以生活现象和自然事物为喻,引申出对儒家“仁义”价值的诘难。

    《骈拇》从“骈拇枝指,附赘县疣”这种生理变异现象,引申出凡是在原始自然状态之上多加的事物,都是变异,进而推导出“仁义其非人情”的结论。

    《马蹄》中,作者先用生动的文字描绘了马“龁草饮水,翘足而陆”自由自在的画面,说明“此马之真性也”,接着用一串短句悉数人类对马令人发指的戕害,得出“伯乐治马,伤马真性”的结论。

    进而延展到“陶者治埴,伤埴真性”“匠人治木,伤木真性”,并最终击中儒家的仁义理念,断言“毁道德以为仁义,圣人之过”。

    自由道家之所以有上述观点,在于其宇宙观是脱离人类社会的自然宇宙观,因此其视角不是“人”的视角,而是“马”的视角、植物的视角、木头的视角,站在动植物的角度,应该感激自由道家,但照此推导下去,治水伤河性,修路伤土性,人类将寸步难行。

    儒家面对的是“人”的问题,虽然子有“钓而不纲,夜不射宿”的恻隐仁心,但绝不会走到自由道家的地步,所以今天的动物权利者无法在儒家理念里获得绝对支持,因为儒家所讲都是“人之常情”。

    不过,自由道家也并非动物权利者,《马蹄》中说马性,并非为马鸣不平,而是项庄舞剑,意在击中儒家,得出仁义理念戕害人性的结论。

    但这恰恰是自由道家的逻辑陷阱,即用自然现象推导出人文结论,是不一定成立的。换言之,即使“驯马伤马真性”可以成立,“仁义伤人真性”也未必成立;同样,“骈拇枝指,附赘县疣”是生理变异,也不能得出“仁义非人情”的结论。

    要讨论此结论是否成立,必然涉及到对于“人性”乃至“人”的内涵的认识。

    儒家 “人”的概念是别于草木禽兽而确立的,具有生物学意义之上的道德价值意识,因此人不能饱食终日、无所用心、浪生浪死、与草木同腐,这是儒家“立德、立功、立言”的内生动力。

    孟子的“四端说”用四个“非人也”划出了作为“人”的底线,并用 “孺子将入于井”人们的自然反应,确证了“仁义礼智”乃是根植于人心深处的自然天性,犹如人之四体,绝非 “骈拇枝指,附赘县疣”。

    因此,人丧失仁义礼智,不是回归自然天性,恰是自然天性的丧失。

    从这个意义上讲,道家对于儒家“仁义”戕害人性的指责是不成立的,当然,另一方面,对于挂以“仁义”之名,而行名利之实的假仁假义会有警醒和鞭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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