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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想甩中介又怕违约?秘籍在此!

房屋买卖想甩中介又怕违约?秘籍在此!

作者: 悦研书院 | 来源:发表于2018-02-01 08:21 被阅读0次

    故事回放

    小马和夫人分别通过长江公司、黄河公司、珠江公司看了同一处别墅,小马和珠江公司签订《房地产求购确认书》,其中有个条款写道:

    小马在验看过该房地产后六个月内,小马或其委托人、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等与小马有关联的人,利用珠江公司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珠江公司而与第三方达成买卖交易的,小马应按照与出卖方就该房地产买卖达成的实际成交价的1%,向珠江公司支付违约金。

    通俗地说,就是禁止小马跳单。

    后来,小马和夫人通过黄河公司,购买了该别墅。珠江公司怒不可遏,诉至法院。

    法院认定

    1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关于禁止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却绕开该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合法有效。

    直白翻译机

    禁止跳单条款,是有效的

    2

    但是,当卖方将同一房屋通过多个中介公司挂牌出售时,买方通过其他公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相同房源信息的,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其行为并没有利用先前与之签约中介公司的房源信息,不构成违约。

     直白翻译机 

    一个房源信息多个中介公司都有,买方可以选择其中意的中介公司。

    看到这儿,你是不是以为跳单行为都是合法的呢?

    我们可能需要来几个假设。。。

    假设几把

    只有珠江公司有该房屋信息,小马签订《房地产求购确认书》后,又找到中介费更低的黄河公司购买房屋,合法吗?

    小马利用了珠江公司的独家信息和服务,却找中介费更低的公司购买房屋,做人不厚道,违约!

    只有珠江公司有该房屋信息,小马签订《房地产求购确认书》后,私下找到房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法吗?

    小马私下找房主签订买卖合同,明显是为了逃避交纳中介费,做人太不厚道了,违约!

    房主将房屋信息挂在网上,同时委托珠江公司卖房,小马和珠江公司签订《房地产求购确认书》后,又找到中介费更低的黄河公司购买房屋,合法吗?

    此时,由于房屋信息在网上是可以查到的,属于公知信息,小马找中介费更低的黄河公司来订立合同,无可厚非。

    跳单秘籍

    以下几种情况,二手房买卖甩开中介,风险相对较小哦~

    1、房屋信息几家中介都挂出;

    2、房屋信息在网上可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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