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藩
“宝瓶有宝物”栏目是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微小说,目的是带领大家在故事中一起完成复盘和认知升级。
这篇改编案例主要涉及的是婚前家长出资买房中一个比较特殊的法律知识点。包括大家需要有意识的了解父母出资方案与房产所有权的关系,相互增加信任感,以维护家庭的稳定性。
今天是个开心的日子。亲家来家里吃饭,一起商量女儿小芬和男朋友云鹏的婚事。
虽然亲家很热情的邀请我们去酒店,边吃边聊。但我们觉得在家里吃饭气氛更融洽,也不用亲家那么破费。
主动向亲家发出邀请,“就在家里吃吧。来我们家,现在不是说最高级别的是家宴嘛。就快一家人了,认个门也好呀。就这么定了吧。这个周末来尝尝我们家老秦的手艺。”
这一天,我和老伴从大清早就开始忙活,做了满满一桌子的菜。时间过得很快,忙碌中云鹏带着两位亲家也到了。
酒过两巡,开始步入了正题。亲家公开口了:“亲家,我们云鹏能找着小芬真是有福气呀。这次结婚你们有什么想法尽管提。我们肯定尽量满足。”
“我们能有什么要求呀,其实就想着他们小两口能过得幸福。没要求,没要求。”老头子笑答道。
我用胳膊肘碰了碰老秦,他就是这样,喝点酒就开始犯迷糊了,怎么能没啥要求呢。
虽然我们不是指着儿女结婚捞一笔的人,但女儿结婚,总得有个栖身之所吧。跟着婆婆住,难免会有矛盾。再说结婚前娘家没点要求,小芬也不会被婆家重视。
看着微醺对我毫无反应的老秦,看样子我可就只能自己上了。我清了清嗓子,连忙接着话说,“是呀,我们没什么要求,只希望他们小两口有个房子,成个新家。好好过他们的小日子。大家都是为了孩子,只要他们幸福就好。”
亲家提出了婚嫁方案,给小两口在二环的幸福里小区买套80平的房,总价100万。
老秦连忙接口说,“这个小区好,有名的学区房呀。以后孩子读书就不愁了。”
“可买房的钱呢我们只能凑个首付,但又想让孩子们没有负担,估摸着婚礼办酒什么的10万还是需要的。没有这么多现金。你们看能不能这样,”
亲家稍微顿了顿,接着说“我们呢,向你们借40万,这样我们就能差不多够100万了。你们出1万意思一下,我们出这99万,房本呢?我们就写小芬她一个人的名字。”
“不用借不用借,亲家都是为了孩子好,这40万算我们出了,就当是给小芬的嫁妆,也就是给小两口的。房产不能只写小芬一个人的。写两个人的名字。”老秦一边摆手一边说。
“亲家,亲家,那不行。我们就借款,不用你们掏这么多,就一万出资就行。”亲家坚持道。
我有些纳闷了,平时里和亲家交往也不算少,感觉总是透着一股子的“精明”。每次来家里,提的礼物也都是些到期的茶叶呀,保健品。
这次买房方案有点太不寻常了。
借条亲家第二天就送过来了。老秦说我们也愿意出40万来买房分担压力,但亲家却一个劲的婉言回绝。
买房出资他们出99万,房产写小芬一个人,都是对我们小芬好。亲家既然这么坚持,老秦转了账给亲家。结婚的事情太多了,我们也没往细处琢磨。
结果刚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的第二天,女儿气冲冲的回来。“太过分了,真是欺负人。”她把包甩在沙发上就直接进了卧室。
我跟进卧室,“怎么了呀?”
“妈,你知道云鹏他们家这次为什么这么大方吗?”女儿深吸了口气,努力的控制自己的情绪,“他们提的那个买房的方案,是面子里子全都占尽,我们还得给他们数钱、道谢。”
“到底怎么了,你倒是说呀?”我着急了。
“怎么了?他们出99万,我们出1万,房产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你以为房子是我的了,至少我占一半,是吧?
根本不是。
这样的出资方式,房屋产权是按出资比例来算,相当于他占99%,我占1%。
买房时,我们家明明出了41万,结果最后我才占1%。对外他们家还到处说对儿媳妇怎么怎么好,房子都送给我了。这不是欺负人吗?
我们又不是不愿意出钱。干嘛这么做,就欺负我们不懂法吗?幸好今天跟一朋友聊起来才知道。”
我听完,心都凉了半截。我们没有指望对方全额付款,也没提过非分的要求。两家一起帮忙小两口把房款首付付了,一起好好过日子。
可现在,这样的人家,我怎么放心女儿嫁过去。
我对女儿说,不管你是不是想继续结婚,这个结婚方案,我们还是拒绝吧。
【宝瓶有话说】
相对于以前结婚的三件套,现在的三件套“房子、车子、票子”很难凭借小两口自己的力量来置办。
特别是房子,在一个普通家庭里往往是举全家之力才能买到。在一线城市,甚至需要借助三代人的“六个钱包”。
因此在一个新成立的家庭中,房子是最为核心的家庭财产。一旦婚姻不稳固,房子的争夺就成为财产分割的焦点。
在这个婚姻容易动荡的年代,父母既想支持孩子,但又害怕婚姻变故造成财产的损失,所谓“人财两失”是最不愿意面对的问题。
文中的云鹏家就是在担忧之下,做出这样一个买房的财产规划。
很明显,这个财产规划肯定是求助熟悉法律,特别是婚姻法的人才做出的。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解释:“《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细究该条文,其明确的仅仅是婚前双方父母的出资归属,并未涉及所购置房屋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但既然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那么子女双方用该赠与资金购买房屋的行为自然等同于个人出资行为。相应地,不管事后子女双方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房屋所有权登记者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的出资份额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关于男方
买房规划意识是很好,但处理上存在问题
首先,作为女方家,其实是有诚意一起经济支援小两口的。从老秦的一再表态上而言,愿意出40万购房款。但男方家却拒绝了。
其次,男方想按出资比例得到房产份额上,却提出向对方亲家借款40万。相当于他用自家的59万加上亲家借款的40万谋取了房产99%的份额。
从这一点而言,他是用别人家的鸡来生自己家的蛋。如意算盘打的叮咚响。
此外,男方还想利用对方不知道相关法律去博取一个疼儿媳妇的好名声。里子面子都想占。
但没有不透风的墙。一旦被人知道,两家的信任感就会崩塌。因此对方母亲的担忧不无道理。
离婚见人品,结婚亦见人品。
关于女方
虽然女方提出“希望他们小两口有个房子,成个新家。”但也并没有要求男方一定要全款买房,也未提出要房产加名。
相反,女方家一再表示,愿意一起出资给子女买房。
正常的出资方式和男方的算计方式差别到底有多大?
根据男方家的婚嫁方案,女方实际出资41万,只有1%的产权即1万元。
如按照正常的出资方式,女方出资41万支持小两口买房,则能获得房屋41%的产权即41万。
1万VS. 41万的差距,不要太大啊。
如果房屋升值到200万,就是2万与82万的差距,更大。
也就是说,房屋升值得越多,两种方案的差距就越大。
有人说,不能这么算,女方出的40万是借款,真正出在买房子的钱才1万元!
当然,40万是男方借款。但是此时女方真金白银的拿出了40万,如果不是男方出的“昏招”,女方这40万用来买房,不香吗?
而且男方说是借款,也打了借条,那什么时候能还也不知道。以之前的那波骚操作,能不能还钱还是个问题。
还有人会问,为什么男方要女方出那个1万?
当然要出啦,不出1万,就属于男方全资买房,又写了女方的名字,按照法律的规定,就算是男方对小两口双方的赠与,各占50%。男方还怎么算计女方家的财产呢?
婚前父母出资购房是非常容易引发争议的。房产的法律条文也很复杂。“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出不出一万,差别很大,借款还是嫁妆也差别很大。
到底怎么做才最妥当呢?
在结婚和买房的双重大事面前,大家马虎不得。建议大家还是多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或者找专业的人士做一个婚前财产规划。
实在是想要闭着眼睛把事情办了,那就双方通过书面约定好出资金额、资金来源、资金性质(赠与或者借款)、房屋比例、房贷承担比例,共同出资买房。
实际上,一起出资买房对孩子们而言更为有利。
一方面,一起出资,孩子们对房产都有份额。既符合男女平等协商的理念,也锁定了相关的事实,杜绝漏洞。
另一方,一起出资,也有利于两家人的感情。小两口如果都怀着对长辈扶持的感恩之心,也会对小家庭起到稳定器的作用。
患难见真情,初组家庭时亦见真情。
大家觉得这样的男方家还能结亲家吗?欢迎大家在留言区留下自己的想法。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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