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归因谬误
基本归因谬误是指,系统性地高估人的影响,在解释某些东西时低估情境因素。
简单点说,就是过于关注人儿很少关注环境。比如把一个企业的成功归功于领导人个人的成功而很少关注形势。比如雷军的成功。
举个例子
由一位演讲者向受试人员热情洋溢地作了一番支持卡斯特罗的演讲。受试人员被告知,演讲者的演讲是指派的,不代表他真正的政治观念,他只是在宣读一篇指定的文章。尽管如此,大多数听众还是认为,演讲反映了演讲者的观点,对演讲内容负有责任的是演讲者个人,而不是外在因素——指派他进行演讲的教授们。
我们总是先在企业老板身上寻找业务好坏的原因。即使我们本该知道,领导才能对经济成功的影响程度要远远小于普遍的经济形势和行业的影响力。有趣的是,在一个存在危机的行业里,首席执行官们常被撤换,而在朝阳行业里却很少发生这样的事。这种决定一点儿也不比更换足球俱乐部的教练的决定理智。
那么为什么我们会犯这种错误呢?
** 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与其他的环境因素相比,行为者的行为是最容易观察的信息**。个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很容易被注意到,而社会环境、社会角色、情境压力等外部条件则难以引起注意,于是,我们就忽视了这些外部因素的作用,而过多地强调个人自身的原因。
此外,还有一个可能的原因就是,我们有一种基本的信念,觉得个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于是,在分析行为的原因时,我们就会追溯个人自身的原因。比如,我们倾向于认为一个人的生活状况与自己的努力奋斗有很大关系,所以,当我们看见一个人生活拮据时,可能会想:“为什么你不勤奋一点儿呢!“
我由此联想到自利偏误,
由于天生偏见,我们倾向于把成功地原因归纳于自己,把失败的原因归纳于别人。
殊不知在基本归因偏误里,别人也是拿偏误来看待你的,
当销售人员的业绩不佳时,销售经理更倾向于将其归因于下属的懒惰而不是竞争对手的实力。
让我们来阐述的更明白一些
把归因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属于个人以外的因素,称为“情境归因”,又叫做“外在归因”;第二类是和个人本身有关的因素,称为“性格归因”,也叫做“内在归因”。
人们在解释自己的行为时,较常采用情境归因,而不太愿意使用性格归因,结果往往造成“律己宽,待人严”的现象。会有这种现象的发生,心理学家的说法认为是因为观察角度的不同所致。对当事人来说,他对于周遭环境的认知比较清楚,能够更详细地分析外在因素对事件的影响,所以能够把事件的发生归因于情境因素;而旁观者未必能全面地了解当事人所遭遇的所有状况,所以会粗略地把事件的发生归因于当事人的性格因素。
举个例子
最典型的例子是: 自己成功是因为自己努力,别人成功是因为那个人幸运;别人失败是因为那个人不够努力,自己失败则是因为自己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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