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眼又过了一个红火喜庆的年。我也光荣的又长一岁,芳龄十八啦。多么美好的年纪。冰冷的冬天在热闹的鞭炮声和凛冽的寒风中,终于越缩越短了。立春了,温暖还会远吗?结束了晚上不睡,白天不起的腐败生活。结束了屁大点事喊妈的日子。离家返校的时候,我又一如既往的哭着鼻子来的。唉。不知道恋家这个毛病,什么时候能改改。其实从家到学校。坐公交不过也就两个小时而已。
新学期开学保留节目- 大扫除之后。第一节课便是班主任的语文课。老班讲课风格比较幽默。想当年一首《橘子洲头》的上阕,竟然讲了三节课。除了课本上那几句词,剩下的全是笑料。他皮肤黝黑,笑起来脸色黑中带红,满脸最显眼的只剩一口相比之下显得更白的牙,光是看他笑,你就已经很想笑了。所以语文课相对来说,还是比较轻松的。这也让还处在“假期综合症”的同学们,可以不用那么难熬了。
“咳…”老班清清嗓子说道,“同学们,今天在讲课之前呢,先给大家介绍一位新同学。”说着,朝门口招招手,“来,进来。”
新同学一走进来,我表示惊呆了!
这是林夕啊!
如果要拍成电影,这段儿也一定要发光啊!
我朝着章研的方向看了看,果然章研的惊讶程度比起我只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林夕走上了讲台。当然你们可以脑补我和章研瞪着眼睛流着口水目光一路随着林夕移动的傻模样。
“这是我们的新同学,林夕。”老班继续讲道,“从5班理科班转过来的。可能学习了半年终于发现理科太难了,弃理从文了。”
讲台下一阵哄笑。
“好了,”班主任指了指中间后面的一个空座位对林夕说,“你先坐那儿吧。我们先上课。好在语文课的内容文理都一样,剩下的文科课程,你课下抽时间找同学找老师帮你补补。”
林夕点点头,向后走去。我突然感觉教室一下子春暖花开了。一片彩色,一片光芒,一片温暖。小心情好激动啊!
胡士文回头对我说,“你和章研的偶像来了。激动不?”
“我觉得你应该比我更激动,从此以后班里有了林夕,女生眼睛里再也看不见别的男生了。也包括你哦。”
“坏!真坏!”胡士文转了回去。
“他就是把章研迷得神魂颠倒的那个林夕吗?”苏雪美凑近我耳边小声的问道。
“是啊。就是他。”也快把我迷得神魂颠倒了。
“长的是挺帅的。”
“是吧!”
一整天下来,不管是课上,还是课下,林夕没有讲过一句话。就那么静静的。上课静静的听讲,下课戴上耳机静静的听歌,放学铃声一响,又静静的拿上书包走出教室。一切像是与他无关,一切都像是他的过客。
刚下晚自习回到宿舍,章研就朝我扑来,“白杨!小白杨!”
我吓得赶紧躲开,“你要干什么?”
“林夕居然转到我们班了!怎么会这么巧?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章研兴奋地拉着我的胳膊蹦起来。
我把手上的书往床上一扔,故作镇定的说,“转过来就转过来呗。有什么?”
好吧,我承认我是在装b,心里其实早已经开花了。
“哈哈,”章研松开我的手,双手相握于胸前,激动的说道,“我要换座位!我也要去后面坐!”
“你效率很高嘛。”我坏笑的看着章研说道。
“哈哈。我明天就去跟老班说!我要换座位!”
“你怎么说?”
“就说…”章研一时语塞。
“哈哈,”我笑了起来,“就说你得了远视眼,必须得坐远点儿才能看到黑板。”
“对啊!”章研一拍手。
我愣住了,“你真的要把这个当成理由讲给老班听?”
“对啊!”章研扬着头说,“我就这样说,我坐第一桌太久了,怕得近视眼,为了保护眼睛,所以想坐远些。多么充分的理由啊!就这么定了!”说完,章研哼着歌走了出去。
我走进小阳台准备洗漱。苏雪美跟了进来,说道,“章研还真是风风火火,敢爱敢恨啊。”
“是啊。”我一边刷牙,一边应答着。
“看来她还真的挺喜欢那个林夕的。”苏雪美又说道。
“长那么帅,谁不喜欢啊?人类都是喜欢美好的事物的。就像大家都喜欢你一样。”牙刷在我嘴里轱辘来轱辘去,我模糊不清地说着。
“是啊。你不喜欢?”
我怔了一下,看了苏雪美一眼,说,“当然喜欢啊,长得帅嘛。只要是帅哥,我就喜欢看。”
“难道没喜欢到让你去追?”苏雪美闪着两只大眼睛盯着我笑。
我漱好口,放下牙刷说道,“别闹!他是长得帅,我也喜欢看,可是我不了解他啊,问题是他也不认识我。我所说的喜欢,是纯洁的革命友谊。再说你看章研那么激动,她才是真的喜欢。哈哈。我们还是鼓励她早点把帅哥追到手,免得肥水流了外人田。”
苏雪美“噗嗤”一笑,“刚才还说人家是帅哥,几句话的功夫儿又把人家变成了肥水。”说完摇摇头。
“别光说别人啊,你呢?”我问道。
“我怎么?”苏雪美表情疑惑。
“胡士文儿啊,全世界都知道他喜欢你。虽然他长的有点儿对不起观众,但对你的用心可是有目共睹的。你怎么想的?”
苏雪美的目光从我的脸上移开,说道,“我承认,他对我很好,他记得我的习惯,知道我的喜好。假期里,总是在网上跟我聊天。我不回太多,但他还是每天都跟我说话,每天跟我道晚安。除夕晚上还陪我跨年。说起来,我心里也有一种愧疚感。他对我越好,我越愧疚。”
“不用愧疚,他正在做些能让他自己开心的事。他是高兴的。”
“可是…他也从来没说过喜欢我啊。”
“这还用说吗?天啊!誰还看不出来啊!”
“可是话不说出口,一切都有可能是虚幻的。”
我看着苏雪美,竟然无言以对。好一会儿我才说道,“不可能吧?他对你这么用心还有可能是虚幻?”
苏雪美又说道,“他有很多妹妹,你知道么?”
“知道啊,说到底都是同学么。学校里认哥哥认妹妹不是挺多的么。都是闹着玩儿的。”
“不对。认什么哥哥妹妹,分明只是花心的幌子。专情的人,从来不会这么做。只有喜欢搞暧昧的人,才会去找什么妹妹。妹妹认哥哥,多半是喜欢。哥哥认妹妹,多半就是花心。这么多妹妹,这么花心的人,对我的好说不定也只是一时兴起。”
“不会吧?”我诧异道,“虽然他爱跟女孩儿玩在一起,但我作为旁观者看得出,只有对你他才是掏心掏肺的好啊。”
“我说不准。”苏雪美摇摇头说。
“不过说来也是,总混在女孩儿堆里,算什么样子。”我撇撇嘴说道。
第二天早自习下课,章研居然真的搬起桌子向后走去。走的时候还冲我做个鬼脸。我向她竖起大拇指。“真牛!班长果然是班长!”
“从此你就不用再惦记了。”胡士文回过头来说。
“我本来也没惦记。”我白了他一眼。
章研搬到了林夕的前桌。正前方。林夕依然安静的坐着,耳朵里塞着耳机。眼睛盯着桌子上的书,像是在看,又分明没看。
“他怎么这么孤傲啊?”苏雪美说道。
我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林夕,“可能骨子里比较喜欢孤独吧。”
“他只是跟你们无话可说,”胡士文说道,“去我们宿舍的时候聊的嗨着呢。”
“他去你们宿舍?”我吃惊的问道。
“那有什么稀奇的,”胡士文不以为然的说,“男人之间,非常好打交道。哪像你们女孩子,事儿那么多。今天还挽在一起,明天就各不说话。”
“嘿!你说谁呢!”我瞪着眼睛说道。
“啊…我说林夕呢,”胡士文转移话题说,“虽然他是刚刚转到我们班,但是我们交情老早了,从上学期就认识了。他不住校,但有时候中午或下午放学都喜欢去他们班男生宿舍坐会儿。我们宿舍就在隔壁,又都跟他认识,所以免不了他也来我们宿舍啊。”
“我怎么记得上学期章研问某人林夕的情况时,某人还不认识林夕大帅哥呢?怎么,这么快又变成老交情了?”我瞟着胡士文说道。
“那时候咱们开学才一个月好吧,当时不认识后来就不能认识了?要不怎么说女人头发长见识短呢!不对,放在你身上说就应该是,头发短见识更短!”
“你找死啊!”我朝胡士文挥舞着拳头。
“这么说,他跟你们也不算陌生,可他为什么在教室也不爱跟你们说话?”苏雪美说道。
“可能是刚刚转过来,还不适应。”
“那他在你们宿舍都聊些什么?”
“什么都聊呗。更多的是弹吉他。他家里好像管他很严格,在家不让弹。”
“弹吉他?”我眼睛一亮,“好听吗?我从来没听过真人弹吉他的!只在电视上见过。”
“想听?那下课你跟我回宿舍去听呗。”
“滚!”
“你就等着吧,总有一天,他会把琴拿到班里来。家里不让弹,能弹琴的地方只剩学校了。”
我看着林夕,开始想象他弹吉他的样子。画面一定很美。
“章研不是说他篮球打的也很好吗?”苏雪美问道。
“嗯,是不错,不过比起我,还差那么一丢丢。”胡士文掐着小指说道。
我做了一个呕吐状。
“那,他为什么要转文科呢?”苏雪美又问道。
“对啊,为什么?”经苏雪美一说,我也想起来这个问题。
“据他自己说,是因为自己休学一年,课程有点跟不上。文科好歹容易补吧。”
“那他为什么休学?”
“你是十万个为什么吗?”胡士文不耐烦的说道,“人家的私事,我怎么知道。你以为我像你们女生那么八卦?你想知道自己问他去啊。”
“嘿!”苏雪美也瞪起了眼睛说,“你今天的主题就是攻击女同学吗?”
“没有没有,就算攻击也绝不包括你,”胡士文谄笑着说道。
“攻击谁也不行!”
“不攻击不攻击。我跟白杨开玩笑的。”胡士文摆着手说。
我又看看林夕,他为什么休学呢?
“怎么样?跟帅哥做前后桌的感觉好不好?”下午下课回到宿舍,苏雪美向章研问道。
章研神采飞扬的说,“好啊!当然好!老师和课本,简直就是多余!”
“唉呦喂!”我说道,“不要太明显哦。”
“哈哈,”章研笑着说,“不过帅哥不大爱说话。”
“那你主动跟他说话没有?”我们八卦的问道。
“说了,想了半天只说了一句话。”
“什么话?”
“有没有橡皮?”
“哈哈哈。”我们顿时笑了起来。“堪称史上最简短的搭讪!”
“借橡皮也是故意的吧?”
“你们真是幸灾乐祸。”章研说道,“没事,反正日子还长着呢,我有的是时间跟他继续搭讪。总有一天能搭上的。”章研嘚瑟的说道。
“祝你早日梦想成真。”我们起哄道。
“这世界不止有你我,多彩绚丽的生活…”
还没走到教室门口,就在楼道里听到一阵吉他声。而且唱的居然还是我最喜欢的男歌手午山的歌!我快步走过去,推开教室的门,果然是林夕在弹吉他。这本是午饭午休的时间,班里只有三两个无所事事玩手机的同学。我也是原本想来教室拿上落在桌子上的手机电池就返回宿舍的。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真人演奏吉他啊!简直太好听啊!一瞬间,我的耳朵完全被这个声音占据,任何优美的声音也不及它悦耳。音符似乎能从他的琴弦上跳下来,围着我打转,让我的心也跟着跳起舞来。我轻轻的走到我的座位,轻轻的坐下,静静的听着,看着。生怕我会破坏这天籁。
林夕的手指在琴弦上是如此自如。宛若一只鱼,徜徉在水里。那般自得,那般和谐。他的声音融入这琴声,仿佛他的故事,只有这音乐才能传达。冬末春初正午的阳光,最暖人,柔和又不刺眼。阳光透过窗户,散落在他的头发上,他的脸上,他的琴上。他的表情不似电视上人演奏那般陶醉,不似节目里歌者那般刻意,也不似摇滚青年般愤怒,或忧郁。只是淡淡的。一曲淡淡的弹唱,一种淡淡的感情色彩。
“又要说再见,无奈又分离,但你我总会再相聚...”一曲尽。我却深深沉浸脱离不开。
“真好听。”我轻声说了一句。这种分贝,如果在学生齐聚教室的情况下,根本听不到。可现在的教室空空荡荡,削铅笔的声音都能听得清清楚楚。林夕显然听到了我说话,居然冲我一笑。我本能的回应了微笑。心跳已经明显加速。我感觉到我的脸有点红,赶紧背过身来。
“我要怎么说却不知道,心底里的话语一时消失在风中…”林夕开始了又一首午山的歌。我不由自主的转过身。
“这路像是走不完,再远也望不尽…”
我仿佛跟着这歌声进入到一个意境。耳边有微风拂过,头发随着舞动。林夕弹唱的样子非常专注。一个人认真的样子最美。
一曲又尽。我不由得脱口而出,“你也喜欢午山的音乐吗?”
林夕有点惊讶,说道,“你也喜欢他?”
我笑了笑说,“怎么?只能你喜欢,不能我喜欢?”
林夕也微笑着说,“不是啊,我第一次听到有女生喜欢听他的。午山的音乐更多受男生的追捧。”
“女生喜欢听很稀奇吗?有很多女生都喜欢听他啊。”
“不稀奇。”林夕还是一贯的微笑,他低下头开始调弄琴弦。我突然觉得我是不是话太多了?
“你最喜欢午山的哪首歌?”林夕忽然又问我。
听到他又跟我说话,我的内心一阵窃喜,“四季。”
“四季?”林夕又有一点惊讶。
“怎么了?”我不明所以。
林夕又笑了,说道,“看来你听的还是蛮细致的。我以为你会说他一些耳熟能详,传唱度更高的作品。四季的确不错,我也很喜欢。”
“是吗?”听到他这样说,我别提多高兴了,“那你最喜欢他的哪首?”
“故乡。”
“故乡是他写给妻子的一首歌。”
“这你也知道啊。看来咱们班里藏龙卧虎了。”林夕治愈系的微笑再一次浮上脸庞。
“算了吧,我充其量是条虫。一条,瞌睡虫。”听到他开玩笑,我小紧张的心情轻松了一点,也开起玩笑。
“四季是一首比较正能量的歌。”林夕又说道。
“对,不似他之前的音乐那般颓废。但我不是只爱这一首,其他的也爱,所有喜欢他的人,绝不是只因为一首作品。”
林夕点点头说,“他能唱出心声,引起共鸣。”
“就像千疮百孔的心突然找到解药。”我回应道。
林夕突然顿住了。过了好几秒,才又是浅浅一笑。他这一顿不要紧,搞得我开始紧张起来,我说了什么让他不开心的话吗?
林夕把琴装进了琴袋里,对我说,“我先回宿舍了。”说完从后门走了出去。
我有些不安,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坏了他的兴致,人家本来好好的弹好好的唱,只因为跟我说了几句话就走了。没想到第一次交流居然是这样的结果。唉。时间也不早了,我也不回宿舍了,还是趴桌子眯会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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