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不喜欢雨天,太沉闷,太困。
五六岁的时候,我很少有玩伴。七八月份暴雨说来就来,不带一点商量的余地,雨点竖直地砸在地面上成了一个小坑,砸断了柿子树的残枝,砸掉了泛着墨绿色的青核桃,也把我的心砸得胆颤心惊……
那时候我们一家还在窑洞里住着,四四方方的地坑院里几孔窑洞,院子东边一口深井蓄水,当暴雨如剑如戟般直戳下来,我担心井里的水会被填满,窑畔的土会塌下来。
我揪着一颗心,看见刺眼的一道电闪的光划破黄昏的长空,在打雷声即将到来的时候提前一秒捂住耳朵,徒留心脏震颤的恐惧感觉。
这种巨变的天气形成了一种小“灾难”,把我们家隔绝在狭小的空间里,无处可逃。
我一直很不喜欢这种压迫的感觉,越是强按我的头,我便要各种拖延,把这件事做不到很完满。
02
十岁左右,每当连阴雨来临的时候,那泛着白光的路面光华不再,转而变得泥泞不堪,踩在地上,有种黏糊糊的吸引力,鞋底像粘上了口香糖,一抬脚便是一场折磨,难受得想四处打人。
如果雨下得大些,同学的家长会在校门口送雨伞,二虎的爸爸甚至跑进学校,笑嘻嘻地打断老师上课,把二虎揪出来胡乱“武装”一番,然后再贱嘻嘻地离开。
后半截课堂,我们的注意力早就分散到二虎的身上,他的漏脚趾布鞋已经换成了塑料的雨鞋,绿色的样式上面有几个米老鼠图案。虽然是旧的,我们却像见了新的一样兴奋。
当所有人没有雨鞋的时候,二虎拥有,即使对方再怯懦软弱,我们都会回以嫉妒又艳羡的目光。
我一直不喜欢呆板傻愣、性格冲动的二虎爸,但那一天反而觉得他是一个好爸爸。
放学后,一出校门,许多家长围在门口喊自己孩子的小名,我四下逡巡看了一遍,我的家人并不在其中,内心便升起一种难言的失落。
我低着头抱着书包,冒着大雨奔跑,其实离家不过二三百米,父母没必要为我送伞送鞋的。我脚下拼命地奔跑,心里却不愿意回去,头往后不停翻看着,那些花花绿绿的雨鞋,花花绿绿的雨伞,而我只有一个超大号的军工黑雨鞋,和一个断了伞柄的旧雨伞。
童年的雨天,我不会走出家门,端个凳子看同我一样寻找干燥之地的蚂蚁,它落单迷路了,我也同它一样可怜又孤独。
03
上了小学后,每天都要骑四十分钟的自行车去学校,近二十分钟都要在羊肠小道上蹦跶,如果下雨就很糟糕。
自行车胎上的水会卷起来,在后背和书包上拉一条竖直的泥线,到了学校满身是泥点。
更为糟糕的是,有时候泥会堵住车胎,不管怎么死命地骑,雨泥只会越塞越紧,越骑越慢,眼看着到校时间越来越近,真想一把推开车子,大步朝学校跑去。
春秋季节下雨最为常见,我们也练就了一手扶把、一手撑伞的高超技术,有时候甚至骑车时和同伴聊聊天,用雨伞打打架,然后你追我赶就冲上去了。
但不管怎样,衣服还是被淋得湿透,一天再也没有好心情可言。
对了,有次我冒雨骑车撞翻了一个妇人,她也没有碰瓷,起身骂骂咧咧地便跑开了。
04
高中时,我看着许多情侣共打一个伞慢悠悠地走在雨中,仿佛担心他们的恋情被学校和家人知道,故意躲在伞下怕人分享他们的甜蜜。
不过,我当初真觉得酸极了。虽然青春不过18岁,但也想谈一场美好的恋爱,可惜我曾试图向女孩递出一把伞,对方客气地说一声:“不用了,你快回吧。”
仿佛在说:“伞是一把好伞,你也是个好人。”
又是一个落寞的下雨天。
后来上大学后,我有了女朋友,也有了足够安放两个人的大伞,我们正大光明地走在校园中的时候,其实远不如晴日里的甜蜜,并没有增添多少浪漫的色彩。
从此我恨透了伞,能不打伞便不拿出来,有时候刻意将伞遗忘在家里,一个人站在马路边,小雨朦胧了头顶,像落雪的青山,反而有种独特的意境美。
05
以我的胸膛和体魄,我是能够承受住大雨的。只有电视剧中的主角大雨中或浪漫或绝情地对立,后来才会大病一场。
如果说雨还有些可爱的话,便是将青山多了白雾,绿水变成激流,增添了自然的美景。
雨是因人而美,但永远是衬托。《假如爱有天意》中,孙艺珍在大雨中奔跑的场景,像极了爱情的样子。
既然是衬托,你又何必在意它对你的敲打,不过湿了衣衫,远没有以泪洗面让人枉自嗟叹。
现在想想,戴望舒彷徨苦闷时写下那首《雨巷》,虽是唯美凄冷的代表诗作,但如今的姑娘只在拍写真时紧紧攥着油纸伞,一点也不可爱动人。
我不喜欢雨,不是因为它变化多端,难以捉摸,而是它试探性地攻击,并不能置人于死地,不痛不痒地抓挠,有些调皮,又有些讽刺。
要知道,雨的好处在于擦亮了天空的窗户,人内心的窗户,一百场大雨也擦不干净。
毕竟,天上的雨又不是下给你一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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