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篮球,关于青春

作者: 赤司 | 来源:发表于2020-06-03 09:01 被阅读0次

    第一次接触篮球,是在高一时期。

    此前,我最热爱的运动是足球。我喜欢在绿茵场上风驰电掣般的感觉,像追风的少年。

    到了所在的高中,竟发现没有足球场,失落之情犹如骑士失去了战马。

    那时,我的个头很矮,只有一米五八。看着同学们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总觉得自己与他们格格不入。其实,是自卑的心理在作祟:我太矮了,篮球是高个子的运动,它不适合我。

    直到有一天,我看见同桌(他是体育委员)在翻看一本篮球杂志,我不经意间瞄见一个瘦弱矮小的身影扎在巨人如林的禁区。

    我问同桌:他是谁呀?

    同桌斜睨了我一眼,努努嘴道,这你都不知道?他是艾佛森呀!96黄金一代的选秀状元,曾晃过篮球之神乔丹的天赋异禀的好家伙!

    彼时,我不知道艾佛森是谁,但乔丹这个名字我从小就听长辈说道过,能晃过“上帝”的人,一定不简单!

    我开始在电脑上寻找艾佛森的资料,观看他的打球视频。

    这个历史上最矮的状元顷刻间把我征服了:华丽飘逸的运球、急停跳投、鬼魅抢断、空中接力……

    原来,矮个子在篮球场上,也可以有自己的一片天空。

    我开始疯狂地观看他的打球视频,暗暗练习运球、上篮、跳投。

    第一次来到球场打比赛时,我还有点忐忑,毕竟面前的防守者比我高一大截。当我用上苦练不止的变向过人时,我的嘴角勾起了一丝弧度——防守者被我的假动作迷惑,失去了重心。我趁势杀入禁区,手指轻轻一拨,球乖乖地擦板滚入网窝。

    当时,和我同队的体育委员过来摸摸我的后脑勺说,好小子,挺有天分嘛!就这么干!干死对手!

    我当然是喜不自胜,被人认可的滋味,就像心中飞出一百只鸽子。

    长期保持训练和比赛,到了高二,我的个子从一米五八窜到了一米七。我是个爱出风头的人,经常在球场上炫技,因为球场对面就是教学楼,每到课间时期,教学楼的窗户总是会探出一些女生的面孔,我当然不会浪费即兴表演的机会。

    或许是青春期的女生对爱运动的男生毫无抵抗力,我总会收到女同学的情书和短信,她们想同我约会。

    那时,我的心中住着一个人,就是我的初中同桌。她肤若凝脂,五官精致,留着一头利落的短发,只不过,她的心中,装着另一个人。这丝毫不影响我喜欢着她,我们偶尔会在QQ上聊天,谈论文学,谈人生理想。

    她在一所重点高中就读,而我中考成绩相对逊色,在一所普通高校就读。某天,她对我说:一起考杭州的XX大学。

    我仿佛是有了读书信仰的学子,一面打着篮球,一面用功读书,未来的蓝图,已经在我的脑海里描绘了千千万万次。因此,对于其他女孩抛来的橄榄枝,我丝毫不加理会,自恋的人格,把自己化身为了一个深情的小王子。

    就在我志得意满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深深喜爱着的初中同桌已经好久没联系我了,她的QQ头像永远是黑色的。

    我给她留言,她不回;我给她写信,她不回。一种像夜空失去星星的寂寥感充斥着我的心头,我开始胡思乱想:她是不是和其他男生好上了,还是我哪句话措辞有问题,导致她不愿意理我了……

    结果是让我崩溃的:许久后,我得知她因车祸去世了。

    那段时间,我把所有的力气,都挥洒在篮球场上了,就想通过透支体力,来遗忘这段放在现在来说相当狗血的情节,可她的音容笑貌还是在我脑海里卖力表演,我为此夜夜失眠。

    语文老师挺欣赏我文笔的,他看出了端倪,找我谈心,我在他的办公室里失声痛哭,涕泪交加。他不停地摩挲着我的背,说,一切都会过去的,时间是最好的创口贴,考上大学,谈场恋爱,把她的影子镌刻在对象的灵魂里。

    长期的抑郁失眠,导致我高考发挥失常,与本科擦肩而过,在本城的大学念专科。

    进入大学,我发现班里的男生几乎个个都会打篮球,不过,已经没有了女生会在篮球场为自己钟爱的男生犯花痴,有,也是寥寥无几。

    我开始寻找我打篮球的初衷:是为了吸引异性,还是把它当作了一种精神伙伴?

    我不得而知。

    但我知道自己的大学理想,就是找一个和初中同桌同类型的女孩,谈场恋爱,算是弥补人生的缺憾。

    班级里没有这样的女孩,即使有,我也不会出击——兔子不吃窝边草,我天性悲观,害怕深爱上班级里的女孩,万一分手了,抬头不见低头见,徒生尴尬。倒是班级里的男生,早已经蠢蠢欲动,他们在军训中培养革命友情;在晚自习眉目传情;在众目睽睽下,公开恋情。

    后知后觉的我,这才发现就自己落单了。

    学院里举行篮球联赛,我也参加了,我们班会打球的男生实在太多,我的技术便相形见绌了。在对方人盯人的贴身防守下,我的假动作过人迷惑不了对手,还险些被断球,我打得极没有自信,只能把球传给队友,帮助他们得分,自己却没有出手的机会。

    一个攻防转换,我在三分线接到队友的传球,这时防守者都缩进了禁区,无人看管我。队友鼓励我:有空隙,快投!

    我压腕、拨球,皮球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在大家准备抢篮板的时候,球应声入网。

    干得好!队长喜笑颜开。

    漂亮!百分之百命中率!班长在替补席对我吆喝道。

    我好像找到了点自信,接下来的一次进攻,我快速运球推进,此时,已经有两名防守者回防,估计准备给我吃排球大帽。我不加犹豫,杀进禁区,高高跃起。

    在身高和体格上,我是吃亏的,在那一刹那,我想到了艾佛森的上篮方式——用自己的身体撞向防守者,尔后通过身体接触的反弹力制造出空间,顺手打板上篮。

    我照做了,对手的手打在了我的手臂上,此时,球已经抛出,裁判的哨声响起,皮球在篮筐上涮了一圈,滚入了网窝。

    二加一!!!喝彩声此起彼伏。

    我在罚球线上,稳稳将球罚进,两个回合,我高效地得了六分。

    我好像找回了属于我的天空。

    同时,我收获了自己的爱情。

    我们通过车轮战碾压了对手,比赛结束后,我独自在看台上休息,那一瞬间,我有点失落,要是深爱的姑娘,给我递一瓶矿泉水就好了。

    给!我的眼前突然冒出一瓶可乐。

    我抬头一看,傻眼了,眼前这个姑娘:白皙的皮肤,能掐出牛奶;精致的五官,好像是雕刻师精心雕琢的一般;齐耳的短发,散发着春天里草长莺飞的气息……

    她与我深埋在心底亡故的姑娘,有90%的相似!

    我确定,就是她了!

    尔后,我便与这个小名叫冬冬的女生开始交往。

    冬冬是音乐系的,唱歌声音酷似张韶涵。我们很快就陷入了热恋,我们爱得肆无忌惮:学校小道上、她的宿舍楼下、学校的草坪、天桥都成为我们亲昵的背景。

    青春期的荷尔蒙无处安放,都挥洒在了篮球场上。进入大学,谈恋爱似乎都成为了必修课,那些冗长而乏味的理论课倒成了选修课,我和冬冬经常逃课去约会。

    在一个冬夜,我们在廉价的宾馆,完成了各自的第一次,相拥而眠。

    冬冬说,我把第一次献给你了,你以后要对我很好很好。

    我把手指伸进她那线条分明的嘴唇里,温柔地说,一定,会狠狠地对你好!

    我想起高中语文老师对我说过的话:把初中同桌的影子镌刻在现女友的灵魂里——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当你失去一个人,就把对方的影子装进下一个女孩的身体里,这是最好的缅怀,也是对遗憾的遗忘。

    我发现自己已经淡忘了亡故的初中同桌,一腔热血,都涌入冬冬的心田。

    而我的热情之火,很快就熄灭了。

    有一天,冬冬陪我去买运动服,我结完账后,她拉着我的手臂撒娇道,亲爱的,你回寝室能不能告诉室友,说这套衣服是我买给你的。

    我说,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她踮起脚尖亲了我脸颊一下,爽朗地说,不是开玩笑,是认真的,因为这样,你们的室友就会觉得我对你很好呀!

    我一把把她推开,怒斥道,你真是打得一手如意算盘,好划算的买卖啊!滚!我们分手!我再也不想看见你!

    我跑回了寝室,然后管室友老谢要了一根红双喜,吧嗒吧嗒地抽起来,我突然明白了,男人为什么抽烟,不过是失意罢了。

    那个晚上,冬冬给我打了十几个电话,我都掐掉了。

    最后,她发给我一条信息:你别后悔。

    我置之不理。

    第二天中午,我独自走在校园的林荫小道上,有些惆怅,毕竟,这是我和冬冬亲昵过无数次的地方。

    突然,我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她旁边还有一位满脸麻子,长相猥琐的男生搂着她。

    冬冬这么快就有新欢了,我的心滑过一道锯齿线般的疼痛,我表面上装得云淡风轻,从容地从他们俩中间穿过,目不斜视。

    我收到冬冬的信息: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我把手机往地上一摔,支离破碎的机体,像爱情四分五裂的尸体。

    打球、看书成了我空窗期的生活,有时感觉寂寥,不由地想起和冬冬一起谈笑风生的时光以及她那尤物般的胴体。

    我发现自己并没有忘记她,一直到现在。

    原来,爱情和品格没有必然联系。

    大学毕业后,我成为了一名培训班的国文教师。这份工作薪水不高,但我做得很快乐,于是一直干下去,直到现在。

    令人惋惜的是,曾经一起打球的哥们几乎个个成家生子,打了一圈电话,不是说在加班就是在带小孩,没时间。

    索性,我独自一人去篮球场,和那些高中生大学生一起打对抗赛。

    我发现自己已经过了巅峰期了:弹跳力明显下降、体力衰竭、投篮不再精准、防守心有余而力不足。

    我觉得我老了(虽然还是个青年),一度想放弃篮球。因为从中获取不到成就感。

    某次打球中场休息,我认识了一起打球的老黄,他对我说:你的跳投姿势很拉风,就是命中率不高,但这可以通过练习来提高,做个射手吧,射手的篮球寿命会更长点。

    他拍拍我的肩膀,又投入下一场的比赛。

    我们有一个群,叫做:无兄弟,不篮球。

    有天,群主@大家:老黄在昨日晚上打球时突发心梗,抢救无效死亡,他还有一位年迈的母亲,一位年轻的妻子,一个小孩。大家找个时间,一起去慰问下吧。

    由于这个群主平时喜欢开玩笑,而且尺度很大,我就@群主:你他妈的好端端地干吗诅咒老黄!

    群主:人命关天的事我会开玩笑么?!

    我跟群主私聊,经过确认,老黄死了。

    那段时间,我再也没有去过篮球场,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就是觉得心里磕碜。

    大家也没有去那个球场,自从老黄去世后,那个灯光篮球场被关闭了,听身边看厕所的老爷爷说,那阴气太重,而且,你们去打球,会扰了老黄的灵魂。

    老黄鼓励我的话我一直牢记在心。每天早上起床第一件干的事就是打开他推荐给我的直播吧,观看篮球视频。

    下班后,我会独自一人去新建的篮球场练习跳投。长期的训练,我的投篮命中率大大地提高了,当球刷网而入发出“唰”的声音,我认为那是世界上除了音乐之外最动听的声音。

    年龄愈长,我的脾气愈加古怪——我不喜欢和其他人一起打球了,我享受“孤独篮球”。

    “唰”地一声,好似我和老黄的灵魂对话。

    老黄,谢谢你让我享受打篮球的乐趣,我会一直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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