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一篇《举报华大基因伪高科技忽悠欺诈涉嫌贿赂官员,大规模套骗国有资产》的文章将华大基因推上了风口浪尖。抛开举报方与华大基因之间的唇枪舌战和明棋暗着,我们从新京报的跟进报道中可以看到,举报文章中提到的苏州白马涧生态园的生命健康小镇的确存在,那么这个项目到底有没有华大基因的参与,是否涉及圈地呢?
我们来梳理一下。
1.生命健康小镇项目的运作主体是谁?
从上市公司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高新股份)的公告可以看出,深圳华大基因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江苏苏南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方将发挥各自品牌优势和资源集聚能力,结合苏州新区的区位优势,拟打造涵盖健康科技、健康服务和精准医疗等的“华大生命健康小镇”(当时暂定名)。
公告并没有披露三方合作的方式和项目运作主体,但新京报已经通过走访发现华大基因参投了当地的苏州高新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查找苏州高新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可以看到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命健康小镇区划内基础设施开发建设;产业研究和咨询、产业规划服务;高科技产业投资;科研成果的研发、转化;信息技术研发;产业园项目咨询;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自有房屋、场地租赁;项目管理服务;自有设备设施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生物技术研发及相关的技术管理咨询,自有技术成果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而它的四个股东分别是——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苏苏南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州白马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华大基因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由此我们基本可以确定苏州高新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就是生命健康小镇的运作主体,而华大基因和万科的确参与其中。
2.生命健康小镇项目的股东背景
在苏州高新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四个股东中,万科和华大基因的子公司脉络很清楚,不用赘述,
我们先来看看另一个股东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这个公司的股东是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而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是苏高新股份和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经查证,苏高新股份是苏州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为40.57%,2018年1季度数据),而苏州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则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其出资人为苏州新区管委会。也就是说,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表的是苏州新区管委会。
再来看看苏高新股份上市公司公告未提及的苏州白马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其股东有三个,分别是苏州高新区枫桥投资发展总公司、苏州新区枫桥民营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苏州高新国际汽车城有限公司,其中苏州高新国际汽车城有限公司是苏州高新区枫桥投资发展总公司、苏州新区枫桥民营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成立的子公司,而苏州新区枫桥民营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则是由苏州高新区枫桥投资发展总公司与苏州高新区枫桥工业园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同时苏州高新区枫桥工业园有限公司又是苏州高新区枫桥投资发展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也就是说苏州白马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背后是苏州高新区枫桥投资发展总公司,那么这个苏州高新区枫桥投资发展总公司属于谁呢,经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查证,苏州高新区枫桥投资发展总公司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其出资人为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办事处。
那么,生命健康小镇的座落位置是那里?枫桥街道白马涧绿化地东、华山路绿化地南。
至此我们已经清楚,生命健康小镇是苏州新区管委会、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办事处与万科、华大基因联合运作的项目。那在这个项目中,各个股东有什么职责呢?没有公开信息披露,但我们可以从苏高新股份的公告中简单推测一下。
3. 生命健康小镇项目股东的职责推测
苏高新在公告中称“深圳华大基因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江苏苏南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方将发挥各自品牌优势和资源集聚能力,结合苏州新区的区位优势,拟打造涵盖健康科技、健康服务和精准医疗等的“华大生命健康小镇”(当时暂定名)”,可以看出,在这个项目合作中,万科的优势在地产开发,华大基因的优势在高新技术、医疗健康,而苏高新股份则是苏州新区管委会的代表,其优势必然是地方市场准入、资源统筹。
这从项目运作的时候,将土地所有方——枫桥街道办事处拉进来就可以看出苏州新区管委会的统筹协调力度,没有苏州新区管委会的背书,万科和华大的项目落地恐怕要费一番周折。
至此,我们可以把生命健康小镇项目理解为地方政府为了实现产业结构优化、提升地方区域形象和品味、促进创业就业、增加地方税收所引进的科技地产项目。
4.是不是“圈地门”?
这个项目是不是万科和华大基因的圈地项目,需要一个非常重要的认定标准,那就是万科和华大基因项目的发展是否能达到约定的水平——促进地区高新科技发展和区域品牌形象提升,这个有待考量。
目前要认定其为圈地项目,只需要把用地规模、用地的必要需求和项目后期运作的方案做比较就行了,这个需要有关部门介入论证,社会公众由于信息不对称,发表的意见很可能会失于偏颇。
但我们可以抛开华大基因的所谓“圈地门”事件,来谈一谈这件事的普遍意义。
5.容易造成所谓“圈地门”的根源
“圈地门”的新闻见诸报端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也不会最后一次。
地方政府为了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升级,在引进高端产业、扩大规模投资方面有极大的需求,每年全国各地的文化招商、旅游招商、科技招商等等活动热火朝天,为的就是吸引投资、发展地方经济。这后面有地区经济发展的因素,也有地方主官政绩提升的需要。
通过与地方政府洽谈项目、签订合作协议,就能获得地方政府在税收、地价方面的优惠,政府审批也会一路绿灯,看看富士康在内地建厂时,全国各大城市的争抢局面就能看出地方政府对高质量招商成果的期望。
严格来说,这种操作模式并没有错,地方政府想发展自己,光靠地方财政的投资是远远不够的,引入资金、引入技术、引入先进的产业模式是必须的。商人无利不起早,给予优惠引来大的企业集团,换来地方经济的繁荣发展,同时品牌效应和产业集聚效应也会缓慢形成,一旦经济发展促进资源聚集、资源聚集更促进经济高速发展的正循环形成,地方政府和群众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但正是由于地方政府对招商的极度渴求,才为一些企业创造了商机,只要把项目包装的高端大气,符合当地政府引进产业的需要,就能获得各种优惠。大的投资项目通常要分个一二三期,建设周期长,投入可以分批进入,但地则早早的拿到了手里。即使最后项目只完成了一部分或“烂尾”,但土地的增值收益是巨大的。由于周期长、经济环境、市场环境改变快,完全可以以项目推进遭遇市场压力、不可抗力等因素,对项目方案进行调整,项目土地用不完的部分即使自己不开发,直接出让也是收益不菲。
这样的买卖谁不做?
一边是地方政府对招商引资的需求极大,另一边是大企业参与地方政府产业发展稳赚不赔,两种因素的合力就造成了各地经常曝出的“圈地门”。
从华大基因的案例我们看到,“圈地门”闹剧已经演绎出了新的模式,房地产企业联合某些产业(比如高科技、环保、文化等)的龙头企业与地方政府谈合作开发,圈来的地可以部分用于产业升级发展,部分用于产业发展配套的商业开发。
围绕着产业结构升级和高科技园区培育做配套的房地产商业开发,这在全国其实已不是首例。各地产业园区的运作,除了政府主导外,以园区房产出售、出租或入股园区内企业的形式进行市场化运作早已蔚然成风。
6.华大基因“圈地门”的警醒意义
华大基因是否掌握核心科技、是否需要庞大的土地规模来实现其高科技、精准医疗项目发展,这些有关部门会通过核实华大基因的科技含量和项目需求形成结论。
我们要谈的是,不要因为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发展的需要,放松了对政府引进项目的审核。因为政府引进的每一个项目都是配套有优惠政策的,为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好钢要用到刀刃上,当众人对“李鬼”“李逵”不加区分地恭敬有加时,真“李逵”也要去做“李鬼的”。
而对房地产企业联合其他行业搞出的文化小镇、健康小镇、体育小镇等噱头,还是要审慎对待,别最后文化、健康、体育产业没发展起来,留下一座座承载“梦想”的房子在诉说着当年的“激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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