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以后他就变了,比着他更年轻些的时候。
他回顾那件事情的时候,说那是诺拉的错,诺拉就是他如今的妻子。后来,他说那全都怪他自己。
至于究竟发生了什么,他从没说过。不过他毕竟是和我们住在一起的。
和他初始是在五年前。只记得很年轻,大家住在一个不大的公寓里,都显得很轻松。毕竟谁也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
今天前的课堂上他还说她的咽喉有些小毛病,总是间断地咳,还伴着喘息的长音,应该是怕打扰到其他的人而刻意压低嗓音。几天后,他便雀跃地说他喜欢她。仿佛喜欢一个人是件愉快的事。
爱情能带给人很多东西,多到你分不清你在爱着什么。若一个人已经涉足爱河,就请不要再和他争论问题。至少在某些方面。
他开始强迫自己忙碌起来,马上他便沉溺于此。
人的优越感是比较出来的。显而易见。然而比较的方式却耐人寻味。若能在主流价值中优人一等,那自然是皆大欢喜。矛盾在于取得主流价值中的成就如此之难,而我们每个人的成长又都必须由成就感浇灌。于是智仁各现,有的人会偷偷看一点一般人不知道的小说言论,有的人会练习一门稀奇古怪的技巧。姑且不论水平高低,将自己划分到边缘和异类里这种方法屡试不爽。人们以各种各样的包装手法,从“另类”这个词里攫取成就感。
他开始琢磨起自己的发型和衣服的颜色,开始回避和我们在一起讨论,像是在小心翼翼地呵护着什么。
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和别人不同,这也是理所当然。甚至及于和自身有关的事物,也都应该和其他的不同。人体从成为个体开始,便处在一种独特而又害怕独特的二律相悖中,孤独在让人感到恐惧的同时又致命地诱惑着人们。
他开始再次和我们争论是两年后的事情了。每次争论的最后他都以一种苍凉的气氛收场。
人们是从爱自己开始的。再去爱别人,再去爱集体、爱社会,然后便能在其中活下去。这是个陈述句,没有任何探讨的意思。若活着,便必须和自己讲和;若活着,便已和自己讲和。这里面所指的意思是妥协。妥协就是爱自己。存身于社会中,必然受到它的伤害,妥协便是规避伤害的唯一方法,再无其他出路。不论它表现为隐忍的品质,还是极端的报复。
不久我们便毕业了。
毕业后便各自忙于自己的生计。寒暄日益减少,最后只剩下各自结婚、得子时的请帖。
他结婚在我们几个人中算是晚的了。
那天大家都没有缺席,又坐在了一起。话题自然是过去、家庭、新郎和新娘。诺拉是今天的新娘,她也是我们当年的同学。他说在喜欢她之前就认识诺拉,而且关系比正常的同学好一点。
他喝多了点。
“我有时候真是他妈的是个王八蛋!”
我们大家都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时候。他从那之后就变了。
我觉得不算是什么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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