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生下来时,脸上就有一道鱼骨疤。生下他当日,一名道士同他父母说,此人将来,必有大为,若是信我,便唤作要离吧。
他生来相貌便不及别的小孩清秀,脸上还有一道鱼骨胎记。附近的乡野小儿本就顽劣,对这样貌不佳的要离,更是把他当成好欺负的对象,总是变着法来欺负要离。每每这时,头扎羊角辫,手拿枯树枝的向小园就会像大侠一样,冲到那群孩子面前,挥着枯树枝行侠仗义。但是,往往最后,都是两个人一起鼻青脸肿的回家。这天,他们又一同被那群孩子围着欺负,要离生拉硬拽才把向小园逃到一个破庙里。
“要离!你拉我干嘛,我要和他们大战三百回合!”
“别了,你要是在鼻青脸肿的回家,又该被你爹娘骂了。”
“要离!你怎生的这般懦弱!我们不要怕他们,他们总有一天会被我们打倒的!”要离看着这撅着嘴气鼓鼓的像那河豚鱼的小姑娘,不禁笑出了声,说到:“是是是,女侠!”说完摸了摸向小园的羊角小辫。而向小园,却盯着要离的鱼骨胎记发愣,要离觉察,低下了头,轻声道:“很丑吧……”向小园急忙摇头,兴奋的说:
“要离!戏本里说了,神仙下凡历劫都会在脸上留下印记,其实你是神仙下凡对不对?你以前是一个管鱼的神仙吧!你看你家卖的鱼,鲜美肥圆,方圆百里都知晓呢!你一定是鱼神!一定是!”
向小园两眼放光的看着要离,而要离看着向小园,却是满眼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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曳曳的烛光,泛白的光晕让向小园迷了心神。小时候的事,现在看来好像在昨天。现在的要离,已经成了令人敬仰的勇士,是英雄了。他有超乎常人的勇气和才智,如今为了帮她报仇,傻傻的断了右臂博得庆忌信任,成功在江上借流水之力一剑刺穿庆忌胸膛。明明已经成功了,为什么复命后,还要自刎在朝堂前?世人都说你聪明,我向小园就觉得你是世上最傻的人!假若你真是下凡来的神仙,那我便是你的劫吧……为什么,为什么我什么都不知道?为什么他死了,他死了,我才有他的消息?但凡有一丝讯息,我就不会让你去送死,你也不会自刎,我们也不必天人永隔,真真像了你的名,要离要离。
她抹了抹眼泪,攥紧拳头,还有办法,我要救活你。
那年,向小园刚刚迈入豆蔻之年,而要离也已是束发少年了。那天,她嚷嚷着要看庆忌太子的车马军队,拉着要离上了集市。那时,军队里的兵士踏起的飞尘让整条圩市都灰蒙蒙的,那踏步声,凝厚沉远。
在队伍前沿的骑兵,骑着比人高的大马,棕红的马尾一缕缕的随着稳稳的步伐轻舞,那骏马的样子,十分帅气威武。向小园看的出神,这样的景,或许一生就只能见这一次了。向小园十分兴奋,拉着要离上蹿下跳的,穿行在两旁的人群中。忽然,一声嘶厉的“咩”引得向小园一激灵,寻着这羊羔的叫声,看到那比人高的骏马脚下,那一团瑟缩的毛绒羊羔。那骏马眼看就要踏死这只小羊羔了,向小园鬼使神差的冲出人群,滚到骑兵中间,抱下小羊的一瞬,原本安稳的马儿此刻却受了惊,一蹄子踏在向小园胸脯上,向小园一口献血喷出,样子吓人。哪知道,庆忌对这扰了军队行进的姑娘并没有怜悯心,一个令下,那马上的骑兵便是一剑刺向向小园!千钧一发之际,要离夺下向小园,但不够快,向小园的大腿生生挨了一剑,鲜血如注染红了青白的石砖。
要离抓了一把迷了那骑兵的眼,抱起向小园就跑,拐角处,看了看了一眼那站在马车上的庆忌,眼神凶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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