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才过15元宵夜,又是清明三月天。陈大郎想着生意被耽误了很久,得抓紧处理一下,回故乡了。
三巧儿听说之后,主动收拾了细软,想跟着陈大郎逃走,去做长久夫妻。陈大郎担心薛婆子和两个丫鬟知道事情的始末,兴哥回来之后难免抖漏出去,自己少不得吃官司。就对三巧儿说:“明年此时,我再来,先寻一个僻静之处,悄悄告诉你,到时候我们一起走,神不知鬼不觉,却不安稳?”
三巧儿也觉得这个计划好,可是心中仍然不舍,就从箱子里拿出了兴哥送给她的蒋家祖传之物——珍珠衫,递给陈大郎道:“这珍珠衫暑天穿了,清凉透骨,此去天气渐热,正好用得着,我把它送给你做个纪念,穿着它就像我在你身边一样。”
唉,读到此处,我是一声长叹。三巧儿,你怎么可以如此寡情、如此践踏兴哥儿对你的深情?你的心是被狗吃了吗?真替兴哥儿而不值呀,而人心怎么可以变得比翻书还快?!
临别那天,三巧儿亲自送陈大郎出门,哭得如泪人一样,站不直身子,就依靠在那门上了。
书中讽刺道:昔年含泪别夫郎,今日悲啼送所欢。堪恨妇人多水性,招来野鸟胜文鸾。
奇怪的是我脑子里总是浮现出另一幅画面(也许是因为都有一个依靠的动作吧),杜甫的《佳人》中描绘的场景——“天寒翠袖薄,日暮倚修竹”。
佳人虽遭不幸,却洁身自持。同样都是女人,怎么会有如此云泥之别呢?
陈大郎有了这珍珠衫儿,每日贴体穿着,就算夜间脱下,也放在被窝中同睡,寸步不离。一路遇了顺风,不两月行到苏州府枫桥地面,这里是一个很大的粮食集散地。陈大郎住下了,准备把运来的粮食卖掉。
有一天,在同乡人的酒席上,陈大郎遇到了一个从广东来的珠宝客商罗大官人,风流倜傥。两人萍水相逢,年相若,貌相似,谈吐之间彼此敬慕,慢慢就成了知己。
这罗大官人是来讨客账的,事情办完了准备回乡,就来陈大郎寓所辞别。大郎置酒相待,两人促膝谈心,其乐融融。
其时正值5月下旬,天气炎热,再加上酒喝得心里热烘烘,两人纷纷脱了外衣。看着陈大郎露出的珍珠衫,罗大官人呆了。瞬间回过神来,连连赞到:“这衣衫真是稀奇之物呀。”
因为投缘,加上酒的作用,陈大郎细细地向罗大官人讲诉了这珍珠衫的来龙去脉。
说者无心,听者已是面如土灰、心如刀割。原来这罗大官人就是兴哥。故事在前面已经埋下伏笔——他的父亲带他去广东经商,对外介绍的时候都说他叫罗德,为的是利用岳父罗家的关系网。这陈大郎哪里能想到这罗大官人就是蒋兴哥呢?
陈大郎一点都没注意到兴哥的脸色,只顾扯着衫儿眼泪汪汪地说:“此衫是她所赠,兄长此去,请帮小弟捎封书信,明天一早送到你的住处。”
兴哥答应着,心中惊骇不已,天下有这等异事!可是珍珠衫为证,不是假的呀。当下如针刺肚,找了个借口匆匆回去了。
兴哥回到住处,想了又气,气了又想,恨不得有个缩地法,立刻就回到家里。连夜收拾了东西,第2天一早就上船,刚要走,陈大郎气喘吁吁地跑来了,把书信一大包交给兴哥,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带到。只把兴哥气得脸都白了,说不得、死不得、活不得。
待陈大郎走后,兴哥把东西拆开来一看,一条纱汗巾、一个玉簪,还有一封给三巧儿的情意绵绵的信。气得兴哥把信撕得粉碎,拿起玉簪向船板上狠狠掼去,立刻折成了两段。转念又想应该留着做个证据,连忙捡起玉簪,和汗巾包在了一起,催促着开船。
读到这儿,我真是佩服这兴哥的涵养,真是打落牙齿和血吞啊。放在当今社会,还不打得你陈大郎满地找牙。
不过,故事就是故事呀,如果此处揭穿了,就没有下面的好戏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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