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这几日读了白先勇的《树犹如此》,很喜欢文章中的这段话:
一踏进福星堂,登感一阵清凉,如醍醐灌顶,身上的尘埃,心上的烦虑,一洗而尽,好似步入古刹禅院,猛然一声磬音,万念俱寂,世俗的牵挂,暂且忘得干干净净。
二
下午搭车回家,亲自走路一少,糟心的事便无从消化掉。翻翻很久以前写过的一篇小文《夏夜》,念一遍,有点空。
三
想当年,唐朝诗人卢仝喝了“碧云引风吹不断,白花浮光凝碗面”的好茶,即生感叹:
一碗喉吻润,两碗破孤闷。
三碗搜枯肠,唯有文字五千卷。
四碗发轻汗,平生不平事,尽向毛孔散。
五碗肌骨清,六碗通仙灵。
七碗吃不得也,唯觉两腋习习清风生。
四
简简一书,梦里寻茶去罢!
寻福星堂夏夜
我是在浅睡中被前臂的麻痒弄醒的,耳边传来蚊子妖声妖气的叫声,忙开灯查看,却是寻寻觅觅无踪影。熄了灯,将一只打火机塞在枕下,前臂上的疙瘩正积极地隆起,神经敏锐地感受着它所带来的痒痛,人便翻来复去睡不着了。不一会儿听到儿子的抓痒声,孩子烦躁不安,大约被叮咬的地方不止一处。我迅速摸出打火机,打亮火,在墙壁、床铺、窗帘、桌椅之间来回睃巡,手被火苗烫了一下,就像在淋浴器下遭到热水的袭击只得罢手。摸黑翻箱倒柜找出几截用剩的蜡头,点着一只固定在易拉罐上,举着亮光继续追踪,终于发现了它——
这只胖乎乎的蚊子黑黑的身影正无声地伏在墙壁上,斜对丈夫的枕头,好像拿不定主意该不该叮一下男主人。狡猾的蚊子在我看来简直有几分狰狞可怖,它一动不动的姿态显示出一种莫名的得意,对妇女和儿童的叮咬一口比一口鲜美,假如它有的话一定会惬意地舔一舔嘴唇。男人大多皮厚肤黑,血液中常常含有酒精和尼古丁的气息,蚊子大约也拒绝慢性自杀,不愿沦为烟酒的垃圾桶。但是时下的蚊子无可选择时也得在男性血肉上面混饭吃,会渐渐习惯烟酒的剌激,或许已经久而成瘾,吃得再饱也忍不住要吸一口男人的血过把瘾。我觉得这只蚊子正磨刀霍霍向丈夫,忙悄声唤醒他。
丈夫睡意朦胧,目光涣散,好半天才明白我的意思,视线总算集中在我指给他的方向。他毫不犹豫举掌拍去,蚊子应声定格在墙。丈夫总结一句:蚊子肯定是你放进来的!好像这只蚊子是我娘家蚊子的亲戚。听着他黑暗中又在继续的鼾声,我开始后悔过早报告了敌情,该让蚊子先叮上他一口再说。人得费多大力气才能在皮肉上面咬出血来,蚊子却轻而易举,其卓越刀功不得不佩服,吸走血后还赏你一个包掩饰它的罪证。我摸摸前臂上的疙瘩,感觉得硬,就像凭空长出了一块骨头。
血液循环除了维持机体的新陈代谢有时候还得供养几个蚊虫;善良支撑的人类精神大厦也常常受到邪恶的蚕食;纯洁总是轻易被污染,肮脏却难以变得干净。
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这样说:勤快供养着懒惰,劳作供养着安逸,俭朴供养着奢华,温和供养着粗暴……
真常常被假叮一口,善常常被恶叮一口,美常常被丑叮一口。老百姓周围潜伏着形形色色的巨蚊,总在处心积虑,蠢蠢欲动。
假如手掌不够有力,你需要平心静气忍耐嗡嗡之声麻痒之痛;假如手掌有了力,并且可以准确出击,你理所当然要举起正义之掌,击毙无耻的蚊虫,让人类的夏夜平安美好。
(文/雷云霞/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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