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嫂被车撞半年了,头上的包还没消掉,睡也睡不着,没有味觉,精神大不如以前。带了片子和病例托朋友到某司法鉴定所去问,可以不可以做精神鉴定,医生看了病例和片子告诉我们,脑骨骨折过,脑中有淤血可以做的,约到了这个月的29号下午2点。
昨天下午带上大嫂开车前往某司法鉴定所,来到二楼。二楼上要做鉴定的人较多,来到登记处,服务人员叫我们找李姓医生。来到接待室,我们把片子和病例全部给了医生,医生问有没有带身份证,大嫂拿出身份证也给了医生。医生让我把身份证和病例到大厅去复印。
我去复印,医生整理片子,把一张张片子拍照。前面有人在复印,我只有等。复印机按钮不太好,二十几张纸复印了好长时间,早知道在厂里复好的。一张纸一元钱,扫码支付了二十几元。
来到李医生那里,她给了我们一块牌子,是7号。她问我是不是家属,我告诉是小叔子。她说:“委托书要家属签子。”我说:“那只有带回去,明天签好了再给你。”她同意了,她让我去交费,并关照去203室和205室两个地方做签订。
在服务台一共交了4815元鉴定费,来到203室门口等。一会儿轮到了大嫂进去做,我在门口等。大约等了十分钟,大嫂出来了。来到旁边的205室门口等。轮到了大嫂,医生叫我也进去。里面有两个医生,一个问一个在电脑上记。医生说:“我问谁谁回答,不许插嘴。”医生问了大嫂许多问题,比例来做啥,这里是什么地方,为什么要来,有什么不舒服。大嫂有的能答上,有的答不上。
医生再问我是大嫂什么人,大嫂出车祸前后的对比。我说了,大嫂以前干活很麻利的,现实不行,记不住东西了等。医生一一记好,说过半个月来拿签定报告。
今天上午我开车去鉴定所把委托书交给了李医生。但愿大嫂不要有后遗症,今后一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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