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不是做加法,而是做减法。
今天想换个“消极”的角度,再论证一下这个观点:幸福为什么不是做加法?而是做减法?因为你想加,加不上啊!与其如此,不如降低自己的欲望,提高自己的幸福指数。就像岳云鹏说的:别看我只挣一千六,但是我很开心,因为我没有办法啊!
美国经济学家P.萨缪尔森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幸福方程式:效用/欲望=幸福指数。从中不难看出,要想幸福,减少欲望(精神)比增加效用(物质)要容易,更容易获得幸福。
当然,对低收入者,金钱与幸福的关系更为密切;对高收入者,金钱与幸福的关系就要淡得多。综合来说,在人的幸福中,由金钱带来的幸福仅仅占20%,甚至更少,而更多来自于精神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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