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坚持跑步。
天虽然热,但跑完出了一身汗,身体很舒服,而且因为要在太阳升高前跑完,所以养成了早起的习惯。
因为坚持每天运动,体力明显好了很多。
也因为早起,早上有更多时间来做事。
我觉得是很值得坚持的事。
跑步一直是我很喜欢的运动。
最早的喜欢,源于小时候去村尾姐姐家玩,天黑了才依依不舍的回家,那时候村里还没有装路灯,怕鬼怪的我,会飞一样跑回家,那时感觉就像小说里面说的那样——脚底生风,而且我总是能在飞速奔跑中马上停下,我觉得是非常了不起的能力。现在想来,应该是个人感觉良好罢了。
后来读书,参加了不少的800米,1500米的比赛,当然都是去为班充数的,但是乐此不疲,那个校园的赛场想起依然觉得热血沸腾。
读完书,志在参与的参加过一届马拉松,之后结婚生娃,跑步就变成了为了身体健康而做的运动,反而变得兴趣缺缺。
现在,因为有个早起运动的氛围,又重新激起了跑步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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