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通社2020年10月16日报道,按照欧盟统计局数据,今年9月拉脱维亚消费者物价同比下降0.4%,成为该月12个出现通缩的欧盟成员国之一。其他出现通缩的欧盟国家为希腊(-2.3%)、塞浦路斯(-1.9%)、爱沙尼亚(-1.3%)、爱尔兰(-1.2%)、意大利(-1%)、葡萄牙(-0.8%)、斯洛文尼亚(-0.7%)、西班牙(-0.6%)、德国(-0.4%)、克罗地亚(-0.3%)、卢森堡(-0.3%)。9月,欧盟国家消费者物价平均同比增长0.3%,欧元区国家消费者物价平均下跌0.3%。与8月相比,今年9月拉脱维亚消费者物价下跌0.1%,欧盟和欧元区国家消费者物价都平均增长0.1%。
通货紧缩是指在现行价格条件下,由于货币供应量的减少,以致商品和劳务的供给超过需求,于是市场银根趋紧,货币流通速度转慢,货币价值高估,物价水平下跌。
萨缪尔森等在《经济学》中,将通货紧缩定义为物价总水平的持续下跌;斯蒂格利茨的《宏观经济学原理》中将通货紧缩定义为价格水平的稳定下降;罗默在《高级宏观经济学》中将通货紧缩定义为价格水平的长期下降;布兰查德等在《宏观经济学讲义》中将通货紧缩定义为一般价格水平的持续下跌;米斯金在《金融市场、机构与货币》中将通货紧缩定义为物价水平的持续下降。
国内就有多要素论和单一要素论两派不同的看法。多要素论的主要代表是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宏观组。他们归纳出通货紧缩现象有“两个特征,一个伴随”,即一是货币供应量下降,二是物价持续下跌,再就是它通常伴随着经济衰退的出现。他们的理由是,货币主义学派的大宗师弗里德曼认为“通货膨胀无论何时何地都是一种货币现象”,因此,作为通货膨胀的对立面,通货紧缩也是一种货币现象,即它首先表现为货币流通量的下降,而不等于价格下降。因此,从物价变化看,中国当时确实出现了通货紧缩迹象,但从货币供应和经济增长看,却没有出现全面通货紧缩现象。不能简单从商品零售物价或消费物价的角度来判断通货紧缩,因为无论是商品物价还是消费物价,都没有涵盖所有以货币为媒介的经济交易活动,而且考察一国物价水平的高低必须放在人均收入的框架中。由此,通货紧缩的根本含义是由于货币供应量相对于经济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增长等要素的持续减少而引致的有效需求严重不足、物价持续下跌和经济衰退。
单一要素论的观点则认为,通货紧缩就是商品和劳务价格总水平的持续下降。他们认为在中国当前情况下,货币指标存在较多的“扰动因素”,用货币供应量增长率是否大于经济增长率与通货膨胀之和来判定货币供应是否充足是不恰当的。同时,引起物价下跌的因素很多,如成本下降,需求变化,购买力减少等,这显然不是通货减少所致,相反,按照马克思流通中货币取决于商品价格总额的理论,是物价下跌导致通货减少。通货紧缩只是经济下滑或经济衰退的一个原因,而不是唯一原因,人们可以用经济衰退来判断的通货紧缩的严重程度,但不能用经济是否下滑、是否衰退作为判断通货紧缩是否存在的依据。
对于通货紧缩判断标准的争论甚至在政府方面也有所体现。如1998年7月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就明确使用了“通货紧缩”一词对当时中国物价的形势进行判断。他认为“我现在所面临的困难是通货紧缩,是物价的不断下跌”。而不同的观点也一样存在,如时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戴相龙发表看法说中国不存在通货紧缩,其理由是在物价下降的过程中货币的供应量在增加、经济在增长。戴相龙认为“当前物价的走低既有体制性的价格回归,又有结构性的价格调整,不能简单地等同于通货紧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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