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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某月某日,某城中村的租住房里。走廊的灯光经过玻璃和窗帘的过滤,房间的亮度非常合适。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正好能达到分清彼此轮廓,避免细微面部表情带来的尴尬,而又能顺利办事儿的昏暗度。
她紧挨着侧躺在我旁边,以近似外交官一样正式的口吻同我客套了两句,便把舌头伸进我的嘴里贪婪的吮吸着,右手温柔而又不失节奏感的揉搓着我的下面。没几下我便大脑缺氧欲火难忍,一把将她推到在床——云里巫山数落红,春风已渡玉门关。尽管从运气出招到打完收工只用了不到十秒钟,但我醉生梦死的体会到了一个字:不知天地为何物。
她是我高中同学,如何形容她呢?不好看——难看,她的身材和相貌处于这两个词之间。和她高中同桌时,她还是挺含蓄的一位同志。我虽知道她垂涎我的美色,但也没多想,社会主义和谐的蓝天下,想她也不至于做出禽兽行径。现在看来,估计她当时也是碍于条件限制和纯真的革命友谊,才不至于丧心病狂到敢摧残祖国的花朵。如果她当时辣手摧花,估计我连大学校门都进不了(尽管我的大学生涯虎头蛇尾)。
时光荏苒,那个“难忘”的晚上我已记不清了,只记得我当时上大二,她没考大学,已经在社会上混了快三年。至于气温,空气湿度,PM2.5(当时还没流行这个词)就更不记得了,只记得那是一个非常适合从事鱼水之欢这项活动的好季节,无论在室内还是室外。我做梦也未曾想过就这样被她夺去了我的清白。曾经年少的我只能感慨:还是外面的世界更锻炼人,更容易出人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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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模糊得都有些看不清了,有一个非常严肃而且带有原则性的问题时常困扰着我——那晚到底是谁把谁给睡了?如果是她把我睡了,那便是她夺了我的贞操,我没能和她厮守终生,我便成婊子了,村头的贞节牌坊岂不是毁在我手里了,这名声可大可小。如果是我把她睡了,那她怎么不像电视里那样坐在床边抽泣,反而问我:她是不是变坏了?而且还给我买了一盒烟,封口也好补偿也罢。我就想,我的第一次就值一盒烟吗?你感受不到光良《第一次》里面震撼灵魂的美好吗?
世上没有不认钱的小姐,天下没有不透风的裤子。
有次一个伙计问我:你还睡过露娜?
“嗯,你咋知道?”
“你还真不挑啊”
“都什么年头了,还挑食,捡到篮子都是菜”。
一位女子,用价值十元钱的一盒香烟玷污了我的清白,还让朋友笑话。想我半世英明,就此沦为残花败柳,后半生注定是臭名远扬了,每思至此,怎能不痛心啊!
事隔多年,斜立残阳沉思往事,挥之不去的,除了那些可爱往事,可能更多的还有那个调皮又纯真的少年。如今看了些悲欢离合,经了些艰难苦恨,很多事情不纠结了。如梦幻泡影的过去和未来,云淡风轻处看见,唯有三餐一宿比真的还真。 能出现在生命里即是缘分,莫说人家要了我的身体,我也要了人家的。哪个少男不多情,哪个少女不怀春。谁还没年轻过?食色性也,没有恶意,即是大善。此去经年,若不相逢,便望各生欢喜,若有缘再见,定会微笑寒暄,挥手祝福!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年少的懵懂可爱千金难买;如今的云淡风轻价值城。有些事情想着想着就笑了,兵荒马乱的又何止是第一次,难道我们不是一直都处在兵荒马乱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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