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了官司就赢了正义 输了官司就输了良心了吗?——写在邹恒甫被宣判之时》
【备注】:这几天教育界的一个大新闻是:中国建双一流大学。于是想把这写于2014年8月的文章重新发出来。中国要建双一流大学当然是好的,中国越多的大学成为世界一流大学越好。但是,这不是炒作一个概念换一个名词上级批发一个文件或投资建个新校区那么简单,这需要艰苦卓越的工作,需要从制度层面到技术层面的全面改善,同时,需要各个大学的领导和教师们洁身自好,把最基本的为人师者的素养做到位。于是,旧文新发,因为它还有价值。(只加此备注,正文无修改)
【引子】
皇帝停下脚步,蹲下来问小男孩:“你说我没穿衣服,你有证据吗?你有证据能证明我没有穿衣服吗?”
第一次距离皇帝这么近,连皇帝的胸毛都看得清清楚楚的,小男孩有点害怕:“啊?我确实看见您没有穿衣服啊皇帝陛下,但是您有没有穿衣服难道您自己还不知道吗?为什么非要我来证明呢?我不知道怎样才能证明啊。”
皇帝很生气:“你证明不了我没穿衣服,就敢说我没穿衣服吗?你不能证明我没穿衣服却不负责任地说我没穿衣服,你这是造谣,是对我的侮辱和毁谤,我要把你投入监狱!”
小男孩吓坏了,回头向旁边的大人们求助:“叔叔阿姨爷爷奶奶哥哥姐姐们,您们说,您们也看见了皇帝没有穿衣服的对吧?”
周围的大人们异口同声地说道:“皇帝今天的新装非常的漂亮!你不要胡说!”
皇帝听到人们都这么说,于是不怎么生气了:“小孩子,我今天心情好就不和你追究了,要是平常我不仅要把你投入监狱还要罚你的钱抄你的家,今天就算啦。但是你得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你得收回你的谣言,所以你必须向我正式道歉,还我一个清白,并且以后再也不许这么造谣了。”
周围的大人们异口同声地喊道:“快向皇帝道歉!道歉!道歉!”
小男孩无所适从,又是紧张又是害怕,沉默了很长一会儿后,他终于抬起头说:“陛下,您今天的衣服真的好漂亮啊,穿在您身上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皇帝笑了,他宽厚地摸摸小男孩的头,慈祥地拍拍他的小脸,说了一句“知错就改还是好孩子”,然后真的再也不和他计较了,回到路中间,礼乐重新响起,皇帝继续昂首阔步地进行他的游行大典去了,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
人们赞叹地看着皇帝,都由衷地感慨到:“我们的皇帝不仅是一个爱美的皇帝,还真是一个仁慈有爱的皇帝啊!”
皇帝一身清白,像真理一样赤裸裸地走在大街上,面带微笑,体态优雅。
1.
“北大淫棍太多。”
两年前,2012年8月21日,网上这条微薄像个炸弹一样在微博上炸开了花,炸得举座皆惊,炸伤了北大娇艳的脸面。
被炸伤脸面的北大很生气,一直以来都是接受鲜花、掌声和好言奉承的北大,何时遭受过这等无缘无故的恶性攻击?!何况还是来自于一个个体。
怒不可遏的北大决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清白,来抚平自己受伤的脸面,来恢复自己遭受践踏的尊严。
于是北大以中国最顶尖的高等学府身份,举一个副部级事业单位的公共资源,以受伤者的身份和满脸无辜的表情,怒气冲冲义正词严地向一个个体发出了讨伐令。
讨伐令直指微博的发布者:邹恒甫。
2.
其实生气的不是北大。
因为北大作为一个教书育人做研究的教育科研平台,作为一个教育部直属的事业单位法人,作为一个组织机构,它是没有感情的,它是不会生气的。虽然我们经常都听说过类似“中国很生气”、“美国很生气”之类的说法,但显然,那是动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
其实,是觉得自己能代表北大的那些人生气了,更准确地说,是北大现任高层们生气了。
但邹恒甫的微博里丝毫没有提北大的高层们,他提的是北大的“院长教授系主任们”,要生气的应该是北大的院长教授系主任们,要状告邹恒甫的也应该是北大的院长教授系主任们。
不知道北大的院长教授系主任们有没有生气,因为自微博发布后的两年时间内,没有任何一位北大的院长教授系主任对此事进行过公开表态,也没有见任何一位北大的院长教授系主任声称要委托校方去投诉邹恒甫。
但北大校方在微博发布的第二天就做出了表态,在没有问询任何院长教授系主任们的前提下就斩钉截铁地表态“绝无此事”;在没有征求院长教授系主任的意见情况下就要代为“追究邹恒甫诋毁或诽谤的权利”;在没有受到“被诽谤人”院长教授系主任们的委托的情况下就一纸诉状把邹恒甫送上了被告席。
北大高层们认为,北大的院长教授系主任们的名誉就是北大的名誉,而北大高层则是北大的代言人。
所以,北大的高层代表了北大院长教授系主任。所以,北大的高层代表北大院长教授系主任们进行打官司,这是多么正常的事,这事根本不用跟北大院长教授系主任们进行商量。
建校一百多年有着中国国内一流法学教育一流经济学教育一流社会学教育一流人文学教育充斥着民主和自由思想的北大这么认为。
他们一脸正义,他们认为自己在维护着正义。
3.
其实一开始知道“北大淫棍多”这个纠纷主题的人并不是很多,也只局限于微博上邹恒甫的一些粉丝中,但自北大一经诉诸法庭,几乎所有上网的人就都知道了。
因为腾讯做了qq弹出,还做了大篇幅的专题报道;
而且上了各大门户网站的头条;
甚至还上了中央电视台的新闻报道节目。
于是连不上网的人都知道了。
所有人都被这个极富刺激性的题目吸引住了,中国最高级的一流学府内到底是不是“淫棍很多”?
北大就这样以身作则,一手炮制了教育界的“微博第一案”。
4.
整整两年后的2014年8月20日,邹恒甫的名字再次登上了微博热搜榜,因为在这一天,他将会被宣判,为两年前的那句震惊国人的对北大的“诽谤”。
“邹恒甫”这个名字,经济学界几乎无人不知,这不仅由于其在学术排名上的“中国第一经济学家”,而且由于他多年来持续不断地对经济学教育、教育管理体制、教育腐败等现象的攻击和批判。
事实上,邹恒甫针对教育界领域所发出的各种反腐败反淫乱言论,早非一日,更非一语。
邹恒甫称:“我痛恨高校腐败者淫乱者,我要大大地为教育神圣呐喊发威。”
早年,他批评一些海归的学者们,称他们是一些“欺骗中国人民”的欺世盗名、沽名钓誉之徒,“到国外就很老实,一回到国内就开始癫狂,就开始装大”,甚至更直接地说“太多回来的人是摸钱摸权摸女人的人。”
这些年,邹恒甫制造了多起炮轰事件,包括炮轰“海归回国糊弄民众”、炮轰“院长欺负教授”、炮轰“官僚治校”、炮轰“学者担任独立董事”等等,对于他所看不惯的一些学术界丑陋现象,邹恒甫精力旺盛、乐此不彼、斗志昂扬。
他还是第一次提出中国学术界正在滋生“钱权色学”一体化模式的人,简单而言,“钱权色”一体化交易模式是官场腐败的典范,而加上了“学”,教育界便进入了此腐败范畴,“学”成了教育界学者们用以腐败的资源,通过此资源,可以与钱、与权、与色进行交易。
他将“钱权色学”一体化视为学术界最大的淫乱,于是他对“钱权色学”一体化的攻击肆无忌惮、毫无情面。
稍微熟悉邹恒甫言语风格的人都多少知道,邹恒甫的语言一贯辛辣、直接,甚至看起来有些粗野,好像并不符合一个高级学者的身份,这或许恰恰说明了,唯大雅者能大俗。
事实上,作为中国顶尖的经济学家,作为在国际上能排进前一百名的少数几个华人经济学家之一,邹恒甫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便一边在国外工作一边在国内办学,这几十年来,邹恒甫对国内教育界的一些怪现象的体会可谓是感同身受,与国外相对纯净的教育环境科研环境对比一下,大概就更是难以忍受了。
邹恒甫说:“如果我不站出来同邪恶的力量较量,谁会、谁敢站出来?”
5.
邹恒甫是在危言耸听吗?
教育界的腐败有多严重?事实是:教育界的腐败可能已渗入教育系统的每一个细胞里了,在这里,“学”成为腐败的资源,成为淫乱的资本。
在教授博导那里,“知识便是权力”已得到了最好的验证,在导师与学生之间,导师的权力不可谓不大,一纸论文,往往可以让女学生脱衣解带、暖语巧笑。网上有人写到:“其实搞女研究生,女博士是最好。一句毕不了业就能让她们乖乖的上床。玩弄二三年,毕业了就离开,一年招十几个,三年就是三四十个。教授在一起开会,有人吹嘘说,自己一个月不带重的,其他的教授就一起淫荡的笑。”
此言论未及证明,不知真伪。
但导师针对学生,有垄断性的权力,这是学术界不争的事实。而哪里有垄断的权力,哪里便有绝对的腐败。权力常常被用来寻租,在学生那里难以寻租金钱,却可以寻租活生生的青春、赤裸裸的性爱。
这有活生生的案例,前有博导衣俊卿对女博后常艳的性寻租,后有“厦门大学淫兽教师吴春明长期猥亵诱奸女学生”的性寻租。
任何有正常推理能力的人都会知道,浮出水面的,永远只是冰山一角。
前几年有政协委员提出:“学术界只要业务好就什么都好,包二奶等情况越来越严重。”
邹恒甫说:“我们盼望国家出台高校教师行为规定,不准教师跟学生约会,通奸,结婚,违者开除教职。那些跟自己学生结婚的王八蛋见鬼去吧。”
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具有天然的不对等性,他们即使有恋爱,也具有天然的掠夺性,更会因此侵害了其他学生的公平利益,这大约正是国外高校禁止师生之间谈恋爱、一旦发现立即开除教职的原因所在吧。
更不用说,更多的情况是一种学色之间的交易,如衣俊卿与常艳之间的那场失败的交易。
当博导们带着女学生去开房,然后以住宿费或会务费名义报销了科研经费后,博导门便成功地完成了一次“钱权色学”的一体化交易过程。
6.
邹恒甫针对教育界钱权色学一体化淫乱的轰隆大炮放了不止一次不止一年,但周边一片沉寂,没有人鼓掌,也没有人反对。该独董的在独董,该嫖娼的在嫖娼,该吃喝的在吃喝,该谈笑的在谈笑。
这大概便是鲁迅先生所曾体会到的“寂寞”吧。
而这次,邹恒甫一炮打到北大和梦桃源的门上,立即像炸了窝一样,不仅北大和梦桃源炸窝了,公众也炸窝了。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大概是因为以往邹恒甫对教育界淫乱的所有评论都停留在一般化的批评方式上,从未像他一贯采取的指名道姓批评某个经经济学家不入流一样,在这个问题上他从来没有提及具体个人。
而这次,他却忍不住点了名,尽管不是点了具体个人的名,却是点了北京大学这个学术机构的名。
于是“在海内外有着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百年学府”的北大怒了,它那海纳百川的胸怀不能忍受一个个体对她的无端指责,它那纯洁清白的身体受不了任何一点污言秽语的玷污,它要走上法庭,一洗清白。
它认为,只要法庭上赢了,它就清白了。
7.
那么,在教育界以学为权进行腐败和淫乱日益严重的今天,北大真的会是一方净土吗?
如果北大一直以来都是干干净净的,没有爆过任何丑闻,没有出过任何腐败案例,没有任何人举证那里有过以学谋色的淫荡事件发生,那么至少从公开资料来看,我们都还认可北大尚是未被污染的一方净土。
但事实上是,北大近年被公开爆出的丑闻就已不止一件。
2009年元旦,年近五十的北大已婚教授王学明(化名)在丽江游玩时认识了比自己小26岁的高中生小丽(化名),王教授被小丽的美色吸引,小丽被王教授的北大教授身份吸引,于是两人一见钟情一拍即合当晚开房一夜风流。在离开丽江前,王教授为了以后能继续和这样的人间尤物享受做爱,于是有情有义地许给小丽了一个承诺,说可以帮她搞到北大里面去读书。不谙世事的小丽信以为真后来多次从云南赶赴北京和王教授见面,让这个比自己大26岁的北大教授一次次把充满智慧的精液射在自己年轻有弹性的肌肤上,只为了奢想换取一个能在北大上学的机会。直到两年后的2011年,在北大附近五道口的一家宾馆里,王教授终于向小丽坦白说把她弄进北大上学是自己根本办不到的。付出了两年多青春光阴被王教授睡了无数次的小丽失望之极说好吧你给我三十万我回丽江开个客栈去,王教授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于是向派出所报案说这个女人敲诈他,把这个自己睡了无数次的小姑娘以涉嫌敲诈送上了法庭。
无耻的人有时候却总会觉得自己是正义的,这实在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另外一件事,则就更有点匪夷所思了,2007年9月,北京大学医学部女研究生陈雨(化名)被导师举报论文开题报告涉嫌弄虚作假,最终被北大给予了“延期答辩、严重警告”的处分。这是一个如此奇怪的案件,且不说硕士研究生陈雨在开题报告中是否真的有弄虚作假的成分,即使有真的弄虚作假的成分,但监督和督促自己的学生遵守学术规范难道不是做导师的应尽的义务吗?自己学生弄虚作假难道不是批评教育就能解决的事情吗?有多大的必要需要在学生开题报告的时候眼睁睁看着她作假然后等事后再向学校举报最后闹到法庭上?这是任何一个经历过研究生学习的人都不能理解的事情。
但如果增加了如下一些新闻报道的内容,此案就十分容易理解了:
“庭审后,陈雨被众多媒体记者围住了。有记者问:‘你在庭审中说与导师张某不是正常的师生关系,是什么意思?’陈雨说:‘他骚扰过我。’‘你指的是性骚扰吗?’‘我没法保存证据,所以不能那么说。’。。。记者询问北大的代理人:‘是否存在陈雨所说张某对她进行骚扰一事?’‘这件事与本案没有关系。’北大的代理人说。”
如果导师性骚扰女学生的事实属实,那么在性骚扰不成的情况下恼羞成怒寻机报复,这难道不是最正常的情理吗?怎么在拥有一流法学教育的北大那里,成了“与本案无关”的因素?这是何等无耻的逻辑?
其实,此案中导师张某的做法就是典型的“不让毕业”的做法,只是大概碰上了一个倔强的姑娘,自己口头的“不让毕业”做法已经不能起到敲山震虎让对方听话顺从的作用了,于是最终采取了导师举报硕士生开题报告涉嫌作假这种在国内学术界匪夷所思的做法。
另外,这两个案件有两个基本的共同点:一个是在对外报道中全隐去了教师的真实姓名,另一个是都是教师首先采取的主动报案。
后者说明,北大教师具有拿起法律武器保卫自己权益的自觉意识,这似乎也能诠释北大在遇到邹恒甫微博事件时第一时间声称要向法庭控诉的习惯意识。
当然,这句话换一种方式可以说成是:恶人先告状。
至于第一个共同点,则具有了更深层的含义,在这两起案件中,北京大学都刻意地没有公开涉案教师的真实姓名,难道在具有一流法学教育的北大那里,违法乱纪者的隐私权大过了公众的知情权?维护品行不端的教授们的名誉难道是北大应尽的责任?这难道就是北大对北京大学名誉权的理解?
这是两则已经被事实证明了涉及北大的事件,其他尚未被证明的则就更多了。比如曾在网络引起巨大轰动而北大校方并不认可的网帖《北大副校长自曝:不想女儿被潜规则就别在国内读博》,其中提到:“这位前副校长说:‘我不是不想帮你的忙,你如果不想自己的女儿被你这样年纪的老头玩弄,就不要让她在国内读博士,送到国外去吧。。。’”
此贴未经证明,不知真伪,但鲁迅先生说过:“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但这回却很有几点出于我的意外。”鲁迅说的,实在有理。
再有,身兼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系博士生导师的王益老师,是让时为光华管理学院的院长提及都会感动地语带哽咽的“我们敬爱的王益老师”,在北大人写的《我们敬爱的王益老师》一文中歌颂他们的王益老师“有诗人的率真和激情;历史学人的深邃和内敛;金融家的果断和严谨;但我们更愿意把他视作有哲学思辨、历史钩沉和文学冲动的一个可亲可敬的老师和朋友”,北大优秀的文学青年们极尽溢美之词地赞美了他们深爱着的敬爱着的老师王益教授。
令北大可亲可敬的深爱着的尊敬着的伟大的王益老师在北大师生的一片露骨的赞美声后几个月因为被查出曾经受贿1196万元而走进了监狱。
至于王益老师玩过的女人们,检方讳莫如深,北大一声不吭。
让北大的师生们看上一眼就感动地说不出话来语带凝噎泪流满面来不及擦的原因,大约并不是因为王益先生是兼诗人、历史学人、金融家、音乐家、哲学家、文学家为一身的老师和朋友,而是因为:他当时是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是副部级的高官。
好吧,我们大概不能责怪北大的学生们太单纯,只能怪坏人隐藏地太深。
但无论如何,已有的诸多事实早已白纸黑字一笔一划地表明北大并不是一方净土,无论是钱权色学哪一种丑陋的交易,都已经在这里发生过了。那么,面对外界指责的时候,北大又如何能信誓旦旦地拍着自己的胸膛向全中国人说我这里是一方净土绝无任何苟且之事呢?
北大就是敢这么说,毫不迟疑。
在邹恒甫微博发出的第二天,北大发言人蒋朗朗拍着自己的胸脯信誓旦旦地说:“北京大学绝无此事,邹恒甫说话极端不负责任,让人匪夷所思,邹恒甫能说出这样的话,不知道其居心何在,北京大学将保留追究邹恒甫诋毁或诽谤的权利。”
北大发言人目光坚定,语言干脆,底气十足,充满了一脸的正义感。
不过,北大六七十个学院,光正副院长就上百个,系主任有数百个,教授人数更是过千,蒋朗朗一夜之间何以就能断定“绝无此事”,不知蒋朗朗是靠什么神通广大的力量在一夜之间完成对数千人的调查后得到这个结论的?
莫非北大对全校的院长教授系主任们全天二十四小时进行全球定位跟踪他们的行程吃饭教学睡觉会客等各种私生活以至于根本不需要调查就知道自己治下的这些院长教授系主任们“绝无此事”?
8.
其实,就像导师张某因为知道陈雨提供不了自己骚扰她的有效证据于是敢向校方举报陈雨甚至最终闹上法庭还那么有底气一样,北大敢于义正词严地向法庭投诉邹恒甫的底气,显然并不是来自于自己对本校所有院长教授系主任是否有淫乱事情调查取证后的判断,而是来自于对邹恒甫的判断:他没有证据。
即使他有证据,也不大可能在法庭上提供出来。
这便是北大在法庭上一脸无辜一脸正义底气十足的根源。
而面对邹恒甫一方所提出的上述几个发生在北大身上的言之凿凿的丑闻事件,北大一律回应:“与此案无关”,如同当年北大代理人回应陈雨导师张某涉嫌性骚扰陈雨与陈雨案无关一样。
北大知道,法庭的一切判断以证据为根本,没有证据,再有理的也是没理的。
这正是法庭的正义所在,但也是法庭的局限所在。
北大知道,只有在法庭上,它才能取得胜利。
北大清楚地知道,中国第一经济学家邹恒甫不会下作到叫人拿着隐藏摄像机去梦桃源一个个雅间里面拍照取证采取第一手资料,等这样的证据凑齐了再去微博发帖爆料,那根本就不是邹恒甫。因为邹恒甫不是侦探,以他天马行空的性格,即使他亲眼目睹了什么丑陋的事情可能宁愿痛斥一番也不大可能拍照取证保证自己安全以后再发言。
邹恒甫当然不会提供具体的证据,因为他原本就不是针对某个具体的个人恩怨,他无意于满足他人猎奇的心理,也无意于就此落入某个具体的性侵犯案件中。所以即使他在这段时间内可能收到了各种各样的举报来信,他也不会拿出来作为自己的呈堂证据。他宁愿输了官司,也不愿意让自己陷入一个具体的个案的争论,他不愿以一个爆料人的身份伸张某个人的正义,他要炮轰的是一般性的教育腐败教育淫乱,他尽力避免把自己的这场官司引向满足看客眼球的个案上来,他是不大愿意那样降低了格局的。他当然更没有涉及个人恩怨的淫乱纠纷,像当年的北大教授文科学长陈独秀那样因在八大胡同嫖娼和别的嫖客发生冲突那样拥有新鲜的一手资料可以找人来判个是非。
所以邹恒甫的代理人在法庭上一直表达的是:有相关的证据,但决定不向法庭提供。
有理由相信,在这整整一年多的官司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向邹恒甫方进行举报希望借邹恒甫这个具有极大轰动性的官司一申冤雪的信息一定不少,即使不与梦桃源相关,但与北大相关的是不会没有的。但在法庭上辩方却不愿拿出任何一条来为自己举证,尽管其中极有可能有让自己立即赢了这场官司的有效证据。
北大拿捏的就是这一点,他们知道邹恒甫不会轻易爆料出某某院长教授系主任具体的淫乱活动,他们知道邹恒甫尽管有“大炮”之名,但邹恒甫不是傻子,不会为了证明自己说话负责任而点名去公开揭发一个与自己毫无私人恩怨的人的丑闻那样既被人当成枪使又增加了一个一辈子都想拿刀砍他的仇敌。
所以北大相信,即使邹恒甫一方提出什么证据,也一定是早已广为曝光的事情,而那些事情,都“与本案无关”,这便是邹恒甫的困境。
于是北大稳操胜券,他们相信,只要一上法庭,必胜无疑。
但是仍然有一个前提:不要把对方逼的太过,不要把对方逼到觉得拿出强有力的爆料证据不惜为自己树立一个私人仇敌都是值得的。那样北大可能就不仅要输了官司输了脸面,而且会面临自建校以来最严重的信任危机、公众形象危机、声誉危机等一系列危机,这是北大最不愿意看到的。
北大状告邹恒甫的反应太迅捷了,迅捷到根本不可能完成对全校院长教授系主任的详细调查,迅捷到根本不可能排除掉偌大学校的任何一个可能的淫乱事情,迅捷到不能保证邹恒甫一定没有得到任何强有力的举证材料。
所以,北大的最佳决策是:一定要走上法庭,因为只有在法庭上能赢,法庭外的赢不赢不要管了;同时,一定要把邹恒甫稳在即使有了直接证据也不会拿出来举证的区间内。
所以,北大投诉邹恒甫的基本原则是:不能不诉,但又不能太诉。
所以,在另一原告梦桃源餐馆提出要邹恒甫负担它两千三百元的公证费和打印费的经济损失的时候,北大根本提都没提什么公证费、打印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伤费等等任何一种经济损失费用,他默默地自己出钱找北京市国信公证处做了十来份公证书,而梦桃源只有一份。
9.
稍微说一下梦桃源。
在北大举全国最高等学府的身份与副部级公共事业单位的资源向邹恒甫发出讨伐令的同时,还不忘拉上自己的好伙伴梦桃源。
北大身兼学、官两职,既是全国一流的高等学府,又是副部级的事业单位。
梦桃源的身份是什么?与北大具有的官、学双重身份一样,梦桃源也具有双重身份:商、色。
于是,当北京大学与梦桃源同坐在原告席上的时候,俨然像是看到了权钱色学四个人坐在一起,向被告席上那个一直无端指责谩骂他们的那个人提出正义的控诉。
这便是活生生的邹恒甫所提出的“权钱色学一体化”模式。它们往往会因共同的利益而紧密结合。
梦桃源跟在北大后面,哭哭啼啼,抹着眼泪,显得非常伤心。
梦桃源哭着说,因为遭到邹恒甫微博的恶劣攻击,给自己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让自己的女员工蒙受了巨大的侮辱以至于65人已离职。
所以,梦桃源状告邹恒甫的理由主要是营业收入受到损失以及导致女员工离职两个原因。但这两个原因都值得稍作分析。
关于营业收入方面,梦桃源一直坚称自己营业状况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却不愿意拿出任何相关的财务数据作为证据支撑,这是何故?
邹恒甫所发微博在客观上导致的梦桃源营业收入到底是下降了还是上升了,这还真是一个十分有玄机的事情。从知名度来说,邹恒甫的微博让作为一个饭店的梦桃源的名声大增,据说不少校外客户不辞辛劳地赶到梦桃源用餐一睹梦桃源的芳容,仅冲着“梦桃源的生意火爆、有漂亮服务员、可以多开发票”这几点,梦桃源的生意便不会败。于是,邹恒甫的微博表面上讽刺了梦桃源,但客观上给梦桃源做了广告,梦桃源悲伤的表情下掩不住一颗欣喜的心。但是它不感谢邹恒甫,却要把邹恒甫告上法庭。
而至于“所有68名女员工中因为邹恒甫微博已有65位离职”此项,如此重要的精神受损证据,梦桃源却居然一点具体的证据都不提供,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说明这65人是由于不堪忍受邹恒甫微博的侮辱而离职,没有提供她们相关的离职材料辞职报告离职理由的证明,那么,这些人到底是主动离职的还是被梦桃源集体辞退劝回的?梦桃源就像不提供财务报表来证明自己财务受损一样,梦桃源也不提供任何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倒更像是“出事了,你们先回去避一避”的集体安排。
因为任何人无论如何都不能相信,65个服务员会有如此一致的想法认为面对邹恒甫的微博便忍无可忍只有辞职能一雪清白,她们若要一雪清白,她们才最应该是状告邹恒甫的原告才对,她们应该向邹恒甫讨要名誉损失费精神损失费才对,然而现在梦桃源说,她们都不在了,我替她们来伸冤,就像在北大没有任何一个院长教授系主任表态的时候,北大便说,我来替他们伸冤。
更何况,65个服务员也一定不全是邹恒甫微博中所提及的对象,邹恒甫微博里说院长教授系主任们奸淫的是“漂亮服务员”,而不是“任何一个服务员”,难道梦桃源65个服务员里全是“漂亮服务员”?如果你只是个服务员,但又不是“漂亮服务员”,邹恒甫根本没有说你啥,你瞎凑什么热闹。如果65个服务员里全是“漂亮服务员”,那么作为一个在高校里面开设的饭店,招募这么多齐刷刷的“漂亮服务员”是何用意?梦桃源能不能对此现象做个合理的解释?
总之,梦桃源一方面声称邹恒甫的微博造成自己的营业受损、女员工辞职,另一方面却不理直气壮地向邹恒甫索赔受损的经济损失、65名女员工的精神损失,却扭扭捏捏地拿出一张两千三百元的公证费发票说恒甫我不和你计较了这两千三百块就当做是我的经济损失你给出了吧。
其中缘由,大约与北大是一样的:不能不诉,但又不能太诉。
10.
于是,北大与梦桃源手牵着手,北大视院长教授系主任们的名誉为自己的名誉,梦桃源视公司内所有女员工的名誉为自己的名誉,于是没有等北大任何一个教授院长系主任发声控告,没有等梦桃源任何一个女服务员发声控告,就两纸诉状,把邹恒甫送上了法庭。
如前所述,北大稳操胜券。
但是,北大获胜仍然还需要有一个更大的前提:北大是否是适格主体,是否具有起诉资格?
这个问题的答案将直接决定官司的输赢,如果北大不能成为适格主体,不具备起诉资格,那么法庭的判决自然是驳回原告;如果北大具备适格主体,那么基本上可以确定是邹恒甫输。
其实这个问题相当于:当我看到中纪委近来揪出一批一批的贪污犯后说了一句:“中国贪官太多”后,国家会不会因此把我告上法庭,说我诽谤了国家的名誉?
曾经马克吐温说了一句“美国国会中有些议员简直是狗娘养的”,众议员们怒不可遏,要求他道歉,于是马克吐温道歉说“美国国会中有些议员不是狗娘养的”。
举这个例子不是为了说明马克吐温的道歉有多机智,而是想强调:让马克吐温道歉的也是国会议员们,而不是美国国会。
11.
所以,虽然后来法官的判决词念了一个多小时,但自听到法官念到“大学与其教师群体的名誉互为表里”时,便知道邹恒甫输了。
最终,“此案的审理过程公开透明、事实清楚。通过此次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还北大了一个清白。”北大发言人如此说。
于是北大清白了,它静等着邹恒甫的道歉。
只要邹恒甫一道歉,它就不仅清白,而且洁白了。
清白而不能如故,洁白而不能如新,这大约便是北大当前所处的困境吧。
曾经的北大,首开中国高校人文思想之先河,承载了一个民族的期望;今天的北大,首开中国高校状告个人之先河,了解了一段异见者的纠纷。
曾经,那是一个足够豪华的北大,物质贫瘠但精神豪华;而今,这是一个略显贫瘠的北大,物质富足而精神贫瘠,贫瘠到难以容忍外界的一句批驳,脆弱到需要依赖法庭成为自己的支柱。
难道北大,不是指引这个国家、指引这个社会、指引这个制度前进的方向的吗?什么时候变成了需要依赖制度下的武器来挽救它自己?北大精神今安在?
其实在大多数国人的心中,北大仍然是崇高的,它是旗帜,是梦想,是年轻人的热土,是造梦者的摇篮。所以,北大应为北大之事,北大应有敞开的胸怀,它的胸怀应该比国家还大,更应该比法庭要大,北大之大,不应自作狭隘。现今的北大人应该明白:北大不只是北大的北大。
赢了与邹恒甫的官司,是北大之荣,还是北大之耻?现在的北大人大概不会想这个问题,尽管他们虽然身在北大,也代表了如今的北大。
此文最后,为诗一首,以赠北大,感谢北大的过去与现在给国人所做的表率。
《赠北大》
半世辉煌辞旧年,
一片桃园铸新颜。
有容北大今安在?
法庭阶前讨尊严。
12.
邹恒甫说自己是“中国教育界反腐败淫乱的第一人”,然而法官说:“你有罪,要道歉”。
在2413年前,同样有一个也宣称自己一生只说真话的人在法庭上向501名陪审团成员报告自己是“神送给这个国家的礼物”,然而最终法官说:“经投票判定,你有罪,要被处死”。
于是他慨然赴死。
纵然有无数次可以逃跑的机会,他也依然慨然赴死。
在他赴死之前,说了一句告别的话,一句足以让所有人振聋发聩的话:
“分手的时候到了,我去死,你们去活,谁的去路好,只有神知道。”
这句话像闪电一样刺在地上,响了两千多年,直到他的名字响遍世界各个角落,直到他的名字被永远地雕刻在人类文明史的奠基柱上。
如果能推动文明,纵死何妨。
13.
在北大刚刚赢了与邹恒甫的官司两天后,“北大博士抄袭”几个字又上了微博热搜榜。
估计北大又要忙一阵子了。
只不过不知这次,北大该要如何维护自己的名誉权了。
【闪回】
其实,当皇帝第一次开始质问他的时候,小男孩就想说:“您要是穿着衣服的话,我怎么能看见您的胸毛呢?”但他不知道这个算不算证据,然后又想到即使算证据大概皇帝也不会让他拔下自己的胸毛作为呈堂供证来证明他自己没有穿衣服吧,更有可能会让皇帝恼羞成怒说不定会当场让侩子手把他就地正法了,于是小男孩最终选择了另外一种说法,一个让他和皇帝都相安无事的说法,一个不惹恼皇帝也保全自己的说法。
于是后来,皇帝继续像真理一样赤裸裸地走在大街上,面带微笑,体态优雅。
但是他心里却逐渐开始打鼓,叮叮当当,咕咕咚咚,越来越响。
(此文原稿完成于2014年8月24日,原载邹老师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a1fdc38b0102v08e.html。
再发于2017年9月23日,愿中国在建设双一流大学过程中,能保持冷静头脑,锐意革新,不要再炒作概念,掩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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