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车、买衣服、手机、皮包等物品时,我们都会遇到色彩挑选的问题。经过大量的购物,我发现不管是匆忙之间的下单,还是精挑细选再做出的选择,只可能在款式上选择出错,但在颜色上很少选错,我始终是挑选红、白、蓝、灰、黑这几种颜色,对于绿色、粉色、咖啡色基本绝缘。
一、色彩心理学在生活中无处不在
今天晨读材料推荐《每天懂一点色彩心理学:实用篇》一书,讲解了很多色彩知识。比如,不同的颜色可以为我们带来不同的心理感受,暖色调可以让人感觉温暖,而冷色调则让人感觉寒冷。餐馆等服务场所往往选择暖色调,让顾客就餐舒适、温暖而又感觉时间缓慢。咖啡馆等约会场所往往选择冷色调,让顾客感觉时间过得快,停留时间增长。商家也会投其所好地为我们设计产品颜色,让我们自然而然地挑选到自己喜欢的颜色。苹果手机的土黄金色就是专门为中国消费者颜色偏好设计,结果也正如商家预期的一样,土黄金苹果手机大卖特卖,取得巨大销售成功。
由此看来,色彩心理的学问已经应用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我们的主观感受,让我们做出不一样的选择。
二、网络文章的色彩学:用红色文章吸引读者注意力
除了商品、就餐场所等的色彩因素会影响到我们主观感受之外,我们所浏览的网络文章,也会因具有特别的文章色彩,吸引我们的注意力。这些文章有着我们喜欢的字眼、评论风格、思考角度,吸引着我们,促使我们点击、转发、评论。这些文章就像红色的衣服、土黄金色手机一样,有着吸引我们的独有的色彩。
特别是网络上的新闻报道,作者陈述相关事实的同时,会加入自己的倾向性见解,赋予文章特定的色彩,时效性和可读性都特别高。新闻报道有的是客观的黑色、蓝色,有的是主观和偏激的红色。很多网络热文还设置了留言区域,大量的留言、评论,为文章的热度推波助澜。
在网络时代,人人都可以成为记者,都有可能成为报道事件的第一人。在有些新闻报道中,作者在符合大众的主观想象基础上,做出缺乏事实根据的大胆推测、评判,让文章具有诱人的红色。比如,网络新闻将一起交通违章处置过当,主观上判断为一起权力机关蔑视群众生命的事件,那报道的色彩就会由原本的黑色、蓝色变成红色,极具眼球吸引力。
以近期松江警察和抱娃妇女的冲突事件为例,极具有戏睛效应的字眼,再加上极度令人愤怒的视频,让这事件的报道文章具有鲜明的红色,一系列带有抢眼字眼的报道在网络热传,如:“什么情况?上海松江警察擒拿过肩摔妇女和小孩,人民警察有此必要?”、“该怎么看待上海警察绊摔抱娃女子被停职事件?”、“警察抱摔妇女,松江警方回应赏析”、“速看!警察摔抱娃女子引发关注,上海警方回应”。“警察摔妇女和小孩”这些字眼就像一撮红色的火苗,吸引广大网民点击、转发、评论,红色文章在整个网络掀起一片一边倒声讨警察的火海。
我无意去帮警察辨析特定角度、特点时段,带有明确指向性的短视频的来源。这一视频只能作为整个事件的一部分事实,而不能简单的等同于整个事件。我们要客观回归整个事件的焦点:如何有效的保护无辜民众的生命安全。而对整个事件要一分为二地去分析。抱娃妇女违法停车,理应接受警察的处罚,而不应该采取拒不配合的态度。警察应该在执法过程中,把握好权力的边界,不应逾越了“群众的生命安全”这一条红线。
松江警察事件的事实简单明了,而今却是民怨沸腾,一边倒地谴责警察执法行为,而完全忽略事情的其他方面。这不得不归功于网络上色彩纷呈的报道文章,吸引了大量网民转发、评论,让事件不断发酵升级。民愤最终集中火力,向着谴责警察摔小孩这一方向集中开火。
三、重新审视网络环境:不偏不倚看事件,不戴有色眼镜
试想,如果换个角度,把标题定为“凭什么拿自己小孩,为自己过错开脱”、“请放下手中的小孩,这位母亲有话好好说”、“别拿小孩生命,做自己违法的免死金牌”,大家的思考重点会不会重新聚焦到这位母亲身上,引发大家对这位母亲的道德谴责和人肉搜索呢?
借助此事件,我们要重新审视我们所在的网络环境。在网络时代,网民一方面是享受着网络的便利,可以快速得到相关资讯,可以通过视频、图片、文章直观了解事件;另外一方面,网民在不知不觉被文章色彩所吸引,有倾向性的选择阅读,导致偏离了事实,在文章作者预设的思维框架下思考问题,无法解脱出来。
回归到这个事件本身,我们应该关注的是“保护我们的小孩”,“如何保护无辜民众的生命安全”。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我们看到的报道,全是吸引我们点击的红色字眼。红色的报道文章一步步地引导我们,和作者产生同频共振,最终一起声讨松江警察害小孩。读者被文章的红色怒火点燃,一个劲地转发、评论。
如果当地政府知道解铃还须系铃人的道理,及时察觉自己身处事件漩涡中心,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社会公布事件全部内容和处置过程。那么,网民就可以在情绪被红色文章点燃前,感受到蓝色文章的理性认知和力量。大家可以借由此事件深入思考“小孩权益的保护”话题,而不是拘泥于谴责警察的粗暴执法。
对于民众关切的事件,我们应当客观真实的报道,应当摘除有色眼镜,不偏不倚的看世界。
首先,松江警察事件中的警察、妇女,这两大行为主体都危害到了小孩的生命安全。我们在陈述警察摔娃的情节前,不能忽略妇女试图以不顾小孩生命安全的方式,逃避违法停车的处罚的做法。妇女的行为应在道德层面和法律层面,得到相应的惩处。就如何保护小孩的生命安全这一话题,专门展开研究,制定可行方案。
其次,警察执法应当配备执法记录仪,用全程执法录像保护当事人和自身的权益。在必要的时候,警察应当及时公布全程执法记录仪,以正视听。从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倒置角度讲,执法部门的执法全程的执法记录,也是自身的执法证据收集的必要手段。
最后,我们对于事件的整体评判,要建立在客观事实基础上,不要急于戴上自己的有色眼镜对号入座。当遇到“情投意合”的网络热文,自己要有警惕性,试着过滤掉那一层自己喜欢的颜色,再看看它的底色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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