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总有那么多天不遂人愿。
这不,在季莞莞心心念念着老天爷赶紧把自己带进时空的漩涡来一场轰轰烈烈的穿越之旅的时候,老天爷仿佛聋了似的,不然她怎么一闭眼一睁眼还待在这满是尴尬的处境里。
此刻沈梦和韩非正像看怪物似的盯着自己,还带着些不信任的防备。
而自己真的只是碰巧路过,碰巧饿了,碰巧看见家餐厅进来吃饭,碰巧所有的餐桌都坐满了。只是很不凑巧,剩下这桌有空位的桌子上,正坐着沈梦和韩非。一个是当初劈腿甩了自己的前男友,一个是抢了自己前男友的前闺蜜。
老天爷,你不但耳聋还眼瞎啊。
大概是最近形形色色的穿越文看多了,季菀菀多么希望自己此刻可以来一波唐宋元明清豪华单人游,从他们眼前凭空消失。
而再一次验证老天爷天不遂人愿大概是在一周以后。
季菀菀好不容易从沈梦和韩非已经狼狈为奸勾肩搭背的事实阴影里走出来,和公司某个年轻有为的部门同事产生那么一丢丢爱的火花,准备好东山再起。她只是出门忘了带钱包,打了个车到了目的地便被司机毫不客气的从副驾驶扔了出来。
眼看着屁股要着地的刹那,她两眼一闭就这么华丽丽的穿越了。
穿越过来的时候,既没有成为叼着金汤匙刚出生的富家千金,也没有成为被恶毒的姊妹残害卧病在床的高官之女,更没有成为动人娇弱的被皇后一顿暴打奄奄一息的某贵妃。
再不济,穿越到京城这种繁华的大都市,好借着现代智慧的头脑傍个大款做点小生意发家致富也好啊。
季菀菀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辛辛苦苦大老远穿越过来,竟然只是个丑黑丑黑的乡下村姑!一个身高一米五,脸色蜡黄、发育不良、长相平平、胸脯没有半两肉,一摸脸上还有泥点的小黑丫头!
苍了天了啊,老天爷我不是有意骂你,你别这样玩我啊。
似乎已经意识到这是个不可逆转的事实,季莞莞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盯着河水倒影里那个矮小又丑黑,穿着破抹布的小豆芽,仿佛要把河水盯出个洞来。
要不就这么跳下去,一了百了。说不定能回去呢,回去再不济也比现在这副模样强!
不行,万一真的死了还回不去可怎么办?
季菀菀在岸边焦虑的踱着步子,一个不留神脚底打滑噗通一声落进了水里。呜呜咽咽的挣扎了半天,喝了几大口水,拼命的使劲让双脚站立,这才发现自己竟然毫发无损的,站起来了?原来这水只是及腰啊!
感受到了来自老天爷满是恶意的捉弄,季菀菀果断放弃了轻生的念头,因为人生苦短,对自己实在是下不去手。更尴尬的是万一没死成,落得个身残志不坚,就真的悲剧了。
她摸了摸饿的干瘪瘪的肚子,也不知道往哪走才是这副身体回家的路,只能在村子里瞎晃悠碰运气。
“喂!春花!你老娘找你呢!”大老远听见一个粗犷的女声响起。
季菀菀暗暗腹诽,谁叫这么土的名字,古代取名字的恶趣味和现代简直如出一辙。季菀菀想起高中的时候有个同桌,就是叫王大花。因为这个名字而承受了不少来自四面八方的嘲笑和冷眼,导致那个女生性格内向又孤僻。
“王春花!我叫你你怎么不应呐?”
感觉有人拍了拍自己的肩膀,季莞莞回头,发现是一个身材与声音一般粗犷的小肥妞。
“你?是在叫我?”
“不叫你叫谁啊?春花,你是不是傻了,你娘喊你回家吃饭呢,再不回去估计又要揍你了。”
老天呐,我现在这副样子还不够惨,还叫王春花这么,清新脱俗的名字,还会被家暴?季莞莞伤神的仰天两眼泪流,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啊?
在小肥妞关怀傻子似的眼神里,季菀菀顺着那条泥泞的泥巴路走到了一个小土房子门口。这世上原来真有这么破败的房子?不会下场大雨就塌了吗?
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季莞莞走进了家门。一个容光焕发的大婶和一个憨厚的年轻男人正围坐在桌旁,季菀菀默默定了定心,战战兢兢的推开吱嘎吱嘎的木门,坐下,怯生生的喊了一声娘。
“你这赔钱货,天天就知道白吃白喝往外跑,下午跟你哥去挖红薯去!”大婶凶悍的语气宛如泼妇一般。
“娘,春花她大病初愈,身子骨还弱着呢,这些活让我一个人去做就好了。”说完温柔的看向一旁低着头的季菀菀。
“阿牛!你这有了媳妇忘了娘的臭小子!你现在宠着她以后有你罪受!真是做了笔亏本买卖!没想到这丫头竟然越长越丑。”
季莞莞往上扶了扶自己快要垂到桌子上的下巴,内心无比悲壮。自己竟然是传说中的童养媳,还有比这更惨的事情吗?老天能不能一次性说完给个痛快啊?
望着身边高大壮硕、皮肤黝黑的男子,季莞莞倍感生无可恋,在心里默默地给自己的惨又加了一分。
因为这副身子实在是太饥饿,季莞莞顾不上东西难不难吃,三两下就扫荡了面前的大白馒头和一大碗白粥,然后在凶神恶煞的大婶拼命催促下,和阿牛背着箩筐往菜地出发。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拔了几个小的可怜的红薯,季莞莞悲愤的发现,这副小身板许是经常营养不良的关系,自己根本不是在拔红薯,而是常常被红薯拔得一屁股坐在地上。
旁边那个汗涔涔干着活,皮肤黝黑发亮的阿牛竟然偷偷侧目嘲笑了自己好几回!许是良心发现,对于自己嘲笑的行为有了愧疚感,他竟然开口让自己去大树底下乘凉休息。只是每次被叫作春花的时候,季莞莞还是感觉头皮发麻,胃部痉挛。
在树下拔了会草抓了会蚂蚱,季莞莞实在有些无聊,便顺着小道往东边的小树林走去。
不远处,几个穿着铠甲服饰的士兵正盘腿坐在一棵大树下休憩,围坐着的是一团即将燃尽的篝火,还在冒着白烟。火堆上方悬着一只吃了一半的烤鸡。
季菀菀本是闻着香味寻来,却没想到会听到信息量如此爆炸的新闻!
“这一次太尉一家被灭门怕是太后从中作梗啊,太后一心想扶持娘家的梦贵妃做皇后,以稳固陈家的地位,只怕早对琴皇后一家存了杀意。”
“是啊,皇后娘娘一向端庄大方、贤良淑德,当初还和皇上微服私访,深受百姓爱戴。怎么可能做对不起皇上对不起国家的事情,况且皇上风流倜傥一表人才,那侍卫长得贼眉鼠眼歪瓜裂枣的,皇后娘娘哪怕是瞎子也不会与他狼狈为奸。”说罢一声长叹。
“也不知道这皇后娘娘的庶妹是不是还活着,自上次她被劫狱带走,都十日有余了。唉,真是惨啊,那么大一户人,就剩下这么一个女儿了,还不知生死。”
听到这,季莞莞突然来了股无名的自信,觉得自己八成就是这传说中失踪的皇后庶妹,太尉之女。不然自己千里迢迢穿越而来,没有什么特殊身份、主角光环说的过去吗?就这么一辈子给一个庄稼汉当童养媳天天啃馒头喝白粥说的过去吗?这个设定明显有问题啊?
但是还没搞清楚这波人漫山遍野的寻自己到底是救人还是抓回去复命交差之前,季莞莞决定还是先藏起来保住小命为妙。虽说八成会有女主光环附身死不了,但也没真的傻到上门去送死,实在不想亲身感受古代人头落地的酷刑。
富贵诚可贵,生命价更高啊。
但是季莞莞还是想不明白,劫狱的人千辛万苦把自己救出来,怎么就把自己卖到了这深山老林里给人当童养媳去了,这事迟早要弄个明白。
回到红薯地的时候,阿牛已经拔了一大筐硕大的红薯,季莞莞慢悠悠的走过去,老远就看见大婶风尘仆仆的赶过来了。
季莞莞以掩耳不及迅雷之势蹲下佯装拔红薯的姿态,偷偷从筐里拿出来几个壮硕的红薯,用松软的泥土重新掩埋,再一板一眼的学着阿牛的样子认真往外拔。阿牛扭头看见季菀菀这鸡贼的一幕,宠溺的望着她,一脸笑吟吟的模样。
回到家,季莞莞听说这两大筐红薯是一家人一个月的口粮,而且除了两筐红薯之外其他啥也没有之后,落下了悲催的泪水。作为一个不肉不欢,没肉就吃不下饭的,正在发育的小豆芽来说,这简直就是人间惨剧啊。
看着季莞莞苦大仇深的一张脸,阿牛偷偷的在她耳旁说了一句什么,季莞莞瞬间喜笑颜开起来。
翌日清晨,天蒙蒙亮,季莞莞就从暖和的被窝里爬出来,穿戴整齐等待着阿牛的召唤出门。
和阿牛走在清晨清冷的泥巴小道上,季莞莞自穿越以来头一回感到无比轻松。一想到阿牛昨天允诺自己今天可以去镇上的集市吃小吃,季莞莞兴奋的步伐轻盈,哼着小曲,高兴的冒泡泡。
“对了阿牛,”季莞莞想起自己的身世,“我是怎么变成你们家童养媳的?”
阿牛的脸一闪而过的惊慌,但还是镇定自若的回答了季菀菀的疑惑。
“我前些时日在村子一角的山崖下发现了跌落山崖的你,大夫说你伤到头颅,可能会变成傻子。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便带回了家,娘说家里穷,没有闲钱养你,我便只好说要娶你当媳妇。俺娘看你长的漂亮,又考虑到可以省去不少彩礼钱,便默许了。你放心,我只是把你当亲妹妹,不会把你当童养媳的。”
听阿牛这么一说,季莞莞怀疑大婶当初是不是眼瞎,自己这般模样也叫漂亮,莫非这里是非洲吗?不过,季菀菀更是笃定自己就是那太尉家被劫狱的女儿无误,只是那劫狱的救命恩人,怕是为了救自己,八成已经在途中遭了毒手。
现在自己多了一层朝廷正在通缉的逃犯的标签,季莞莞决定凡事慎重,活命为妙,什么发财致富的事情,还是不想为好。想罢从地上抓了一把灰,在阿牛一脸的茫然中,胡乱的涂抹在自己的脸上。自己平时可是衣服上沾了点泥都喊着要上天的。
集市里热闹非凡,小摊小贩的叫卖声不绝于耳,季莞莞第一次看到真实的古装剧里逛集市热闹的场面,自己亲身体验,简直就是完全不同的感受。季莞莞很想一边走一边买买买!吃吃吃!但是一想到阿牛家穷得叮当响,只好强忍住罪恶的双手,还有压抑住拼命涌出的口水。
阿牛摸了摸季莞莞的头。“春花儿,想买什么就说,哥有钱,买给你吃。”说罢露出手里握着的一大串铜板儿。
季莞莞瞬间两眼发光,如果阿牛不喊那一句春花儿,自己应该会开心的更明显。
吃过古代的冰糖葫芦、桂花糕、火腿、烤鸭、阳春面之后,季莞莞觉得自己当初想要靠卖方便面发家致富的念头算是彻底死心了。
明明一模一样的食物,古代的真是比现代的好吃正宗一百倍啊!方便面算什么啊,简直就是垃圾食品!
不知不觉把阿牛身上的铜板花了个精光,季莞莞有些内疚,毕竟今夕不同往日,自己现在可是穷人家的童养媳了。
阿牛还是眯缝着眼睛温柔的笑着,完全不介意的模样,从袖子里掏出来一个玉吊坠,从身后戴在了季莞莞的脖颈上。
季菀菀摸了摸脖颈下触感冰凉又顺滑的玉坠子,又低头认真看了看,整个坠子玲珑剔透。
“阿牛,你啥时候买的?”
“那边的地摊,就刚刚你在啃脚丫的时候。”
季菀菀翻了个白眼,“什么叫啃脚丫,那叫鸭爪。”
哇,这块玉手感真好,古代摊子上随便几文钱买的玉器都比自己当初在玉器店打工卖的几千几万的更上等,要是能来回穿越做倒卖的生意,岂不是要发了。想想就觉得兴奋,季菀菀想着自己有朝一日如果可以来回时空穿梭,一定要狠狠赚一笔,用这笔钱建一所孤儿院,收养像自己一样没爹没妈的孩子。
阿牛看着季菀菀若有所思的模样,又趁机宠溺的摸了摸季菀菀的头,这一次,季菀菀没有像往常一样反抗着闪躲开,一脸嫌弃的叫喊着别摸,再摸就油了。
天色很快暗沉下去,小贩的叫卖声很快便被湮没在夜色里,空中渐渐涌现出星星点点的光亮,幽蓝色的天空澄澈的不像话。季菀菀望着一望无际的天,对比自己的世界简直是完美无瑕的夜空。突然觉得一切都无比陌生,自己也不再是自己了。虽然在现代也没什么牵挂,但是就是莫名的心酸难过起来。
阿牛察觉到季菀菀的失落,以为她是想家了,不自觉牵住了她小小的手。季菀菀感受着那双因为常年做农活而粗糙不堪的大手传来的温暖,竟然没有抵制的心理。这些天的相处,阿牛对她的好,她不是没有感觉 ,她已经把阿牛当成了亲哥哥。
走到一宅子的拐弯处,墙边围了一群熙熙攘攘的人,季菀菀挤进人堆去瞧,发现大家都在围观一张皇家的通缉告示。
告示上的古体字季菀菀认不齐全,但是有些字和现代的字差不多。朝廷果然在通缉劫狱的男人和被劫的太尉女儿,季菀菀望着告示上帅气的男人,哇,身份竟然是邻国皇子,光是看这简单的毛笔画像,就已经是帅到惨绝人寰。
哎等等,什么情况,太尉女儿的画像?完全不是我啊?这么漂亮?搞了半天跟我没有半毛钱关系啊?
季菀菀沉浸在一种失望、忧伤、又庆幸的心态里。失望的是自己竟然穿越过来就是个名副其实的小村姑,忧伤的是没有了主角光环自己当真要嫁给阿牛在穷乡僻壤的乡村生活一辈子?虽然自己看过不少田园穿越文,但是还是没有心理准备。庆幸的是不用再担心自己人头落地,一命呜呼。
还没来不及仔细看完告示的全部内容,季菀菀就被阿牛以天色太晚了拖着拽着拉走了。
在回家的路上,季菀菀以失忆为借口问了阿牛好多自己对于古代好奇了很久的问题。
什么皇上是不是真的有三千个老婆啦,皇上的三宫六院是不是真的都美若天仙啦,斩首的时候是不是真的可以一刀砍断脑袋啦,骑马的时候是不是说“驾”马就会跑的贼快,说“吁”马就会马上停下来。
季菀菀感觉自己还真是小看了阿牛,虽然他只是个乡野村夫,但是对于这些知识点,都很是了解嘛。
走到村口,整个村落别样的寂静,平时爱在村口大树下吵闹嬉耍的小孩们也都不见踪影。一切寂静的太不正常了。
阿牛察觉到异常,把季菀菀护在身后,警觉的往家里的方向踱着步子。
等到真正进村才发现,没有一户人家点着灯,到处黑压压一片,空气中弥漫着怪异的血腥味。
此刻,月亮正好从厚厚的云层钻出来,月光倾泻在坑坑洼洼的地面,到处是横七竖八的尸体,暗黑色的血液已经流动着凝固在周围深深浅浅的坑里。
季菀菀低头便看见了这么一副景象,惊吓的双手捂住嘴却发现自己发不出一个音节,漫天的肃杀和暗红色的鲜血。季菀菀只觉天旋地转,昏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已是翌日清晨,自己正躺在树林的一棵大树旁,头枕在阿牛的腿上,身上盖着阿牛的衣服。阿牛呆滞的思考着什么,眼睛里满是通红的血丝,似乎是一夜未眠。
不敢再仔细回想昨夜血流成河的可怖,季菀菀猜想阿牛一定是在为自己的母亲和乡人伤心难过。
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季莞莞想起小时候,看着那些因为意外而失去双亲,比自己更小的孩子们相继被送进孤儿院。他们一度因为伤心难忍哭的撕心裂肺,在社会各界人士同情的目光里只剩下一双黯淡无光的眼睛。本应该是无忧无虑放肆玩乐的年纪,却早早体会了生离死别的苦痛。
季莞莞从出生就是孤零零一个人在孤儿院长大,只有一个同在孤儿院的哥哥陪伴自己,但是后来他被一对国外的夫妇领养走了。之后再没有他的消息和记忆,仅有的,就是他宠溺的笑容。
季莞莞突然发现阿牛时常对自己露出的宠溺笑容和温柔眼神,和记忆里那个影子慢慢重合。
季莞莞伸出手,轻轻的触碰了一下阿牛的脸颊,试图安慰他,却发现自己根本发不出声音来。
嗯嗯啊啊的扯着嗓子喊了半天,发现自己似乎成了一个哑巴。那种压抑着不能发出声音的感觉让她快要窒息。腹部突然传来一阵剧痛,季莞莞捂着肚子,铁青的额头渗出一层细细密密的汗珠。
阿牛这才回过神来,显然被季莞莞的情形吓得不轻。他慌乱的起身,抱起疼得开始痉挛抽搐的季莞莞,往城镇的方向跑去。
一连跑了好多家医馆,大夫都看不出个所以然来。阿牛怀里的季莞莞已经疼得昏过去,脸色苍白毫无血色。阿牛的手一直在止不住的颤抖,一想到可能会失去她,心里的恐慌和焦灼便反复翻滚搅拌。
最后去的一家医馆大夫是苗疆人,懂一些奇特的治疗偏方。阿牛想着碰碰运气,说不定能看出季菀菀是生了什么病。
那大夫才看了一眼阿牛怀里脸色苍白,疼的昏厥过去的季菀菀,便一副了然的模样。
“这位姑娘,是不是吃了什么改变容貌的药?”还未等到阿牛回答,只是见阿牛一副被猜中心事的模样,那苗疆大夫便已经心中有数。
“这种改变容貌的药,实际上就是一种苗疆的蛊虫。只是这蛊虫可不是改变容貌这么简单。如果下蛊之人去世,被下蛊之人脸色会越来越暗沉,越来越丑。严重之后会出现腹痛、无法发声的情况。到最后,变成哑巴、丑八怪,甚至失去性命。”
听过大夫的话,阿牛想起当初给自己药的那个女人。“景荣,你带着她快走,走的越远越好。皇上是不会放过她的,他已经恨极了皇后一家。这个是改变容貌的药物,能帮你们摆脱追兵。红色那颗给她吃,这颗你吃下。”
“如果老夫没有猜错,想必你也服用了这蛊虫吧。只是下蛊之人不同,那位姑娘的下蛊之人,已经死了,而你的,还没有。”
“那是否有解毒的法子?什么代价都没关系!”
“简单,只是需要你放一些血。只是可惜了这姑娘的容貌,只能恢复三成,只怕是再没办法恢复到以前的倾城之貌了。”
解过蛊毒的阿牛,望着铜镜里自己真正的面貌。自己当初想方设法带着季菀菀逃离京城,被追兵追赶跌落山崖。正好被王大婶撞见,误认为是自己失踪三年的儿子,这才隐姓埋名以王阿牛的身份在王家村生活下去。
在王家村的日子虽然简单无聊又辛苦,但是一想到季菀菀可以留在自己身边,无忧无虑的生活下去,再不会被牵扯进宫廷乱七八糟的事情,也再不会有生命危险。景荣是希望那样的日子一辈子就那么过下去的。碰巧季菀菀似乎醒来时失去了之前的记忆,再不会想起那个绝情的人,也省去了很多麻烦。只是没想到追兵会屠了整个村子,宁可错杀三千,也不愿放过他们吗?皇上,你可真狠毒啊!
昏迷中的季菀菀皱了皱眉头,乱七八糟的记忆像电影放映一般灌输进她的脑袋里。她开始分不清,自己究竟是从现代穿越而来的季菀菀,还是从小在太尉府长大,和皇上青梅竹马互相爱慕的那个季菀菀。
记忆中那些熟悉的脸和陌生的剧情开始涌上心头,是韩非,也是皇上,是沈梦,也是梦贵妃。是小时候和自己在孤儿院长大的景荣哥哥,也是邻国质子景荣皇子。太乱,太多记忆。也太多难以承受的痛苦。
季菀菀睁开眼醒来的时候,阿牛正坐在床边,背对着自己和大夫说话。季菀菀轻轻喊了一声阿牛,看他突然的回过头。季菀菀这才看清那张脸,哪是什么憨厚黝黑的阿牛,分明就是景荣啊。
原来这么多年来,从遥远的古代,再到现代,对自己始终如一的,都是那个会宠溺的笑着,包容自己一切的景荣啊。而自己竟然毫无察觉,一心执念于韩非,反而惹来了灭门的灾难,以及沈梦对自己穷追不舍的杀身之祸。
季菀菀看了眼镜子里的自己,镜子里再不是那个无忧无虑丑黑矮小的王春花,却也再不是当初倾城之貌的太尉之女季菀菀,而是普普通通的现代孤儿季菀菀的模样。
混乱的脑海里满是遗失的那一部分记忆。
“菀菀,待我以后当了皇帝,一定会娶你做我的皇后!我们拉钩。”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念及太尉一家忠心耿耿,辅佐朝廷有功,特召太尉嫡女季琴为皇后,赏季家黄金万两,布匹五千,钦此。”
“菀菀,母后说你非正室之女,所以娶你姐姐当黄后是万不得已之策,你放心,等时机成熟,我就娶你做我的贵妃。”
“季菀菀,我们四个人从小一起长大,皇上钦慕你,景荣也钦慕你,你不过是太尉大人小妾的庶女。总有一天,我会把你的一切,都抢走!因为这本该就是属于我的!”
“景荣,你为何不爱我,她季菀菀爱的只有皇上,只有那皇后之位!”“菀菀不是那样的人。”
“季菀菀,你不要再白日做梦了,从今天起,皇上,还有这皇后之位,都是我沈梦的!你和你家人一起黄泉下见吧。”
一切都不是巧合,当初大学的时候遇见韩非,顺理成章的相恋,又因为一场生日聚会发现他和自己最好的朋友沈梦对自己有了隐瞒,再到这场穿越之行。一切都不是巧合啊。而景荣,一直像哥哥一样,无微不至的宠溺着曾不知天高地厚的季菀菀。在当初韩非误会自己和景荣有情的时候,自己还对景荣说了那么多过分的话。
“景荣,我一直以来把你当哥哥,你要明白你的身份,你不过是邻国小小国家的一介质子,我是未来皇后。我希望你不要再做出让韩非误会的行为。”
“菀菀。”景荣的一声低呼唤回了还沉浸在记忆当中的季菀菀。
她有些歉疚的低着头不安的扭着手指头。“对不起,景荣。过去我不该那么对你。”
景荣的眼睛瞬间明亮起来,知道季菀菀已经恢复了记忆。
蛊虫的事情蹊跷,景荣大概也猜到了了七八分。沈梦终究还是没有想要放过季菀菀,却又没有狠下心伤害深爱过的景荣,才会把季菀菀服下的那一份蛊的下蛊之人杀人灭口,让季菀菀承受再不能言语,越来越丑陋的痛苦。
所有的事情真相大白,只怕是王家村的灭顶之灾也是出自太后和沈梦之手。景荣不想把那些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季菀菀,多希望她还像在村子里那样,活泼无忧的生活下去。
因为蛊虫的毒性难以根除,两人在医馆休养了很长一段时间,帮着大夫打理医馆,当帮手。
没过多久,韩元一国西部由于久未降甘露,大旱,瘟疫肆虐,民不聊生。而那皇帝却日日颓靡不振,无所作为。一波人民率先奋起反抗,最终推翻了韩元国,另创束北国,至此,韩元国一夜之间灭亡。
据说,那韩元国皇上和皇后自缢于宫中。
束北国皇帝遵从仁义理念,与相邻各小国友好交往,礼尚往来。至此,贫瘠土地的小国家开始可以用当地的特产与物质丰富的束北国国民来往经商,一切都画上了圆满的句点。
所有的一切安稳如常,也是离开的时候了。
景荣带着季菀菀谢过苗疆大夫,往西北方向行进,那是景荣的国家。
“菀菀,你真的想好了随我回景国定居吗?那里干燥寒冷,天气恶劣,我们要隐姓埋名当一辈子乡野村夫的。”
“这还用想吗?其实我早就想和你一起做一对江湖野鸳鸯了,只是因为我当初摔坏脑子失去记忆了。不过,以后拔红薯这种小事还是都由你来做,养猪这种大事啊,还是交给我吧。”季菀菀在心里暗暗想,自己当初在大学学的畜牧专业,可算没白学,以后就要靠养猪发家致富咯。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