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四中 张建新
读《课程的逻辑》第二十三章《确立科学教材观:教材创新的根本课题》,认识到在教学实践中,应该用教科书教。
一、用教科书教反映了手段型教材观。
手段型教材观是把儿童借助对教材的作用而产生的主体方面的能力的变化,视为教材的作用。由于在教材与目标之间存在距离,教师就要研究教材、解释教材;在教学过程中要联系学生的情况去处理教材。
用教科书教的场合,教材是作为学生的学习课题提示应当教授的事项时的手段或媒介。用教科书教正确表达了教学过程中教材的性质与功能。
我们不能无视儿童的思维活动、人格发展和知识习得之间的关系。因为:
第一,知识与思维是作为产物与过程相互结合的,知识是在思维中采取一定的形态表征的,知识借助思维而抽象化。
第二,在内化新知的场合,已知的知识成为构成要素,儿童依靠他已知的知识,借助思维达到新的知识,知识也是思维的一个条件。
第三,学习的连个侧面----过程与结果,思考力的发展与知识习得----是辩证统一的。
第四,知识、信念、能力、技能,构成了多层次的相互关系。知识的习得是信念形成的前提,而坚固的信念将会从本质上影响知识的习得。
二、用教科书教是体现了新教学。
我国新一轮的课程改革,提出了课程资源和对话教学的概念,有利于革除教教科书的恶习。
新课程背景下的教科书具有学习资源或学材的性质。教科书的基本功能有三个:
1、为学习者选择并传递有价值的真实的信息与知识的信息功能;
2、为学习者建构自身的知识、有助于其知识的系统化的结构化功能;
3、为学习者提供合理的学习方法的学习指导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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