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我做了个梦。这个梦很真实,真实到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这仅仅是个不切实际的幻想。
那时候,我还在上初中,除了每三点一线的学习生活之外,剩下的事情就是把精力投入到了小说上面。
老天爷很公平,给每个人的时间都一样。二十四个小时里,几乎都被忙碌的学习和夜间的休息所占据,想要挤出点时间更是难上加难。为了心中的梦想,我只有在课间休息和星期天来创作。
作家不是每个人都当得起,特别是在农村人眼中,这更是渴望而不可及的幻想。我的性格比较内向,不敢和同学们接触,只能默默地把想说的话写在笔记本上面。因为,语文老师说过:“日记可是个好东西,有什么想说的话都可以写在上面。只要写完,所有的不愉快都会烟消云散,而那些快乐的事情,会被我们保存下来。心情不好的时候,翻出来看看,情绪便会平静下来,也算是段美好的回忆。”
至于想起写小说的,那自然要从儿时所看的那些电视剧说起。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蛮有意思。可看的越多,便发现越来越没意思。故事情节、服装设计,甚至连人物对白都多多少少都有相似的地方。于是,便有种开始创作的想法。
刚开始写的时候,不敢让任何人知道。下笔之前,总会观察身边同学的动态,发现没有人注意自己,才开始下笔。
初中生写小说,本来就是件极其可笑的事情,而且还耽误学习。老师家长绝对不允许这样做,我只能先暂时写在本子上。至于发表什么的,更是想都不敢想。一来,不知道该怎么弄;二来,更害怕被人打击的体无完肤。
后来,随着字数越来越多,我的胆子也大了起来,开始将所写的东西拿给家里人看。可换来得不是严厉的指责,也不是那令人期待万分的笑脸,而是一句不冷不淡的话。
是啊!这根本就是件不可能的事情。农村人这一辈子都要在乡下,想要过上自己的生活,只有学习这一条路可走。听到家人如此说,我纵使百般不愿,也只能先把二十多页的东西撕毁,去学习那些枯燥无味的知识。
也许是因为不甘心,又或许是心里的那种潜意识。梦境里的我,非但将小说成功地发表了,而且还得到了家里人的鼓励。
没有什么,比这件事情更让人开心了。我笑了,不是那种勉强的笑意,而是发自内心真实的笑容。
可惜,好景不长。闹钟的噪杂声,把我从睡梦中拖了回来。该去做饭了,待会还要别的事情要忙呢!
现在的我,已经是个成年人了,家里人也不像小时候那样管得那么严厉,也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有时候想想,若是那个时候坚持下去了,又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可这一切,不过是虚无缥缈的幻想罢了。因为,如果没有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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