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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触摸了我》与《芳华》

《你触摸了我》与《芳华》

作者: 文珺的桃花源 | 来源:发表于2018-03-07 00:18 被阅读0次

    本文非影评。

    电影《芳华》上映的时候,我正在出差,等回来时电影已下映。前几日视频网站可以观看了,看了几次泪目,有些触动,于是生了想看原著的心。我是个没文化的人,虽然我看过《金陵十三钗》、《归来》、《小姨多鹤》这些影视作品,但是我却没去了解过严歌苓。看完《芳华》,有几处疑惑,比如为什么林丁丁不喜欢刘峰啊,刘峰那么干净那么帅气那么善良;比如陈灿明明更喜欢萧穗子,为何还是在萧穗子吐露心声之前就接受了郝淑雯,并且还接受了萧穗子的金项链来补牙……于是,带着这种困惑,我拜读了《芳华》的原著——《你触摸了我》。

    以下是两者对比的一些感想,不是纠结于电影和书哪个好,只是想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一、主题侧重点不同。其实这从两者的名字就可以看出,《芳华》是对青春的缅怀,就像严歌苓在书中说的,记忆是活着的,而且会骗人,所以《芳华》是加了滤镜的青春的样子,电影中的角色都是年轻而美丽的,泳池海报散发的荷尔蒙让我想起《致青春》观影后一小伙子说的“只有好看的的人才有青春”(此处捂嘴笑),虽然也有嘲笑与伤害,但是青春的明媚和张扬才是主题,所以“一代人的芳华已逝”才这么被人津津乐道,“芳华”一词在一段时间里被空前地活用至各种时代与青春的颂歌中;而《你触摸了我》更接近青春本来的样子:爱与守护,被爱与背叛,伤害与忏悔。故事开始的时候,故事中的人物年龄也就十二三岁的样子,想想,这正是我们读初中的年龄,最是肆无忌惮,张牙舞爪,也最是脆弱敏感,书中严歌苓的重点是刘峰的两次触碰,一次让何小萍爱上他,守护他一生,一次让自己的前程和心从此死在那个晚上。

    二、黄轩太帅,刘峰太普通。电影里,黄轩长得太帅气,尤其笑的时候最是温暖,以至于我不明白最是爱极了美好事物的姑娘们,为什么不爱这帅气的脸。而看了书,刘峰的境遇就都有了答案,形象也更立体,书中的他,个子不高,老实巴交淳朴善良,乐于助人,他是标兵,却不是姑娘们的梦中情人,他的好太容易得到,以至于大家享受得理所当然,太多的褒奖与表扬让他走上神坛,所有姑娘都认为,谁都可以喜欢她们,就是刘峰不能喜欢她们,让大家忘却他也是一个跟姑娘们年纪相仿的年轻人,他也会爱。在发生林丁丁触摸事件之前,大家对刘峰的态度是七分敬,三分打趣和窥视。这就是年少的心,非黑即白,要么在高处供着,如果跌下来就得踩在脚下,并认为之前站在高处的他一定是故作姿态。就连书中除何小萍之外对刘峰伤害最少的萧穗子,能从刘峰的笑中看出一点无耻,听着刘峰安慰萧穗子的官面话,也是不耐烦的,即使刘峰称萧穗子右派的爸爸为“我叔”,也仅仅记得他那个真挚的眼神。年少的我们,用藐视来拒绝被征服,却忘了像刘峰这样的善良同样脆弱,等真正懂得的那天,伤害却早已造成。刘峰是内心真正干净和善良的人,虽然最后他也没丢掉这些品质,而书中的“我们”却无法弥补“我们”造成的伤害。

    三、林丁丁可不仅仅是傻白甜。电影中的林丁丁形象较为单薄,也没那么讨厌,而且何小萍还大声说出了永远不能原谅林丁丁,可能有别人发声,我感情反而没有了那么强烈,顶多觉得她是个傻白甜。而书中的林丁丁,却没这么简单,她长得漂亮,被人捉弄还能瞪大眼睛天真地问“真的吗”,是那种我见犹怜的楚楚动人样子;身子娇弱,爱哭,事儿多,但都在众人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会唱歌,唱歌的时候认真到可以忘却自我,更为她的形象添上一层迷人的光辉。如果没有第四个特点,她就是一个有点小毛病的公主。重要的就是这第四个特点,她心机绝不像她的外表那样人畜无害,良善可欺。她十分善于利用自己的外貌优势,懂得多少分的眼泪在长辈和男生眼里是刚刚好,所以她享尽众人对她的宠爱,在医生和干事之间玩着感情游戏(两块表分着角色地戴),对自己的择偶标准有着清醒的认识,超越同龄人的成熟和世故,如果用刻薄一点的词来形容,其实,林丁丁就是一个“绿茶婊”。而刘峰爱上的是这样一个姑娘,心注定就是要爱残的。

    四、年少的爱恋与伤害从来都不曾翻篇。电影中,刘峰对林丁丁感情的戏份并不多,甚至我一度怀疑刘峰表达是否太含蓄,以至于触摸人家姑娘的时候,吓到人家姑娘。可是读书时,你会发现,刘峰对林丁丁是不一样的,用萧穗子的话来说,刘峰看林丁丁是眼睛里带着荤腥的,甜饼也多次仅仅做给林丁丁一个人吃,这是明里的;替林丁丁说话让她尽早入党,等她入了党才把压抑几年的感情向她告白,这是暗里的,刘峰爱得隐忍而辛苦。可能书中喜欢林丁丁的男人实在太多,又或者刘峰对每个人都很好,所以林丁丁体会不到他的好,如果放在另外一个时代,也就仅仅是个求不得的故事而已,造不成多大的伤害,但是在那个年代,那声“救命”却彻底把刘峰拖入深渊,他从标兵变成了流氓,下放伐木连,参加战争,失去右手,这些都是其次,重要的是他的心爱残了。即使多年后刘峰再见老友,老友准备拿出林丁丁的照片给他看时,他的眼神里对老友有责怪,有哀求,年少的伤并没有随着时间痊愈,而是结成一个疤,一直都没好。装作不在意听到林丁丁的消息,转身却对何小萍重复老友告知的林丁丁的近况,还撒谎说林丁丁给他写信了,给他寄相片了。可怜的刘峰,他爱极了他心中那个林丁丁,他心中那个。

    五、我们所铭记的伤害与温暖都将成为我们性格的一部分。电影中,仅仅说了何小萍在继父家中受到弟弟妹妹的欺负,电影的每一分钟毕竟都是珍贵的,否则那就是另外一出戏了。但是书中,作者在小萍的童年上花了大量的笔墨。幼年丧父,父亲是个文人,因为对这个世界爱不起也恨不了的时候,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母亲改嫁给一个军官,是个粗人,她母亲是顶聪明的人,知道如何在这个连保姆都可以明着嫌弃他们的家庭里曲意逢迎,也许她自顾还不及吧,所以她无法保护小萍脆弱而敏感的心,连拥抱小萍的时候都屈指可数,书中多次提到小萍怀念妈妈的拥抱,想变小,变到母亲的子宫里,为了这种温暖,她可以狠到把自己故意弄病。弟弟妹妹出生后,她更是成了家中可有可无的角色,她像极了他们家中捡来的小狗,所有人都不愿吃的馊鸡汤可以理所当然地给她吃,她母亲夹一块肉在她碗里的时候,她会飞快把它埋在碗底,等大家吃完离开,她再把肉挖出来一点一点地啃。保姆说她像村里的狗,找到一块骨头不易,舍不得一下啃了,怕别的狗跟它抢,就挖个坑把骨头埋起来,往上撒泡尿,谁也不跟它抢的时候再刨出来,笃笃定定地啃。家中除了母亲,所有人都嫌弃她,连她自己也觉得自己讨厌,她有很多令人讨厌的习惯,比如偷东西,比如阴恻恻地悄悄观察人。其实我觉得,为人父母的人要是有这么个孩子得多心疼啊,她这些怪癖都是长期被忽视缺乏安全感造成的,因为,年少的心是稚嫩柔软的,伤害与温暖, 都会被深深铭记,最后, 所铭记的, 和时光交融, 成为我们的性格。

    六、我若无意,绝不暧昧不清。电影中,很多年后的何小萍对刘峰说:“抱抱我。”刘峰用左手紧紧地抱着小萍,两个饱经风霜的人笑着表达多年的悲苦,在我看来,这是小萍的正式表白。而书中,何小萍是给刘峰写了很多的信的,刘峰在何小萍送他去伐木连那次,应该就知晓了何小萍的心意,只是他的心残了,却也是不愿打开的。即使很多年后,两人在给战友扫墓的地方,小萍趁着酒意想吐露心声,但是刘峰却收拾桌子,说不喝了,酒喝多了误事。刘峰最后一段时光,是小萍陪着走完的,在外人眼里,他们就是一对,可是刘峰请小萍来只是帮他阻止侄子的相亲大军,小萍对萧穗子说,他们不是她想象的那种关系。

    七、书中的萧穗子和郝淑雯的故事没电影狗血,却比电影残忍。电影中,萧穗子和郝淑雯是陈灿的A、B选项,虽然他更喜欢文气的萧穗子,但是郝淑雯却更加门当户对,也更主动,在快解散的时候,萧穗子准备吐露心声,把情书放到陈灿的箱子里后,郝淑雯告诉她,她和陈灿好了。萧穗子偷偷拿出情书,撕碎扔在了车外。很多年后,郝淑雯带着她和陈灿的孩子来见萧穗子。这只是所有青春故事里常有的戏码,错过和曾经沧海的淡淡忧伤。我知道电影这样处理的原因,是因为刘峰和何小萍才是主角。而书中,没有陈灿,也没有这么温情了,萧穗子爱上了个花架子男生,并给他写了几年的情书,郝淑雯发现了,然后用自己的性感美丽很快就睡了男生,然后一同把萧穗子检举了,萧穗子成了文工团里的怪胎、异类、有资产阶级享乐思想的异端分子,被要求公开检讨改造,但是,萧穗子并不知道背叛者是谁,直到他们都老了,酒精才让郝淑雯记性好起来,告诉了萧穗子,萧穗子除了吃惊,并没有太多的怨恨,但是年少的痛却是真切的。

    总的来说,书比电影深刻太多。

    后记:写小说的人有两种,一种静静地讲述,很少发表观点,只是偶尔借书中人物的口发声;一种好像就在你身边,跟你讨论一个你也知道的故事,然后说出他的观点。严歌苓在《你触摸了我》中的风格,显然是后者,因着其人生阅历与智慧,文中字字珠玑,大段的人生感悟让我很快缴械️,我很久没有这么不功利地看书了,我,十分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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