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那一记触摸

作者: 北国异乡人 | 来源:发表于2017-12-31 20:42 被阅读58次

    “你触摸了我”(You touched me),这是《芳华》的英文翻译。我认为翻译的很准确,因为整部小说都是围绕“触摸事件”而写。刘峰的“那一记触摸”,是整个故事情节的核心。

    《芳华》电影不知拍的怎样,不过电影不如小说评价好,我就满怀期待地看了小说。小说围绕刘峰的“触摸事件”而写,展示了那个时代的荒诞不羁和大家的阴暗心理。从文革时期一直延续到最近几年,跨越四十年的时间。这部小说用了许多前沿的手法,比如新写实、新历史,元小说等,让人从另一个消解后的角度来审视那个荒诞的时代。

    《芳华》:那一记触摸

    在文革时期的一个文工团里,有一个活雷锋名字叫刘峰,大家都喊他雷又峰。刘峰真的很雷锋,因为不管同志们有什么困难他都乐意去帮,有什么苦差事他都愿意去干。他在二十几岁的时候就得尽了一生的荣誉,开尽了一生的劳模会。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受大家敬仰的人,心里却一直爱着(或者说喜欢着)一个女生,她叫林丁丁。刘峰怕影响林丁丁“进步”,一直等到她转为正式党员,才对她说出了那三个字。然而林丁丁却不能接受,在刘峰摸到了她的身体的时候,她喊了“救命”。

    最后刘峰受到处分,被下放连队,正好第二年中越开仗,刘峰在战场上失去一条胳膊,在穷困潦倒中度过余生。

    林丁丁当时同时和两个男的交往,为什么就不能多刘峰一个?况且刘峰既没摸胸,又没霸王硬上弓,就摸了林丁丁的脊梁,这可是十分中性的地方。在审讯时,那些人问刘峰摸了哪里?“脊梁”,刘峰回答,“好像摸到了肩带。”“是不是还想往下摸?”那些人问。“没你们那么下流,”刘峰回答。这是一个大快人心的回答,审讯的人远比被审的人下流的多。

    《芳华》:那一记触摸

    所有人都可以谈恋爱,偷情,唯独刘峰不行。刘峰已经被大家奉为道德之楷模,他头上的光环太亮了,以至于大家把他为人的基本欲望都给抹杀了。刘峰所暴露的爱欲,正是大家翘首以盼的,因为他们不相信有这么完美的人格。

    当刘峰终于“暴露”之后,大家纷纷对其批斗(落井下石)。大家心里想的是:“什么狗屁模范,也不过如此。”再标准的模范,也逃不出人的七情六欲。

    还是那个问题,为什么别人都可以爱,而偏偏刘峰不行?这就像是,一直被尊为圣人的孔子,突然有一天史学家们考证出来,他也有过外遇,这绝对令人大跌眼镜。因为圣人就是圣人,模范就是模范,大家做不到的你要做,大家能做的你反而不能做了。这是刘峰的悲哀,也是那个时代的悲哀。

    在当时的那些人看来,好人就要绝对的好,坏人就要绝对的坏。还有就是,一个女人,她愿意把自己的敬仰和崇拜都给“模范”,却宁愿和一个“二流子”谈情说爱也绝不会对“模范”发生爱意。

    英雄由上等的石料雕琢而成,而凡人,终究是泥捏的。

    现在看来,这顶多算一次骚扰。或者说,如果换一个人,他也犯不着因为“摸一下”受处分,被下放,上战场,失去手臂,潦倒余生。好人就不能有坏想法,就不能有常人有的欲望,这是十分偏激的看法。

    因为人是复杂的,大多数时候你自己都无法了解自己,何况别人?好人绝对的好,坏人绝对的坏,那只存在于中国的电影、电视中,例如手撕鬼子、不惧死亡之类。

    相较之下,美国拍的电影《拯救大兵瑞恩》就显得十分真实,当每个人上了战场,面对死亡时,心里都会有逃避,甚至退缩。

    刘峰的悲剧,是他个人的悲剧,也是虚伪的女性心理带给他的,更是那个阉割人性的时代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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