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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眼仔成长日记之卖玩具的小男孩引发的法律问题

大眼仔成长日记之卖玩具的小男孩引发的法律问题

作者: 君子动笔也动手之蓝爸爸 | 来源:发表于2019-01-01 22:07 被阅读83次

    2019年1月1日  星期二  晴

    大眼仔成长日记之卖玩具的小男孩引发的法律问题

    白天给大眼仔买了一辆挖掘机模型和一把玩具枪,大眼仔非常高兴,尤其对挖掘机是爱不释手,吃饭也拿着,睡午觉也抱着。

    当小胖子不听话时,我就以抢走他的玩具作为要挟,逼他就范。这招还挺灵,他多数还是服从指令的。不过也有不听话的时候,我就立马抢走他的玩具,小胖子立马变脸,眼泪就如同自来水一般,顺着脸颊往下流,转身就对他妈妈告状,哭诉:“胖子抢我的玩具。”

    在妈妈的调停下,我和小胖子达成一致意见,他表示听话,我归还玩具。

    晚上,在床上,小胖子坐在床尾,把他所有的玩具全部放在旁边,然后冲我招招手,老茄子兮兮地说:“小朋友,你过来!”

    我很配合地走过去,准备看看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小胖子一本正经地吆喝起来:“这是超市,卖玩具了,小朋友可以玩的。”

    呵呵,这小胖子是在哪学的,都会叫卖了。见大眼仔如此入戏,作为爸爸,怎么着也要配合着搭搭戏。于是,我故意指着他最喜欢的挖掘机说:“你的挖掘机多少钱?”

    “四块。”小胖子很干脆地就说出定价。

    这么便宜,我价都没高兴还,就直接假装掏出四元钱,一把就放到他手里。

    小胖子很配合地接过钱去,转身就伸手去够挖掘机,就在要接触到挖掘机时,他开始犹豫了,不过很快手就变了方向,伸向旁边那个又小又旧的挖掘机,把它递给了我。

    紧接着,我又以四元钱买走了他的积木、小手枪还有小货车。在一旁看着的妈妈替大眼仔打抱不平,连声说:“你亏了,不能四块钱卖!”

    小胖子也感觉不对劲,在我准备买他的搅拌车的时候,立马坐地起价,由四块涨到六块。最后我们是以六块钱成交。不过,我还没付钱,小胖子就很积极地把搅拌车送到我这边,我也很痛快地假装拿出六元钱给他。谁知他嘟囔着“还没给钱呢”,又把搅拌车从我这边拿了回去。我只好,再付一次钱,把搅拌车拿了回来。

    就这样我以四到六元不等的价格,买断了大眼仔身边所有的玩具,当然除了那个拒不出售的大挖掘机。

    我又尝试着去买大眼仔的大挖掘机,小胖子起初开价四块,妈妈在一旁叫“一百”。听了妈妈的话,小胖子又开始坐地起价,由四块涨到五块,又从五块涨到六块,我立马拍板成交。

    妈妈则在一旁大呼亏本了,在交货的那一霎那,小胖子反悔了,非但不给我挖掘机,还要抢我已经买走的玩具。小家伙儿一点契约精神都没有,见我阻拦,没轻没重就朝我大腿咬了一口,疼的我哇哇直叫。

    这回不是大眼仔亏本,是我亏本了。

    我转念一想,这还是一道复杂的法律问题,经分析下来的结论,小胖子拿回玩具是依法有据,咬我一口,我完全不能有脾气。首先,我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从大眼仔手中购买玩具,以法律术语叫显失公平,属于撤销合同的法定事由。其次,大眼仔只有三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效。最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他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大眼仔咬我一口,这赔偿责任还是我负,真是一点脾气没有。

    我都怀疑小胖子是不是偷偷看过《民法总则》,要不他的行为怎么能跟法律规定如此高度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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