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看你,永远百看不厌。
—— 题记
年底了,我还在当个旅人。自然,这停留是有理由的。简而言之,为爱停留。
昨天的黑夜,记忆很清晰。为着窗外淅淅沥沥络绎不绝自上而下的落水,我们不得已困足于屋内整个白昼。夜幕降临,华灯初上,按时到来的饥饿感催促我向外探足。实际上,我也如此做了。
兜兜转转,年底的餐厅不好找,终于在一家兰州拉面馆落了脚。
卞之琳的诗里说——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我也处于同样的境地。只是,我不是那个被看之人,相反,我时时刻刻注意着他:他吃饭的时候,真的很专注,专注到他根本没有把我放在眼里。但我并不会因此而黯然神伤,因为现代人都无法抵挡手机里的风景。
只要,我把他当做我眼中的风景,就够了!
走出餐馆,外面的雨仍旧没完没了。第一次打着两把伞的我们,中间好像隔了一条银河。我很想,越过自然的力量去触碰他,感受他,但最终还是压抑住了内心的欲望。
我们有时默默地,有时嘻嘻哈哈,走在黎平的街头。而我不忘的一件事,就是眼睛做45度角的转弯。
超市里的消费市场很可观,即使在这不易出行的下雨天,仍旧你挡在我前面,而我又成为了身后人的阻碍。
坚果区域是我们停留最久的地方,因为大家都希望挑选那些又大又好剥的,这里的人都是那么做的,并不是我们两人的独创。我还“教”了他边选边“偷吃”的“不良”行为举止。过程中,我仰面望他,喜他,然后在他面前绽放笑容和笑声。
当太阳光再一次回到北半球,在外的旅人啊,终于被时间、被亲人呼唤回家了。
我看着他收拾回家的行李,望着这个勤快的男人举动,并不是为我以后的懒惰找借口,因为我自己应该也不算是一个懒人,我只是中意了这个现在这么勤快的男人。
再吃一顿饭,我们就要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啦。再次出现在几个小时前才到过的地方,吃了一顿简单的饭。
这一次,他看起来是那么的漫不经心,手机也不光顾了,眼神有点迷离,有点乱瞟。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他在看什么。
好不容易等来了公交车,我坐着,而他站着。我心里很想给他座位,不过这最终仅仅变成我内心的想法而已。我想这也好,男人,本就需要承担更多的。我好多好多次学了小孩子的模样歪头歪脑地看他,而他也报我同样的目光。我并没有从我们各自的眼神中读取到任何内容,但是,看着就是一种“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满足。
坐上了回家的客车,因为我的车离出发快了一些,我便与他告别之后,安静地坐在车。突然,眼前被一个熟悉的身影惊喜到了,递过一瓶我正需要的生命之水!
几秒之后,没有过多地停留,我就目送他离开了。回转身的他,“轻轻地来,不带走一片云彩”,也不留给我一个回眸,只是那样酷酷地路过了我的窗前。
他那样的急,一定看不到我笑容满面的幸福
看你,看幸福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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