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苇栗姑娘 / 本文原创,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于万人,这是一部泪流满面的小说 于我,却是一场盛大灭亡的青春
今天,摸我的《妖孽只在夜里哭》,有点泪目。这本书的边缘开始磨损、书页有了明显的泛黄,但还好,经过五年,没有让书受到大伤害。
重读《妖孽只在夜里哭》:夏七夕,青春曾有你五年前,第一次读到书里的故事,为故事里的人流泪,到今天,我再重新读,好像跟当年的感受不一样了,或许是我长大了,但是很多东西没有变。
后来我买了好多书,可是再也找不回来当初读这个故事时候的感觉了。
“曾经,我以为我们这一生很长很长,总会爱很多的人,后来才发现,不管时间如何张牙舞爪,光阴如何死去活来,最后你记忆里所能铭记的爱人其实只有两个,一个他爱你,一个你爱他。”
陆尘埃,我不知道写什么来形容你,17岁时候的你,没有被背叛,没有被伤害,相信一切美好,对魏星沉也许过势在必得的诺言。七年过去,一切都变了,24岁的你,面对他的求婚,却沉默了。
在序言里,编辑姐姐说,尘埃是最特别的,也是最像七夕的。我羡慕你,羡慕你的桀骜不驯、爱恨分明。
就连七夕姐自己也说:“我一直觉得,你是我塑造过的最不像我的女主,破釜沉舟,义无反顾,为了爱情义无反顾。到最后我才发现原来你是最像我的那一个,骄傲、决绝,拿得起,放得下,不走回头路。”
魏星沉,我不知道真实的你如何,我只是遗憾,你终于失去了她。我还记得被你命名“美好时光”的房子,可惜,再没有美好时光了。
那是一份“我爱你,可我们错过了”的无可奈何。
莫天赐,你是我很喜欢的男二形象,最特别的男二形象。我很奇怪,不喜欢那种痴情派男二,却偏偏喜欢你的冷酷、霸道。可好像你的好,也都留给尘埃了。
当你走出机场的那一刻,真不希望你放她自由。或许比起星沉,我更喜欢你。
可是故事就是这样,一个人是你爱的,可你们要分开;一个人是爱你的,可你无法真正选择他。
那好吧,就这样吧。
好像很多人都不是很喜欢青春小说,觉得像“毒药”,因为情节都是不真实的,从沉浸在故事里,到走出来,会有很深的失落感。可是我不能否认青春小说曾存在于我的生命。
夏七夕,这个名字,在我读完这本书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出现在我的生活中,我疯狂的搜索她的名字,记录她的文字。不止我,或许很多人,都这样做过。
这些年,陆陆续续听到一些关于你的各种各样的声音,无论怎样,我还是觉得你是酷酷的你。
这本书后来被改名为《长痛长爱》后再版,我没有再购买,原谅我太念旧,因为我想让故事就停在这里。七夕说,这个故事没有第二部了。有些书友很失落,但是我表示尊重和接受,不继续,也是另一种方式的完美结局。
后来七夕的很多书我也买了,但是,好像都没有像这个故事给我带来的感受那么深刻的了。或许有些东西,存在了,就没有其他东西可以代替了。
七夕姐,因为你我认识了另一个七夕姐,她比我更爱你,她的网名与你的相似,而且头像用的也是和你一样的头像。现在,我们也一起喜欢着,陪伴着另一个特别好的女孩儿。一定是特别的缘分,是因为有你而有的特别的缘分让我们认识,让我们相聚。
还有一个喜欢《妖孽》的原因,因为主题曲歌词,它们无可代替,选择一段留在这里:
命运不喜喧嚣吵闹/我亦与幸福背道而驰/最终用妖孽一词含糊解释/我这一生爱过恨过的狼狈形式
谢谢你,青春曾有你。
重读《妖孽只在夜里哭》:夏七夕,青春曾有你作者:苇栗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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