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公元前400年多年的时候,古希腊有位名叫普罗泰戈拉的学者,他是哲学界智者派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为什么是哲学界呢,因为有说法智者派的人不算真正的哲学家),以逻辑缜密和擅于诡辩而著称。
普罗泰戈拉曾经收了一个律师作学徒,教他修辞和庭上辩论的相关知识。学费谈的是分两次收取,首先收一半,然后为证明其教学效果,当这个律师第一次胜诉后再收另一半尾款。
然而不巧的是,律师学徒毕业后很长一段时间没接到案子,这一来普罗泰戈拉便迟迟收不到尾款。
但我们的普罗泰戈拉毕竟是大智者,不会被这个小问题所难倒。他心生一计,自己去上告他这个律师学徒,让其付清尾款,如果胜诉,那法官自然会判他的学徒尽快付款。如果败了,那么按照之前的约定,律师学徒也应该立即交钱。
如此一来,是不是看上去怎样都好。
可问题来了,他的律师学徒发现情况似乎不对,如果说老师赢了,说明之前教学效果不够好,那应该不给钱才是。如果法官判老师败了,那自然也不用再另外付款。
这样看来,双方都有其合理的一面。
其实这个故事揭示的就是所谓悖论,而悖论从逻辑上看似很难破解或者找出其中问题。但恰恰是如此,才告诉了我们两个非常重要的道理,那就是,其一如果有人从玩弄逻辑或理论着手,那一定会有他对立一面的合理性,其二正是因为这种无唯一标准的情况,我们应该学会且重视的是以辩证和相对的态度识事看物。
因为“人是万物的尺度”,每个人心中都有着不同的哈姆雷特,这才是宽容之道,是非之观。
至少要好过偏执……
作者|陈泰一(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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