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曰:若认为我们见诸法是邪见,而不许诸法实有,则应成诸法都不能见,都成为无有,这是不合理的。
若有从缘生,彼即无自在,
此皆无自在,是故我非有。
无论何法若是从众因缘而生成,彼即无有自在(即不能无碍地自性存在),因此等诸法本来皆无自在,所以人我法我皆非实有。
中观宗所说的诸法无自性、非实有存在,非是说诸法全然断灭不能现见,而是说诸法皆是缘起,于众缘聚合中并无真实主体或说自性存在。所谓的缘起,即是如梦如幻、如阳焰等,彼等虽无自性,而有缘生诸现象的作用。梦幻等现象虽然可显现,然而并无自性存在;同样,特定因缘聚合时,虽然有种种法的显现,然正显现之时,其现象中并无有能无碍存在的自性。如果某法有自性,应成恒常不生不灭,纵有千万种因缘积聚,也不可使它有丝毫变动,而这种法决定不会有,无论以瑜伽现量或比量皆不可得到。此世间的一切法,皆可见它们不能无碍地存在,而是必须依赖众缘聚合才能有暂时的显现,以此应知情器诸法皆无自性存在,即所谓的补特伽罗我、法我都是非实有的。
中观所阐示的缘起性空,是每一个求解脱者必须了达的法义。龙树大士于《中论》云:“若人能现见,一切因缘法,则为能见苦,亦见集灭道。”甲操杰大师也言:“善得暇满身士夫,随顺龙猛师徒行,通达空即缘起义,成办此义谁不勤。”如果不懂得缘起性空,会像小孩执身影为实有一样,执著诸缘起幻法,因此有理智者,诚应精勤修习此缘起性空正法,若能现见缘起即性空,性空即缘起,即能究竟成办自他利益。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