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罪,我不想当英雄

作者: 邊思文 | 来源:发表于2016-08-06 20:46 被阅读146次

    如果说欢乐颂的邱莹莹让杨紫又火了一把,那么当年家有儿女的刘星,也同样借着《余罪》贱人余的角色,成为了90后新晋的屏幕男神。

    余罪扮演的是一警察,但却一改往日警察的一板一眼,他如哪吒脚踏乾坤圈自带光环,集结这一身痞气,挑战权威,有勇有谋。他爱憎分明,自私没出息,没什么宏图之至,只想当个片警,给他卖水果的老爹撑撑腰。

    却哪知命运垂青到他头上,不仅桃花运不断,还历经磨砺成功当上精英卧底。当流氓当上警察是什么样子?看看张一山,他将其诠释的非常完美。

    剥离剧情,在这样一个无比强调IP的时代,当然在剧中他是绝对的核心。余罪“接地气”,看似毫无进取,心怀鬼胎的玩乐主义,受广泛追捧,却成了当下年轻人的真实写照。

    别和我谈什么假大空的理想,我就是世俗、爱享乐、爱美女、爱金钱。我有我的生活态度和规矩,别人打架我调戏,生活何必如此拘谨,你看我玩世不恭,但我做事儿绝不掉链子。

    看不惯是你们不懂,圈子不同,何必相容。

    透过余罪,我们看见的是有趣、不沉重甚至有些戏谑的,恍惚以为这剧情都分分钟不靠谱。

    这转变似乎对印象中警匪枪战,殊死搏斗而言,已成为新的换血,告诉我们时代在召唤,新生来了。

    透过余罪,我们不仅仅喜欢的是像他这样市井的痞子英雄,至少在某种程度上,男人本色释放的坏,还是会让女人为之着迷。

    或许至于以前,用传统的眼光去看,一个看似警察与流氓的之间的对弈,是人性对立面天使与恶魔的战争。

    然而若是用平凡的视角去审视,余罪不是什么英雄,也没想做什么英雄,或许仅想着如何做着左拥右抱,呼朋唤友的美梦。

    试问美色、金钱、权利,又有几人可以做到不去窥视,而人往往是带着面具又矛盾的个体,却也因为如此,这才是余罪这种小人物所闪耀的光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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