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很多的商业作品与艺术作品都讲究根据大数据显示因素而研发,借力数据作为有力的参照。对于“大数据”(Big data)研究机构Gartner给出了这样的定义。“大数据”是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与此类似,大数据并不在“大”,而在于“有用”。价值含量、挖掘成本比数量更为重要。
大数据为什么被认为是模仿
被认为是模仿是建立在原来的事物上进行的整改或者修正而形成的再次创造的作品,如根据以前某行业当时的数据去判断现在这么做能带来的市场/社会反映,也就是把大数据作为一个标杆去模仿它为预期目标,甚至以大数据统计为基准去超越。其优点是可以在成功的事物上再次铸造一次辉煌,省去可能会当成炮灰而见光死的几率。
亚里斯多德说:“人对摹仿的作品总是感到快感,经验证明了这一点,事物本身看上去尽管引起痛感,但维妙维肖的刻画看上去却能引起我们的快感。但假如我们从来没有见过所摹仿的对象,那么我们的快感就不是由摹仿的作品而是由技巧或类似的原因得知的”。
大数据是创作力
与之前所说的模仿恰好不同之处就是利用大数据的灵感去创作另外一件完全未知的事物/作品。如果大数据只是为了模仿换汤不换药,那么真正的原创作品的就极为罕见了,目前的市场需要的更多是带有新鲜血液的作品的,而不是觉得前期的某些东西它成功了,我们可以偷工减料的模仿它再次发光。如果一口一个大数据不是创作新作品,毫无意义所在。如当今火爆滴滴打车软件是根据市场大数据而创作出来的产品。
不管是模仿还是创作,目前市场更多的是善于模仿而不善于创新,并不是国情和国际接轨有关系,人们很想有自己的创新的东西,并在国内的创新产品中拥有一席之地。也有人认为模仿是创作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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