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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渊明的《桃花源记》非常著名,因为王菊、孟美岐她们,必须重读几遍: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此文想来想去,的确适足以用于101女团的美少女们。
美少女们哪个不是武陵捕鱼人?“忘路之远近”又岂非捕鱼(追梦)常有之境?故她们“忽逢桃花林”(造星工厂),见“芳草鲜美,落英缤纷”,“甚异之”,欲穷之,理所当然。
及见前面“仿佛若有光”,也自当舍船奋勇而入,便此路“极狭”,只稍可“通人”,也不能不欢呼雀跃,前赴后继。
毕竟她们或以哭,以闹,以自黑,或以励志,以真章,载歌载舞,十八般武艺拼命轮番使去,总难免有“豁然开朗”之处,可“怡然而乐”。
万一本姑娘出道了呢?
残酷的竞争,大众的疯魔,节目的故意,处处皆见人设,此又正如桃花源之“悉如外人”。
然而其结果,美少女们“悉如外人”一阵之后,即便不沦为炮灰,也必然会逐渐发现她们这“外人”并不好做,所以她们到最后,便难免要一个个出而“得其船”,复做武陵人,自家捕自家的鱼去也。
101非真桃花源,只“仿佛若有光”,而王菊也并非真独爱菊,孟美岐吴宣仪等也并非真爱团,她们其实都通通不过是暂时“忘路之远近”而已,这却就是101美少女们之后纷纷出走的真正原因所在。
要具体,继续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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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先“得其船”而去的,却是王菊。
王菊起先是地狱空荡荡,单手能灭霸,那真是火爆得不得了,网友们还曾山呼,女团规则我定义,可是最终呢?
王菊竟连总决赛那11位都没灭掉,你的投票是真是假?计票器是真是假?
王菊不但如此,还随之与她的经纪公司英模公司反目,在英模7月18日宣布将全面打造她三个小时后,立马推出了她“王菊工作室”的首条微博。
这个工作室成立于7月11日,全称为“上海王菊影视工作室”,法人代表正是王菊,绝对的个人独资。
王菊随后在她的单方面解约声明中,如此说道:
1 参加《创造101》为机缘巧合,为参赛才与英模签了8年合同,这不公平。
这大概就是说此一时彼一时也,英模当初是捡了个大便宜,我成名后跟你维持,不叫公平,我为了参赛跟你签约才叫公平。
所以就有网友曾问,说好的契约精神哪去了呢?不是还有句吃水不忘挖井人吗?
这些网友真是傻得可以。
你以为真有人想给你单纯的偶像力量啊?就是101看重的也只是话题流量。
不然,杨超越何以能够超越?你真以为是她名字起得好?
101想要的是被看到,美少女们也是,这个节目衡量的从来并非是实力,所以你自始至终所得到的,就不过只是一个被你定义的感觉而已。
这几天为什么有人会说,节目终结之日,便可能是这些美少女的演艺巅峰?
其原因,却就在这样的一个赛制,只是在消费观众,消费艺人,无法打造真正的才艺,没人真正在为观众的热情,和她们的前途负责。
王菊如果胜出,她撑得起真正意义下的女团角色吗?
这样的一个节目,你定义得了吗?
2 公司此前并未看好王菊,并让她停薪参赛,双方没有达成合作基础。
3 王菊对未来有自己的想法,不想成为快餐艺人,不想利用热点赚快钱,公司没有打造她的能力,安排不符合她的发展路线。
这应该就是说,公司有压榨行为,还只顾公司利益,王菊武艺超群,也依然独爱菊,很高尚。
所以又有网友痛心疾首,为之大鸣不平。
公司只认钱,不管艺人死活,等人家红了,就来蹭热点,真无耻。
可是王菊自己都承认签约在先啊,哪个公司能让旗下艺人独自逍遥?就连实力艺人都有事业曲线,都随时可能消失不见呢,不紧抓热点的经纪公司能叫经纪公司吗?
更为重要的是,英模与王菊签的分成也是3比7,王菊在赛后拿到的都是芭莎、美宝莲这类高端时尚资源,她要参加的还是《奔跑吧》这类高档综艺节目。
公司压榨了吗?没能力吗?那你王菊的路线会是什么?你会不准备,不愿意接这些吗?你是要直接上影视,只上影视吗?这也得你能说了算才行。
违约金不过区区6位数而已,这对现在的她根本不算事,所以这种事还是坦诚点好,她真正的原因,就是红了,有话语权了,想单飞。
人往高处走,想单飞,想自由,其实并没问题,这种事有她自己的原因,也有主办方、公司的原因,更远非她一个人在这样做,你非弄得云山雾罩,冒充太极高手干嘛啊。
她先前不是还曾说对黑胖也不在乎吗?现在不是白了,减了?白而瘦有什么不好?我倒觉得王菊这种处理方式不见得好。
因为她毕竟不是实力派,不掌握资源,大众的注意力也十分有限,但愿她真能自己闯出一条路来,或者挂靠到一个真正好的公司。
大好时机稍纵即逝啊姑娘,何况现在还是影视因为税制问题,遭受重创时期。
总而言之,此处便如企业合伙,瓦岗寨兄弟打天下,可同患难,不可共享乐,一切无非合作瓶颈,普遍人性,跟有没有问题并无多大关系。
世间本无桃花源,人正因为如此,就更无桃花源,101只是一个验证时刻,王菊最能有力证明,桃花源最多只是过渡时期的一个幻象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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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之下,孟美岐吴宣仪的解约,倒是更典型些。
孟美岐吴宣仪忽然坐“火箭”飞“宇宙”,不知道去哪打鱼去了的事(失联),在前一阵就闹得沸沸扬扬,8月9日,乐华娱乐和麦锐娱乐终于在微博上发表了联合声明:
孟美岐等在与101火箭少女经纪团队合作时,工作超负荷,生活作息无保障,精神压力和身体损伤兼具,所以我们现在正式宣布与海南周天公司创造101节目终止合作。
孟美岐等的老东家说退团就退团,海天公司当然不答应,他们随即也跟着来了一个声名:
你们的指控纯属虚构,契约精神、守法意识一概没有,我们坚决不答应。
可是你不答应又能怎样?那点违约金,人家照样出得起。
这件事从表面上看,焦点只在公司是否为地主老财,和合同履行上,但背后的水其实非常之深。
周天公司101节目之前为什么会规定“之后两年只作为火箭少女活动”?
乐华娱乐等为什么要强调参加节目前,与节目组签订的合约是两个组合(火箭少女与宇宙少女)活动并行?
这当然是因为此事关乎他们双方的利益分配。
周天所做的还不只这个呢,它的火箭少女与企鹅影视也签了两年割裂式合约,火箭少女之后两年的运营管理,将由企鹅与哇唧唧哇共同负责。
而企鹅出于必要,也与乐华签了合同,乐华为了运营方便,又与Starship签了合同,他们真正是多方利益交错,跟迷宫差不多。
101需要一个曝光、运营平台,所以才需要与企鹅影视签约,有业内人士曾经指出,这样一来,优酷和爱奇艺就很难给腾讯打造的火箭少女曝光,这是一大损失,可是这怪得了谁?
优酷、爱奇艺不会给腾讯曝光,同样的,优酷、腾讯也不会给爱奇艺曝光,这是行业竞争必然的事,大家都有份,你总不能面面俱到,八方玲珑。
孟美岐等人的出走,显然既有团体利益冲突,也有个人利益需求,101等方面既然都具有一定的责任,那么孟美岐等人的作为相对来说,显然就比王菊更能站得住脚。
你101本来就没有在打造女团这方面做得有多好嘛,何况你们之间又是这样一团乱麻,让我等无所适从。我们干嘛不待价而沽,择优而从,去走更适合,更自由的道路呢?
艺人成名之后,如果个人发展优于团队发展,那谁都不会非在团队的树上吊死,之前鹿晗、蔡徐坤、黄子韬等等,都是这样做的。
成立个人工作室的发轫者,应该是范冰冰,而后是周迅、黄晓明、佟大为、胡歌等人,这种出逃,首先是利益问题,因为当红明星的片酬实在高得惊人,就是三七开,大家也并不满足,然后就是个人规划问题。
公司的“霸王条款”,个人话语权和自由的追求,都会造成这种局面。
而现在,由于崔永元的“闹腾”,国家出台了高达百分之四十五的新税率,这又将增加一大原因。
个人工作室能够使个人所得税摇身一变为个体工商税,至少可避税百分之十,这当然是很划算的事。
这种情况下,契约精神什么的都不值一提,更何况艺人粉丝不会因此流失,这类工作室还必定会有大公司乐于接盘,因此艺人们自担的风险非常之少。
具体到101上——
101口口声声在打造艺人团队,而它在节目中所重的却主要是话题流量,这种不协调、不重艺的做法,绝对不利于团队形成、持续、发光。
团队发展与个人发展总难免会产生冲突,101的做法尤其会如此,它简直没有立足于长远,所以这种逃离、星散,就更加必然。
孟美岐等的出逃事件说完,我们再来说说粉丝。
这件事唯一大吃苦头的,只能是粉丝们,他们不但为此付出了火一样的情感,也付出了大量金钱。
一波波的引导、煽动之下,粉丝们所做的不只是买买买,还曾经集资数千万,其中仅孟美岐个人集资就高达1200万,她与吴宣仪加起来是2000多万之多。
一个资本控制下的娱乐产业而已,人家自己都没拿着当正事办,瞧瞧你那眼泪流的,嗓子喊的,点赞王当的,你居然还能为了集资,不惜生病吐血去卖房子!
打造中国第一女团?定义中国新女团?还定义新宇宙呢!而且这与你何干?你怎么就那么大的参与感?
桃花源真的没有,武陵人倒是随处可见,所以省省吧,正经去干点真正利人利己的事要紧,你总不能为此而活。
中国的娱乐事业不需要你去拯救,你最需要的,是去定义自己,而不是她们。
文 九鸦
图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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