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祖母有一个姊姊和一个弟弟。但她的姊姊是领养的,弟弟才是胞弟。我祖母的姊姊家,虽然相去我家总有六七里,但邻近我母亲娘家的村子。我小时候,随母亲去外婆家,一路上,便须经过祖母的姊姊家。只祖母的姊姊家境况似乎不好,她姊姊那时已经上了年纪,住在她其中的一个儿子家,这个儿子竟打了一辈子的光棍。而论原因,除了她家里穷,大概还有她儿子自身的缺陷,就是说话口吃,村里人都只唤他“哑巴”。
所以,我在那时,对于“哑巴”家多少有些熟悉,并且我的年迈的姑祖母——即祖母的姊姊——有一回还来我家做客,且正好逢上村子里放露天电影,我还欢天喜地地陪她一道去看。至于“哑巴”,一年中更很有几回来我家;据说,他是专门来蹭饭讨吃的。当然,这些只是插话。
我在那时,原是不知道祖母另有一个弟弟。直到有一回——那时我也不过才十岁——母亲领我去祖母的弟弟家做客。
我家的亲戚中,远的也有六七十里,在那时,须坐轮船去,是本城的T镇,我祖父的妹妹嫁去了那边,是在镇上。而第二远的,便是我祖母的弟弟家了。几乎相去有二十里。那时没有条件坐车,乡路上都是泥路,也不通车,而单凭走路。大概的确是有些远了,于是彼此轻易便不相往来。但有一回,母亲却带上我去做客了。我现在还能清晰地回想起那时的情景:母亲带我从家里出门,我们走八九里路,抵达P镇,我们穿过一条行人稀少的老街,老街上零星地摆了几个摊点,摊点上很售一些糖果,我缠母亲买一两种,母亲也买了,随后,母亲带我又转辗走了几乎有八九里,我在劳顿、新奇和渴盼中,终于到了我从未谋面的舅祖父——即祖母的弟弟——家。
但那时,我第一次到舅祖父家,我现在回想起来,在那时,我竟然对于娟子毫无印象。娟子的爷爷就是舅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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