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众思维的基础上加点法律思维,少一点关系意识,多一点找法思维,不做剧场里第一个站起来的人,也不迷信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办事思维。在面对纠纷时,比找关系更靠谱的,是寻找更专业的法律帮助。
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法官逐渐实现权、责、利高度统一,特别是在当今反腐高压态势下,敢冒葬送自身前途的风险吃拿卡要的法官越来越少,通过找关系真正影响案件办理结果的概率也越来越小。
可是,当今社会仍然有人还习惯有钱能使鬼推磨的日常思维,通过花钱找关系、谋特权,结果往往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看下面这个案例:
张某因开设赌场被派出所刑事拘留,张某的家人十分焦急,四处"活动",放出风声,寻找所谓的"能人"帮忙搭救张某。
社会闲散人员王某得知消息后,通过熟人介绍找到张某亲属,吹嘘自己认识公安局的大领导,但需要前期支付"公关费"5万元,待事成之后再支付15万元。
张某亲属信以为真,一一照办。王某拿到"公关费"后,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到案件相关信息,以信息内容继续骗取张某家属信任,并以案情复杂、办案人员众多为由诱使张某家属又支付5万元,最后以案情特别重大、中央挂牌督办等为由表示无法成功"捞人"。
张某家属要求王某退还10万元,王某表示已经花费在打点关系上,无法退款。
这样的例子在社会生活中不断上演,花钱"找关系"和自己"找关系"没有本质的区别,还会增加新的法律风险。有的被骗,有的东窗事发后被追究行贿责任,不仅人财两空,还错过了在合法范围内解决问题的最好时机。
清华大学法学院高鸿钧教授在他的《法治漫笔》一书中把进入法治状态比喻成参与一项游戏:
实际上,进入法治状态如同参与游戏,法律规则如同游戏规则和程序,人们如同游戏参与者。
在游戏中,人们一旦参与其中,所有的参与者都平等地受游戏规则和程序的约束,庄家也不例外。
试想,在游戏中,哪位游戏者能够操纵游戏的过程和结局呢?如果有人操纵游戏过程,就不会有公平的结局,其他游戏者势必会抵制和惩罚这种行为。
如果游戏规则不合理,游戏者也许会改变规则,但必须征得所有参与者的同意,否则,游戏活动就无法进行下去。
由此可见,想挑战规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是通过"找关系"就能轻而易举实现的。
当然,日常生活中解决矛盾的方法有许多种,比如诉讼、仲裁、调解、谈判和解等,不一定非得用法律解决问题。
但是,如果决定选择用法律解决纠纷,那么就应当遵守法律规则。这就好比自愿加入一项游戏就要遵守游戏规则一样,我们的注意力应当集中在如何充分利用规则获胜上,而不是违反游戏规则寻求特权。
"找法"胜过"找关系"。在日常思维的基础上加点法律思维,你会发现你并非那么喜欢挑战规则,而只是对规则是否能"中立"地解决问题有所怀疑。
打消顾虑,增强信任,从养成法律思维方式开始。孙悟空给师傅画的圈,既是束缚,也是实实在在的保护,还是不要突破的好。
随笔/恒之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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